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旅客簽證要求及入境規定

公民在進入該國前必須申請簽證的國家數量為86。 公民可免簽入境的國家數量為97。 公民可辦理落地簽的國家數量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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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訪客入境規定最近核查:最近更新:

泰國: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泰國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證入境要求

  • 免簽證入境時,必須持有有效且獲泰國當局認可的護照。一般訪客規定要求護照在入境泰國之日須至少還有六個月有效期。針對外國人簽發的旅行證件是否在簽證豁免範圍內,取決於所使用的證件及適用的法規。臨時、緊急或針對外國人簽發的旅行證件,不與普通護照同等對待。
  • 免簽證停留期限依所適用的豁免規定而異。一般短期豁免規定允許出於旅遊及允許的短期商務目的,停留最多60天。移民機關最多可延長此期限30天;延長並非自動。依據雙邊協定的豁免,可能適用不同的停留期限。旅客的確實允許停留期限,以入境時蓋於護照或電子移民紀錄上的日期為準。
  • 旅客必須按允許的旅行目的行事。簽證豁免不提供在需要工作許可的工作中工作的權利。若旅行目的不在簽證豁免範圍內,必須在旅行前取得適當的簽證,以及必要時的工作許可或其他行政許可。
  • 可能會要求出示回程或前往下一個國家的確認機票、火車票、巴士票或船運預訂。在一般短期豁免規定下,機票須顯示在允許停留期限內離開泰國。若進入下一個國家需要簽證或居留許可,旅客也必須持有該文件。
  • 旅客必須能夠提供在泰國的住宿地址,以及必要時出示飯店預訂、租賃文件或其他證明私人住宿的文件。對於私人拜訪,可能會要求提供邀請函,其中載明邀請人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及關係性質。
  • 可能會要求以現金或可接受的等值工具證明足夠的財務能力。在一般短期免簽證規定下,可能要求每人20,000泰銖、每戶40,000泰銖的財務能力。
  • 經由航空、陸路或海路入境泰國的非泰國籍旅客,必須在抵達前填寫泰國數位入境卡(Thailand Digital Arrival Card)表格。TDAC並非簽證或電子旅行許可。該表格可在預計抵達日期前三天內(含抵達當日)免費提交。
  • TDAC表格中必須提供護照及個人資訊、航班或交通資訊、抵達日期、旅行目的、泰國住宿地址、健康聲明及電子郵件地址。資訊在提交前應檢查,並於必要時在旅行前更新。每次新入境均需填寫新的TDAC。兒童及嬰兒也須單獨登記;家庭或團體可於同一程序中申請。
  • TDAC提交後產生的QR碼文件,可儲存於手機或其他裝置中。該文件不強制列印;可攜帶紙本備份,以防無法使用電子裝置。未離開國際轉機區且未通過泰國移民檢查的過境旅客,無需出示TDAC。
  • 來自或過境已宣布有黃熱病風險地區的旅客,必須持有國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該證明可在入境時向移民或衛生當局出示。能夠證明自己未在有風險地區停留的旅客,僅因其國籍而不會被要求出示此證明。
  • 依旅行目的、健康狀況或較長停留申請,可能另需保險。
  • 未成年旅客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護照及TDAC登記。中央並未強制要求所有免簽兒童提供出生證明、父母護照影本、監護權文件或未同行父母同意書。這些文件可能依兒童年齡、同行成人、離境國家及邊境機關的評估而被要求。
