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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地馬拉: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瓜地馬拉: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持有有效、可核實且狀況良好的護照,或適用的情況下可被接受的其他旅行或身份證明文件。
- 入境檢查時,旅客需提供關於旅行目的及在該國活動的正確資訊。移民官員可能與旅客進行入境面談。旅客必須無任何妨礙入境該國的移民限制。
- 旅遊旅行時,可用現金或信用卡證明足以負擔停留期間的財務能力。對於以商務目的入境者,可能要求提供證明旅行目的及財務責任的商業文件,必要時並要求瓜地馬拉擔保人到場。
- 旅客應能提供飯店預訂、住宿證明或瓜地馬拉接待方或聯繫人或機構的資訊。此外,必須持有回程機票或顯示將離開瓜地馬拉的其他交通證明。
- 如需邀請函,函中應包含邀請人全名、瓜地馬拉身份證號碼、明確居住地址、電話號碼及簽名。信函應附上顯示該地址的電費或水費帳單,以及邀請人身份證件的正反面影本。
- 移民官員在認為必要時,可能要求提供關於財務能力、旅行目的、住宿或邀請資訊的額外文件。基於安全理由,也可能適用其他入境條件。
- 以觀光客或旅客身份允許的首次停留期限不得超過90天。可向瓜地馬拉移民局申請延長,僅限一次且最多再延長90天。自首次入境起的總停留期限不得超過180天。
領事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方式依適用於申請人的簽證程序而異。部分申請直接向瓜地馬拉外交代表機構或領事館提出,而需預先審查的申請則透過瓜地馬拉的擔保人提交至瓜地馬拉移民局,經批准後由外交代表機構簽發簽證。
- 簽證將簽發於其上之護照必須至少有六個月有效期。必須提供有效且狀況良好的護照或可接受的有效旅行證件。
直接領事館申請
- 申請表中的個人資訊、護照資訊、旅行目的及旅行詳情必須完整填寫。申請表的提交及簽署方式依所申請外交代表機構的程序而異。
- 申請人必須提供有效護照、旅行行程以及最近三個月的收入證明或銀行帳戶明細。財務文件可為西班牙文或英文。
- 必須提供可國際使用的信用卡。如使用簽帳金融卡,則需一併提供最近三個月的銀行帳戶明細。
- 如將提供付費諮詢或專業服務,須提交服務請求函。根據旅行目的,領事館可能要求雇主證明信、邀請函、活動證明或其他佐證文件。
- 領事館官員在認為必要時,可能要求申請人進行面對面或線上面談。所提供的資訊與文件間如有不一致,可能導致簽證申請被拒。
- 未成年申請人須由父母一方、雙方或法定代理人陪同前往領事館。陪同人的父母或法定代理權限須以文件證明。
- 部分申請人持有的有效美國、墨西哥、加拿大或申根簽證,可能改變適用的瓜地馬拉簽證類別及申請程序。此評估因人而異,因此應在申請前向相關外交代表機構確認。
- 領事館簽發的單次觀光客或旅客簽證,中央外交部費率表規定為50美元;多次入境觀光客或旅客簽證為150美元。
- 關於應在旅行前多少天提出申請,亦未發布適用於所有使館的單一期限。
- 應以所申請使館的最新檢查清單為準。
預先批准或諮詢性簽證申請
- 申請須由瓜地馬拉境內註冊的個人或法人擔保人親自提交至瓜地馬拉移民局外國人副局長辦公室。申請卷宗須使用正式申請表格製作,不得有塗改或修改。
- 申請表中應提供外國人護照上的全名、出生地及日期、護照號碼及效期、國籍、職業或活動、婚姻狀況、旅行目的、同行人員以及與瓜地馬拉的聯繫資訊。也應填寫擔保人的姓名或商業名稱、代表人、瓜地馬拉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及與外國人的關係。表格須由擔保人簽署。
