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德角:旅客簽證要求及入境規定

公民在進入該國前必須申請簽證的國家數量為93。 公民可免簽入境的國家數量為60。 公民可辦理落地簽的國家數量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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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德角:訪客入境規定最近核查:最近更新:

維德角: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維德角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證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或維德角承認的其他旅行證件。可接受的文件包括護照或同等旅行證件、由承認的國家或國際組織簽發的通行證、難民旅行證件以及國際協議所接受的其他文件。僅在存在關於此事的特別國際協議時,才可能以國民身分證入境。
  • 目前的政府服務頁面要求護照在進入維德角當天至少有效六個月。每位旅客(包括嬰兒)都必須持有自己的護照。
  • 關於護照是否須為生物特徵或機器可讀,並未發布適用於所有免簽旅客的共同要求。不接受偽造、變造或他人的旅行證件。
  • 除法律豁免者外,必須在旅程開始前最遲五天透過EASE系統進行預先登記。預先登記時需提供護照資訊、預計入境日期、航班號碼、離境日期、住宿地點及聯絡資訊。預先登記並非簽證,亦不免除需簽證旅客的簽證申請義務。
  • 搭乘國際航班在維德角下機的旅客,若不在豁免範圍內,必須透過EASE支付3400 CVE的機場安全費。若已進行預先登記並支付TSA但未出行,則該登記自簽發日起1年內有效。旅客須能在邊境出示預先登記證明。
  • 若未進行預先登記即抵達邊境,可在抵達時透過邊境系統完成登記。在此情況下,將收取TSA及適用的登記費或額外費用。須事先取得領事館簽證的旅客在邊境進行預先登記,並不能取代缺少的簽證。
  • 旅客必須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以負擔其停留期間及離開維德角的行程。經濟能力可透過銀行對帳單、存入或轉入維德角銀行帳戶的款項、當地銀行接受的信用卡或支票、在該國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已支付的飯店預訂來證明。
  • 若住宿及餐飲費用由他人負擔、有回程或續程機票,或提交有效的責任承諾書,則可進行不同評估。擔保人可能被要求透過銀行證明、收入證明、稅務申報單、薪資單或其他可靠文件證明其財務能力,並在必要時承擔住宿、生活及遣返費用。
  • 雖然2015年法規中規定了經濟能力的最低金額,但該等金額預計會自動更新。
  • 邊境官員可要求提供回程或續程機票、飯店預訂、住宿地址、行程表、商務或訪問邀請函,以及證明有權進入下一目的國的文件,以確認旅行目的及停留條件。
  • 常規短期入境並未宣布一般疫苗接種要求。
  • 若未滿16歲的兒童在未由行使親權或法定監護權的人陪同的情況下旅行,則必須提交書面旅行同意書。同意書簽署人的簽名須經公證人或維德角領事服務部門認證。還必須有負責該兒童在維德角停留期間的人員。
  • 免簽最長停留期限依旅客適用的豁免決定或國際協議而有所不同。若旅客欲停留超過允許期限,則必須取得適當的簽證或停留延期許可。
  • 持有護照、EASE登記、經濟能力證明及其他文件並不能保證可無條件入境該國。最終入境許可決定於邊境檢查時作出。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線上簽證申請僅在EASE系統向申請人及所選簽證類型提供此選項時方可使用。自2026年1月1日起,部分申請人必須在旅行前向維德角大使館或領事館取得入境及過境簽證,而非線上或邊境簽證。