  • 持有有效護照及簽證豁免,並不保證絕對入境。移民官員可審查旅行目的、住宿、財務能力、回程計劃及是否符合移民法規。無適當生計、未經許可的工作目的、公共衛生或安全相關障礙,或其他法規規定的禁止事由,可能導致拒絕入境。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泰國電子簽證申請必須在申請人身處泰國境外且位於所選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轄區時進行。系統在選擇護照或旅行證件簽發地、申請人目前所在地、申請將提交的使領館、旅行目的及所申請簽證類型後,產生資格及文件清單。若申請人無法證明所選的目前所在地,可能導致申請被拒。
  • 申請須建立線上帳戶,並以英文字母輸入姓氏、名字、國籍、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帳戶須透過寄送至電子郵件的驗證連結進行啟用。每次申請中的資訊必須與護照完全一致。
  • 線上申請表中必須填寫個人資訊、地址、聯絡方式、職業或教育狀況、護照或旅行證件資訊、旅行目的、簽證類型、申請入境次數、預計入境及出境日期、交通資訊、先前泰國旅行紀錄及泰國住宿資訊。
  • 必須上傳護照或旅行證件的基本資料頁。證件影像中的所有資訊須清晰可讀且與申請表一致。一般情況下,單次入境簽證申請要求旅行證件至少還有六個月效期。多次入境及長期簽證可能要求更長的護照效期。部分一年期簽證申請可能要求18個月效期。
  • 必須上傳近六個月內拍攝的近期照片。電子簽證系統接受JPG或JPEG格式,且檔案大小不超過3 MB。照片必須清晰顯示申請人當前樣貌。
  • 證明文件以JPG、JPEG或PDF格式上傳,每份文件不超過3 MB。系統根據所選簽證類型,除護照基本資料頁、近期照片及所在地證明外,另產生所需文件清單。依旅行目的,可能要求機票預訂、離泰機票、住宿證明、銀行對帳單、雇主信函、薪資單、錄取通知、公司文件、邀請函、關係證明、工作許可預審或泰國主管機關信函。
  • 所在地證明可使用有效的居留許可、簽證、國民身份證、居留卡、駕駛執照、銀行證明或使領館接受的其他官方文件。可接受的文件及其所需效期,依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觀光簽證申請至少須上傳護照或旅行證件的基本資料頁、近六個月內拍攝的照片及所在地證明。關於機票、住宿、財力及旅行計劃的額外文件,由系統依申請人所在地及所選使領館產生。
  • 銀行對帳單所需涵蓋的期間及帳戶最低餘額,依簽證類型及使領館而異。若申請費用由贊助人支付,可能要求提供贊助信、贊助人的身份證明或護照、與申請人的關係證明,以及贊助人的銀行或收入證明。
  • 邀請函中應包含被邀請人的身份及護照資訊、旅行目的、預定日期、泰國地址、費用由誰承擔,以及邀請人的聯絡方式。依簽證目的,可能要求提供邀請人的泰國身份證、護照、公司登記、工作許可或居留權證明。
  • 旅行健康保險並非所有電子簽證類別的共同強制要求。長期居留、退休、醫療、特殊工作或其他某些簽證類型,可能適用保險要求及特定保障金額。
  • 申請費用會在系統中選擇簽證類型、入境次數、申請提交的使領館及所用幣別後顯示。系統可能提供線上付款或至相關使領館付款的選項。成功付款不予退還。
  • 申請應於旅行前多久提出及正式審理時間,依所選使領館而異。文件不齊、資訊錯誤、申請量過大、額外安全審查或徵詢泰國主管機關意見,可能延長審理時間。
  • 申請提交後,使領館可能要求補充文件、更正文件、說明或面談。所需文件應透過電子簽證帳戶中的通知區上傳。
  • 簽證核准後,電子簽證核准文件可透過電子郵件及使用者帳戶下載。應檢查文件上的護照號碼、簽證類型、入境次數、有效期限及其他條件。部分官方使領館要求向航空公司及邊境機關出示電子簽證文件的紙本。旅客應同時攜帶可下載的電子檔及紙本副本。
  • 電子簽證文件的有效期限、允許入境次數及每次入境可停留的最長期間,依所選簽證類型而異。簽證的有效期限與可在泰國停留的期限不同。確切停留期限由入境時的移民官員決定。
  • 持有電子簽證的旅客也必須在入境前填寫TDAC。邊境可能要求出示有效的電子簽證、TDAC、護照、住宿證明、回程或續程機票及財力證明。簽證的核發並不保證無條件入境。