- 必須提供有效護照正本及護照整本的認證影本。影本可由瓜地馬拉公證人認證;護照整本可由主管機關驗證,或護照整本影本可由申請人所在國主管官員認證。
- 如申請人所在國在瓜地馬拉無駐外外交代表機構,則需提供出生證明。
- 必須提供申請人所在國發出的良民證或警察紀錄證明正本。該證明亦可由瓜地馬拉或他國相關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發。或者,可接受申請人在入境瓜地馬拉前最近兩年內居住國發出的紀錄。
- 瓜地馬拉擔保人須提供最新的擔保人登記證明。個人擔保人須提供最新的收入證明,以及顯示申請前一個月收入的銀行帳戶明細。
- 法人擔保人須以上一財政年度的稅務申報證明其財務活動及必要財務能力。新成立的法人的可能要求提供預估現金流量、投資、初始資本或其他顯示財務變動的文件。擔保人的財務能力將依其擔保的人數進行評估。
- 旅行目的須以飯店預訂、旅遊套裝等文件證明。如將拜訪瓜地馬拉公民或居住在瓜地馬拉的外國人,邀請函中應說明旅行目的、住宿地點及瓜地馬拉境內的交通方式。
- 卷宗中應附上簽證申請費已繳納的收據。提交至瓜地馬拉移民局的諮詢性簽證申請的卷宗受理費為25美元等值的瓜地馬拉格查爾。隨後在領事館簽發簽證時可能適用的領事費,應另行向相關使館確認。
- 諮詢性簽證卷宗需兩張近期護照尺寸照片。其中一張貼於申請表上,另一張供簽證簽發使用。照片須為攝影棚拍攝形式並以消光紙列印。
- 未成年申請人須提供經海牙認證或依瓜地馬拉法律認證的出生證明。需提供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證件的完整認證影本。
-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應出具書面授權,授權瓜地馬拉擔保人代為辦理子女的簽證申請。授權可合併或分開出具,並須經海牙認證或依瓜地馬拉法律認證。
- 來自國外的文件通常須經海牙認證或認證。非西班牙文文件須由瓜地馬拉認可的宣誓翻譯人員、相關大使館或領事館,或法律認可的其他方式翻譯成西班牙文。文件若未載明不同效期,則不得早於申請日前六個月簽發。
- 以會議、研討會或工作坊為目的提出的申請中,應載明受邀人姓名、邀請機構、活動目的、開始及結束日期、活動類型及活動地點。另要求提供活動議程、回程機票及證明邀請機構法律地位的文件。
- 對於由私人機構邀請的人員,該機構主管可能需出具費用宣誓責任聲明。私人機構另須提供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成立及登記文件、顯示代理權限的公證文件、稅務登記及財務能力證明文件。
- 對於有償諮詢或專業活動,須提供瓜地馬拉機構發出的正本服務請求函。函中應載明將支付的費用。私人機構須提交經簽署及蓋章的文件,說明活動期間、費用、將進行的工作及為何需要該外國人擔任專家,並提供成立及商業登記文件。
- 諮詢性簽證申請在所有條件滿足後,瓜地馬拉移民局須在最多30天內做出決定。如通知要求補充或額外文件,須在30天內補齊文件。
- 申請獲批後,簽證須由瓜地馬拉外交代表機構或領事館簽發。如申請人在收到批准通知後六個月內未辦理簽證簽發,批准決定將失效。
- 單次觀光客或旅客簽證有效期可能至少六個月、最長十二個月,並允許一次入境及一次出境。多次入境觀光客或旅客簽證有效期可能至少一年、最長五年,並在指定期間內允許不限次數的入境及出境。
- 簽證效期與在該國連續停留的期限不同。以觀光客或旅客身份首次停留不得超過90天,且僅可延長一次,最多再延長90天。
- 簽證批准不賦予無條件入境瓜地馬拉的權利。最終入境審查在邊境移民檢查時進行。主管機關可核查資訊真實性、要求額外文件、進行面談或拒絕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