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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土耳其: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進入土耳其及從土耳其出境,必須經由邊境關口持有效的護照或護照替代旅行證件進行。旅客必須在入境和出境檢查時向負責機關出示其證件。護照或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在允許的免簽停留期結束之日起至少60天後仍然有效。根據國際協定或特別法規所產生的證件及有效期例外規定,可另行適用。
- 在免簽待遇下提供的停留期限,若相關簽證制度未規定更短期限,則不得超過每180天期間內總計90天。使用兩本不同護照不會使該總期限重新起算。
- 邊境機關可要求旅客說明進入土耳其、經土耳其過境或在土耳其停留的目的,並在必要時出示支持該目的的相關文件。旅客必須持有涵蓋其停留期間的有效健康保險,並具備充足、穩定的財務能力。入境禁令、涉及公共秩序或安全的障礙、公共衛生威脅、偽造或無效文件、無法解釋的旅行目的,或因先前的違規行為而產生的未償債務和罰款,可能導致被拒絕入境。
- 對於乘船抵達海港並僅以旅遊目的訪問入境港口城市或周邊省份的旅客,可給予最多72小時的港口城市入境許可。該文件不視為簽證,僅可用於相關港口周邊的旅遊訪問,並必須在離境時交還給主管機關。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電子簽證申請透過官方電子申請系統進行。申請時,需選擇旅行證件的簽發國家、旅行證件類型及計劃的土耳其入境日期。身份、護照或旅行證件、聯絡方式及旅行資訊必須按照證件上記載的方式完整且正確地輸入。資格條件及任何附加文件,在做出選擇後由系統針對個人顯示;並不存在適用於所有申請人的單一通用文件清單。
- 護照或護照替代證件的有效期必須在電子簽證允許的停留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少再延續60天。電子簽證的有效期、允許的停留期限以及單次或多次入境性質,因旅行證件的簽發國家和證件類型而異。
- 若申請被要求以特定另一個國家的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作為支持文件,則該文件在土耳其入境日期時必須在有效期內。已使用或未使用的單次入境簽證,只要其有效日期涵蓋土耳其入境當日,即可作為支持文件被接受。其他國家簽發的電子簽證不作為支持文件接受。
- 電子簽證僅可用於旅遊或商務旅行。出於工作、學習及其他特殊旅行目的,必須向相關的土耳其外交代表機構申請領事簽證。電子簽證無法在土耳其境內取得。
- 付款可使用帶有Mastercard、Visa或UnionPay標誌的信用卡或銀行卡。卡片無需以申請人的名義簽發;卡片必須支援3D Secure系統並開放國際交易。電子郵件地址驗證後,必須開啟確認連結並在24小時內完成付款。若未在期限內付款,申請將逾時失效,需建立新的申請。
- 電子簽證費用因旅行證件的簽發國家和證件類型而異。雖然申請可在旅行前任何日期提出,但建議至少在出發日期前48小時完成申請。
- 若申請所提供的資訊或旅行日期需要變更,則現有的電子簽證無法修改;必須重新申請並取得新的電子簽證。兒童必須持有以其本人名義簽發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並需以兒童名義另外申請電子簽證或領事簽證。
- 已批准的電子簽證下載連結會顯示在申請的最後一個頁面上,並發送到申請人的電子郵件地址。雖然電子簽證可在邊境系統中進行電子查核,但建議在旅途中攜帶紙本或數位副本,以防系統中斷。持有電子簽證並不保證有權進入土耳其。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僅適用於根據現行簽證制度有資格享受此權利並滿足相關條件的旅客。旅客必須向邊境官員出示有效的護照或護照替代旅行證件。證件的有效期必須在所簽發簽證允許的停留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少再延續60天。
- 對於免簽抵達邊境關口的旅客,若能證明其將在允許的期限內離開土耳其,則可簽發例外邊境簽證。主管機關可審查前往目的國或下一國家的旅行機票、旅行目的、住宿安排、充足的財務能力及其他支持文件。邊境簽證的簽發取決於邊境關口所屬省政府的決定,或該權限被授予的邊境執法單位的決定。
- 根據一般邊境簽證規則,若未規定不同期限,則最多允許停留15天。然而,根據現行的特別簽證制度,部分在邊境簽發的簽證,其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可能有所不同。旅客的適用期限應根據相關的官方簽證制度和邊境簽發的文件來確定。