  • 申請時需在系統中輸入個人資訊、護照資訊、聯絡資訊、旅行日期、航班資訊、離境日期、住宿地址及申請的簽證類型。系統可能根據國籍、居住國、旅行目的及簽證類型要求提供額外欄位或文件。
  • 護照在進入維德角當天必須至少有效六個月。
  • 申請時要求提供有效護照及符合規格的照片。應以入口網站申請時顯示的技術說明為準。
  • 線上申請表的所有欄位必須正確且完整填寫。
  • 觀光簽證需要提供允許進入及離開維德角的交通證明、足以負擔預計停留期間的經濟能力證明以及有效的旅行證件。可能要求提供飯店預訂、私人住宿地址、回程或續程機票以及說明旅行目的的其他文件。
  • 目前的線上個人觀光簽證費用為2,500 CVE。國際航空旅行可能適用的3,400 CVE TSA與此費用分開。
  • 觀光簽證必須在簽發後180天內使用,並允許最長90天的停留。若符合條件,停留期限最多可延長相同天數。簽證有效期不得超過護照有效期限。
  • 而EASE旅客預先登記則必須在旅程開始前最遲五天完成。
  • 旅客必須能在邊境出示申請及付款證明。
  • 主管機關可能要求提供額外文件、說明或使領館程序以評估申請。
  • 線上簽證的簽發並不保證可獲准入境該國。護照、旅行目的、住宿、回程機票及經濟能力證明文件可能在邊境再次接受檢查。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並非對所有旅客開放的無條件制度。特別是對於在維德角未設有外交或領事代表機構的國家合法居住的人員,可能存在邊境申請的機會。然而,必須事先取得簽證的申請人無法利用此機會。
  • 落地簽證僅可在有權簽發簽證的空中或海上邊境口岸簽發。
  • 旅客必須出示在進入維德角當天至少有效六個月的護照。
  • 以觀光為目的在邊境申請的旅客,可能被要求提供回程或續程機票、足夠的經濟能力證明、住宿地址、飯店預訂以及顯示旅行目的的文件。若申請過境簽證,則必須提供前往目的國的簽證或免簽證明,以及續程交通票券。
  • 若未事先進行EASE預先登記,可在邊境完成登記。搭乘飛機抵達且無TSA豁免的旅客,必須支付TSA及適用的額外邊境費用。
  • 在授權邊境口岸簽發的觀光或過境簽證的當前費用為5,000 CVE。該金額包含簽證費及邊境簽發附加費。
  • 邊境簽發的觀光簽證最多可允許停留90天,若符合條件,可延長相同天數。邊境簽發的過境簽證為單次入境,有效期四天,且可延長一次。
  • 擁有邊境申請權利並不保證簽證或入境會獲核准。邊境當局可能要求提供額外文件,或若入境條件未滿足則拒絕申請。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必須向授權的維德角大使館或領事館提出。若允許線上申請,可使用EASE;其他情況下,須透過線上預約並將申請提交至使領館。
  • 部分申請人即使僅以觀光為目的或僅過境,也必須在旅行前向其居住地最近的維德角使領館取得簽證。
  • 護照在進入維德角當天必須至少有效六個月。需影印或掃描的護照頁面可能因使領館而異。
  • 申請表必須以正確且完整的資訊填寫。紙本申請可能要求申請人或必要時由法定代理人簽署。
  • 申請時必須提交符合規格的照片。應以所申請使領館的當前核對清單為準。
  • 觀光簽證需提供允許進入及離開維德角的交通證明、足夠的經濟能力、住宿資訊以及確認旅行目的的文件。可能要求提供回程機票、航班預訂、飯店預訂、行程表或邀請函。
  • 經濟能力可透過銀行對帳單、存入銀行帳戶的款項、接受的信用卡或支票、定期收入、薪資證明、已支付的住宿或有效的擔保人承諾書來證明。
  • 對於擔保旅行,可能要求提供擔保人的有效身分證或旅行證件、其在維德角合法居住的證明、地址及經濟能力證明。擔保人必須提交責任承諾書,聲明承擔旅客的生活、住宿及必要時的遣返費用。主管機關可核實擔保人的收入、銀行狀況及住宿能力。
  • 臨時簽證可用於文化活動、商務旅行、少於一年的工作、季節性活動、醫療治療、家庭探訪或其他超過三個月但少於一年的可接受目的。
  • 臨時簽證申請須提交入境及出境交通證明、足夠的經濟能力、有效期超過允許停留期間的旅行證件、健康檢查報告或同等文件、國際疫苗接種證明,以及確認旅行目的的文件。若為工作或服務目的旅行,可能要求提供經維德角當局適當批准的合約或專業文件。