  • 未成年人申請可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準備。使領館可能要求出生證明、父母護照、監護權文件及未同行父母同意書。這些文件是否需要公證、加註、驗證或翻譯,依文件簽發國及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僅供旅遊目的,並在指定的國際移民檢查站辦理。並非每個邊境關卡均可申請簽證。旅客須在旅行前確認將使用的機場、港口或陸路口岸具有落地簽證簽發權限。
  • 申請人必須完整填寫落地簽證申請表。表格可在指定入境點取得。表格上的個人資訊、護照號碼、交通資訊、泰國地址及預計離境資訊,須與護照及機票一致。
  • 申請表須附上一張近六個月內拍攝的4×6公分照片。
  • 必須出示有效護照。官方使領館網站上對護照的最低效期要求介於30天至六個月之間。可能要求至少兩頁空白護照頁。
  • 必須出示已全額付款的回程或續程機票,顯示將離開泰國。該機票須在落地簽證允許的停留期間內有效。若進入下一個國家需要簽證或居留許可,該文件也必須有效。
  • 必須提供在泰國可驗證的住宿地址。可能要求提供飯店預訂、租賃紀錄或私人住宿資訊。
  • 申請人必須能證明每人至少10,000泰銖、每戶至少20,000泰銖的生計能力。此證明可能被要求以現金出示。
  • 落地簽證費用為2,000泰銖。費用以泰銖現金收取,申請若被拒絕不予退還。不保證所有入境點均接受外幣、信用卡或其他付款方式。
  • 落地簽證允許的最長停留期限為15天。簽證僅在入境時簽發,且正常情況下不得延長。因重病等特殊情況阻礙旅行時,延長申請可由移民機關酌情審理。
  • 持有落地簽證的旅客也必須在抵達前填寫TDAC。TDAC登記不取代落地簽證,亦不免除簽證申請費用。
  • 來自或過境已宣布有黃熱病風險地區的旅客,必須在入境時出示國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
  • 每位未成年旅客均須有單獨的護照、落地簽證申請表、照片及TDAC登記。
  • 落地簽證的簽發並不保證絕對入境。移民官員可審查護照效期、旅行目的、機票、住宿、財力及任何健康證明;並可要求額外資訊或文件。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泰國的過境、觀光、非移民、外交、公務及禮遇簽證類別由大使館及總領事館審理。全球申請均透過泰國電子簽證系統提交。申請管道雖為電子化,但決定權仍屬領事機關。
  • 申請人必須身在泰國境外,並向負責其目前居住地或所在地的泰國使領館提出申請。使領館可能要求提供所在地證明,如居留許可、簽證、居留卡或其他官方文件。若申請來自其他使領館的轄區,可能被拒絕。
  • 申請表必須完整填寫且與護照一致。申請人應正確選擇簽證類型、旅行目的及入境次數。錯誤的簽證類型或使領館選擇,可能導致申請被拒且費用不退還。
  • 必須出示有效護照或泰國承認的旅行證件。短期單次入境簽證的一般最低護照效期為六個月。部分一年期簽證類型要求至少18個月效期。
  • 必須提供護照基本資料頁及近六個月內拍攝的近期照片。在電子申請中,照片須為JPG或JPEG格式,且不超過3 MB。部分使領館的紙本或額外文件清單中可能要求4×6公分的照片。
  • 觀光簽證的基本文件包括護照、完整申請表、近期照片、離泰機票及足夠財力證明。一般財力標準為每人20,000泰銖、每戶40,000泰銖。使領館可能要求銀行對帳單、薪資單、雇主信函、學生證明或贊助人文件。銀行對帳單所需涵蓋的月數及帳戶確切餘額,依申請地點而異。
  • 觀光簽證的有效期限依單次或多次入境而異。基本觀光簽證的有效期限可為三個月或六個月,入境時最多可停留60天。停留延長由移民機關酌情決定。簽證上的最後入境日期與可在該國停留的最後日期不同。
  • 非移民簽證申請中,依旅行目的可能要求勞動合同、泰國雇主公司文件、工作許可預審、教育機構錄取信、學生證明、研究或會議邀請、出生證明、結婚證書、家庭成員的泰國身份證或護照、退休及收入證明、健康報告、無犯罪紀錄或泰國主管機關的核准。