- 涵蓋停留期間的有效健康保險是入境的一般條件之一。只有在存在人道主義原因的情況下,邊境簽證可以免除健康保險的要求。落地簽證不保證有權被國家接受。
- 這些細節可能因旅客的旅行證件、相關簽證制度以及所使用的邊境關口而有所不同。
領事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必須向負責申請人國籍國或合法居住國的土耳其大使館或領事館提出。在預申請系統中,必須選擇申請國家、授權外交代表機構、旅行目的和簽證類型;必須填寫電子表格,並上傳系統要求的照片和文件。申請完成後,必須下載並簽署生成的預申請表,並使用護照號碼和申請參考號預約。
- 申請人的護照或護照替代旅行證件必須在要求的停留期限結束之日起至少再有效60天。希望在土耳其工作、學習或出於旅遊和商業旅行以外目的居留的人士,必須申請與其目的相符的領事簽證。針對旅遊訪問、商業活動、會議、研討會、文化或體育活動、正式訪問、單次或雙次過境、學習、實習、工作、家庭團聚、醫療、陪同、運輸及海事等目的,可能適用不同的文件清單。
- 申請人必須持有涵蓋其停留期間的有效健康保險。必須說明旅行目的並證明充足、穩定的財務能力。銀行對帳單需涵蓋的期間、帳戶中需保持的最低金額、接受的收入證明以及健康保險的最低保障,因所申請的代表機構、簽證類型和旅行目的而異。
- 旅遊簽證申請中若提供邀請函,函中必須說明邀請人的土耳其共和國身份證號碼、完整的身份資訊、被邀請人的資訊、常住地址、聯絡電話、旅行期限和目的,以及雙方之間的關係。若邀請方為公司或機構,必須提供該機構的稅務登記證明。邀請人或機構必須聲明將承擔住宿和餐飲費用,並承擔與邀請相關的責任。即使有邀請函,申請人仍須具有足夠或穩定的收入。
- 因工作目的提出的申請,必須提交護照、簽證申請表和雇主信函。雇主必須在申請提交後,應要求將工作許可文件在十個工作日內提交給相關的工作主管機關。其他工作文件依申請的性質而定。
- 對於未滿18歲的申請人,必須提交父母雙方的正式書面同意書。若父母離婚,可能需要提供顯示監護權的正式文件;若父母一方死亡,可能需要提供確認死亡的文件。出生證明、顯示家庭關係的文件、翻譯、公證認證、海牙認證或合法化的要求,取決於所申請的代表機構和簽證類型的檢查清單。
- 外交代表機構可要求提供額外文件、補充說明、親自申請或面談。
- 建議至少在旅行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對於完整的申請,法規中規定的最長審理期限為90天;實際辦理時間可能因代表機構、簽證類型、安全或預先授權審查以及文件完成日期而有所不同。領事館簽發的簽證必須最遲在六個月內使用。簽證上的有效日期、允許的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需另行考慮。領事館可簽發的最長停留期限為每180天期間內90天。
- 根據2026年中央收費標準,單次入境簽證費為9,376.40土耳其里拉,多次入境簽證費為31,410.00土耳其里拉。然而,是否收取申請費、應付的具體金額、當地貨幣以及任何服務費用,均根據互惠原則和所申請的外交代表機構來確定。若申請被拒絕,已支付的簽證費不予退還。
- 照片的數量、尺寸、背景顏色、拍攝日期、數位檔案格式、護照空白頁數、需提交的護照影本、身份證件、居留許可、機票預訂、住宿證明、銀行對帳單、工作或學生文件、旅行行程以及翻譯或認證條件,均在根據申請人居住國家、旅行目的、簽證類型和授權代表機構制定的檢查清單中確定。
- 簽證的簽發並不保證有權進入土耳其。邊境機關可重新評估文件的有效性、旅行目的、健康保險、財務能力以及入境條件是否仍然滿足。
過境簽證要求
- 如果乘客不離開國際機場的過境區且不通過土耳其邊境管制,則在正常情況下無需取得入境簽證。然而,過境區內的乘客可能須接受主管當局的證件檢查,並可能對特定乘客群體施加機場過境簽證要求。
- 如果需要離開過境區、重新領取行李、前往另一個機場或通過土耳其邊境管制,則乘客必須持有適合其情況的過境簽證、電子簽證、領事簽證或簽證豁免。土耳其設有單次過境簽證和雙次過境簽證類別。
- 領事館過境簽證的申請,係透過領事館預先申請系統,向負責申請人國籍國或其合法居留國的土耳其駐外代表處提出。護照或旅行證件必須在申請的過境停留期限屆滿後至少60天仍具有效期。授權代表處可要求提供機票預訂、詳細行程、顯示離開土耳其的機票,以及證明有權進入目的國家的簽證、居留許可或其他旅行證件。
- 機場過境簽證可由領事館簽發,自簽發之日起最多6個月內使用。允許的過境停留期限、入境次數和可使用的路線將在簽發的簽證上註明。
- 在2026年中央規費標準中,單次過境簽證費為9.376,40 TL,雙次過境簽證費為18.813,80 TL。是否適用此費用、確切應付金額、當地貨幣和支付方式將根據互惠原則和所申請的使領館而有所不同。
- 將根據申請人的國籍、合法居住國、行程、交通方式及所申請的駐外代表處制定的核對清單予以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