  • 臨時簽證申請中若被要求,須提交由國籍國或常住國簽發的刑事紀錄證明。該證明必須至少有效六個月,翻譯成葡萄牙文,並經維德角領事服務部門認證。
  • 對於臨時簽證,可能要求提供金額相當於回程機票價值加計10%的遣返擔保或銀行保證金。
  • 臨時簽證可簽發為單次或多次入境,並須在簽發後180天內使用。單次入境臨時簽證根據計劃停留時間允許最長180天的停留。多次入境臨時簽證在簽發日起一年內允許多次入境,總停留時間為90天。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臨時停留最多可延長至一年。
  • 居留簽證可用於工作、自營職業、投資、超過一年的高等教育或家庭團聚目的。申請時須提交交通證明、足夠的經濟能力、有效期超過允許停留期間的旅行證件、健康檢查報告、國際疫苗接種證明、證明旅行目的的文件以及適當住宿證明。
  • 以工作為目的的居留申請,可能要求提供勞動契約、服務契約或證明專業活動的文件;投資申請則要求提供公司或投資文件;教育申請要求提供錄取或註冊證明;家庭團聚申請則要求提供出生、結婚、監護或顯示家庭關係的文件。
  • 居留簽證申請中若被要求,須提交由國籍國或常住國簽發且至少有效六個月的刑事紀錄證明。該證明須翻譯成葡萄牙文,並經維德角領事服務部門認證。
  • 居留簽證允許持有人在維德角停留六個月,並可延長至居留許可的最終決定作出為止。
  • 若未滿16歲的申請人在未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旅行,則必須提交經公證人或維德角領事館認證的書面同意書。可能要求提供出生證明、監護裁決以及負責該兒童在維德角停留期間的人員的文件。
  • 若申請在國籍國以外的國家提出,所申請的使領館可能要求提供顯示在該國合法居留的居留許可、工作許可或類似文件。此要求的細節因使領館而異。
  • 對於臨時及居留簽證,健康檢查報告及國際疫苗接種證明則作為單獨要求規定。
  • 臨時簽證申請的受理及審查費為1,500 CVE。普通臨時簽證費用為4,000 CVE,多次入境臨時簽證費用為10,000 CVE。居留簽證申請的受理及審查費為1,500 CVE,居留簽證費用為5,000 CVE。紙本申請表可能另收100 CVE。公務、外交及禮遇簽證免收費用。
  • 費用的當地貨幣等值、領事服務費及付款方式可能因所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費用必須在DEF要求時全額支付。付款證明將根據一般政府收款系統開具;電子申請中付款證明可以電子方式提交。
  • 處理時間可能因簽證類型、申請地點及是否需要額外審查而異。
  • 使領館可能要求提供額外文件、本人親自申請、面談或提交文件正本。
  • 簽證的簽發並不保證可無條件入境該國。旅行目的、住宿、經濟能力、回程機票及輔助文件可能在邊境再次接受檢查。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簽證簽發給需在維德角下機或下船以轉往另一國家的旅客。僅因交通工具技術性停留而中斷的連續旅程,通常不要求過境簽證。然而,負有事先取得過境或機場停留簽證義務的旅客,即使包括技術性停留,也必須在旅行前向使領館提出申請。
  • 護照在進入維德角當天必須至少有效六個月。
  • 申請人必須出示前往目的國的有效簽證或免簽證明、足夠的經濟能力,以及前往下一國的交通票券。
  • 主管機關若認為有必要,可要求提供由國籍國或常住國主管機關簽發的刑事紀錄證明。該證明必須至少有效六個月,翻譯成葡萄牙文,並經維德角領事服務部門認證。
  • 過境簽證為單次入境,有效期四天,且可延長一次。簽證有效期不得超過旅行證件的有效期限。
  • 停留在國際機場過境區且不入境該國的過境旅客,可免繳TSA。若旅客須離開過境區或進入維德角,則簽證、入境及TSA條件可能另行適用。
  • 在授權邊境口岸簽發的過境簽證的當前費用(含邊境簽發附加費)為5,000 CVE。
  • 邊境過境簽證並非對所有旅客開放。負有事先取得簽證義務的旅客,若在未持有入境或過境簽證的情況下抵達,可能面臨過境遭拒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