  • 非移民簽證的初始停留期限,多數類別最長為90天。長期退休、工作、投資、家庭、高技能工作或Destination Thailand Visa等類別,其效期及停留期限不同。單次或多次入境的條件載於簽證文件上。
  • 為工作目的取得的簽證本身可能不賦予工作權利。若需要工作許可或泰國相關機關的其他核准,須另行辦理。
  • 住宿證明可提供飯店預訂、租約、教育機構宿舍、雇主住宿證明或私人邀請。私人邀請時,可能要求邀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護照、地址、聯絡方式及邀請目的。公司邀請時,可能要求公司登記、稅務文件及有權簽署人證明。
  • 若費用由贊助人支付,可提供經簽署的贊助信、贊助人的身份證明或護照、與申請人的關係證明,以及贊助人的收入或銀行證明。贊助文件的範圍依簽證類型及使領館而異。
  • 旅行健康保險並非所有領事館簽證類別的共同強制要求。部分長期退休、醫療或居留簽證,適用保險、特定保障及經核准保險公司的要求。
  • 來自或過境已宣布有黃熱病風險地區的申請人,必須在簽證申請時一併提交國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並於入境時隨身攜帶。
  • 未成年申請人可能被要求提供出生證明、父母護照、監護權文件及未同行父母同意書。同意書是否需要公證、翻譯或驗證,依申請國家及使領館而異。
  • 外國官方文件可能被要求提供英文或泰文翻譯、公證、加註或領事驗證,依簽證類型及文件簽發國而定。並不存在適用所有簽證類別的單一驗證方式。
  • 申請費用依簽證類型、入境次數、申請的使領館及當地幣別而異。最新金額在申請系統中完成選擇後顯示。已付簽證費用不予退還。
  • 可申請的最早日期及正常審理時間,依申請的使領館而異。使領館可能要求補充文件、說明、正本、生物特徵數據或面談。
  • 核准的電子簽證文件應下載並以電子及紙本形式攜帶。入境泰國前須另行填寫TDAC。持有有效簽證並不保證絕對入境;最終決定權屬移民官員。

過境簽證要求

  • 經由泰國前往其他國家且將通過移民檢查的旅客,可能需要過境簽證。停留在國際轉機區、行李直掛最終目的地、未正式入境泰國且短時間內轉乘聯程航班的旅客,可能不需要過境簽證。若因轉機時間、更換航廈、不同機票、需重新領取行李或更換機場而將通過邊境檢查,則須取得適當的過境或訪問簽證。
  • 過境簽證可針對前往其他國家的旅客、參加體育賽事的人員及國際交通工具的船員,按相關子類別簽發。超過一個月的體育活動可能需要不同簽證類型。
  • 申請透過泰國電子簽證系統提交。必須上傳完整申請表、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護照基本資料頁、近六個月內拍攝的照片及所在地證明。
  • 護照或旅行證件至少須有六個月效期。
  • 申請人必須出示已確認且全額付款的機票,證明將從泰國前往第三國。機票或旅行文件上應顯示申請人姓名、旅行日期、出發及目的地點以及交通編號。若最終目的地國家要求簽證或居留許可,也須出示相關有效文件。
  • 若將通過泰國移民檢查或住宿,可能要求飯店預訂或其他住宿證明。船員申請需提供雇主或承運公司信函;體育目的申請需提供主辦單位的邀請及參賽信函。
  • 過境簽證的一般財力標準為每人10,000泰銖、每戶20,000泰銖。申請的使領館可能要求銀行對帳單或其他財務文件。
  • 過境簽證的一般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每次入境允許的停留期限最長為30天。入境次數及確切有效期限載於簽發的簽證文件上。延期或更改簽證類型由移民機關酌情決定。
  • 最新的過境簽證費用及付款方式,依申請的使領館及當地幣別而異。已付費用不予退還。
  • 審理時間及申請應於旅行前多久提出,依使領館而異。可能要求補充文件或面談。
  • 若將入境泰國進行過境,則須填寫TDAC。未離開國際轉機區且未通過移民檢查的旅客,無需填寫TDAC。
  • 來自或經過已宣布有黃熱病風險地區的旅客,若將入境泰國,必須持有國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