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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威: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辛巴威: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旅客在進入辛巴威當日,所持護照必須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
- 旅客可能被要求出示回程機票或離開辛巴威後續旅程之機票。若無回程機票,則須證明具備購買機票之財務能力。此外,旅客須具備足夠財力支付在辛巴威期間之費用。
- 旅客得於出發前線上填寫辛巴威入境申報表。
- 旅客可能於邊境管制時被詢問旅行目的、在辛巴威之住址、住宿安排及預計離境日期。若投宿於辛巴威公民或合法居民家中,可能要求提供屋主之地址、身分證明及居留狀態。
- 允許停留期限取決於邊境核發之入境許可。
- 飯店預訂、旅遊醫療保險、特定保險保額、銀行對帳單、疫苗接種證明、生物特徵資料及面談,並未公布為所有免簽旅客之通用強制要求。
- 若兒童單獨或僅與單方家長同行,所需文件應事先與出發國及邊境機關確認。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電子簽證申請須於辛巴威移民局官方線上入口網站註冊帳戶進行。申請人須選擇適當簽證類別、填寫線上表格、上傳所需文件,並完成入口網站顯示之付款程序。
- 申請時須使用旅行當日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之護照。上傳護照含照片及個人資料之生物資料頁掃描檔。
- 申請人須上傳近期護照相片。官方一般簽證資訊指出須提供兩張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而線上電子簽證檢查清單則僅提及單一護照相片上傳欄位。
- 申請人須提供國籍國或居住國之地址及居留證明。可接受之居留證明類型依申請人狀況而異。身分證、居留許可、帳單或其他文件是否為強制性,須於個人專屬申請畫面中確認。
- 度假或私人訪問之申請,須提供在辛巴威之抵達地址。若曾取得辛巴威簽證,須上傳其副本。若投宿於公民或合法居民家中,須提供屋主之邀請函、地址證明及其居留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或居留許可)。
- 商務簽證申請時,須上傳護照相片、護照生物資料頁掃描檔、居留證明、辛巴威邀請機構之邀請函或商務簡介,以及申請人所屬公司之商務信函。若有先前之辛巴威簽證副本,應一併附上。
- 會議簽證申請時,須上傳護照相片、護照生物資料頁掃描檔、居留證明、先前辛巴威簽證副本,以及會議、研討會或工作坊之邀請函。
- 一般簽證檢查清單要求提供旅行行程、飯店預訂或屋主邀請函中適用於該旅行之文件。確切檢查清單依簽證類別、旅行目的及住宿形式而異。
- 強制保險保額亦未公布。
- 申請人將收到一封確認申請成功提交之電子郵件。後續申請相關通知亦將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平均處理時間為七個工作天;惟可能因各種原因而有所變動。建議至少在預計旅行日期前三週提出申請。
- 核准之單次入境電子簽證自簽發日起一個月內有效。兩次入境電子簽證有效期為三個月,多次入境電子簽證有效期為六個月。單次入境簽證使用後,再次入境須申辦新簽證。兩次入境簽證允許在有效期內入境兩次,多次入境簽證則允許在許可期限內多次入境。
- KAZA UNIVISA 自簽發日起一個月內有效。此簽證可使用之國家及入境口岸,須依旅行計畫及該邊境口岸之適用性事先確認。
- 電子簽證之效期與在該國允許停留之期限並非同一概念。依旅行目的而定之最長允許停留期限,可能顯示於核准通知或入境時核發之許可上。
- 一般費率下,線上普通單次入境簽證費用為30美元,普通兩次入境簽證費用為45美元,多次入境簽證費用為55美元。急件簽證費用為100美元。依國籍及護照類型可能適用不同費用。確切費用將於申請審核期間所發出之核准或付款通知上顯示。
- 申請人須使用入口網站提供之付款方式。
- 已提交之申請或未使用之電子簽證概不退費。支付費用並不保證簽證會獲核准。移民局在審查期間可能變更簽證類別,此變更可能影響應付金額。
- 申請表上所填資訊須與護照完全一致。電子簽證資訊與旅行證件不符將導致簽證失效。若資訊有誤或旅行日期變更,須重新申請或聯絡移民局。
- 含QR碼之電子簽證核准通知之電子檔及紙本應妥善保管。核准通知須於旅行期間連同護照隨身備查。電子簽證不保證獲准入境;最終入境決定權屬邊境移民當局。
- 主管機關在審核期間可能要求提供額外文件或說明。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僅核發予符合此措施之旅客,並於辛巴威合法之航空、陸路或其他邊境口岸辦理。旅客應自官方簽證類別確認是否須於出發前先行申辦簽證。
- 申請人須於入境當日出示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之護照。另須提供兩張護照規格照片。
- 旅客須備妥回程或後續旅程機票,並具備足夠財力支付在辛巴威期間之費用。
- 邊境官員可能要求提供關於旅行目的、住宿地址、停留期間及屋主資訊之文件。
- 旅客得於出發前線上填寫辛巴威入境申報表。提前填寫有助於加速入境程序。
- 普通單次入境落地簽證費用為30美元,普通兩次入境落地簽證費用為45美元。多次入境落地簽證費用為55美元,並可能要求提供支持函。依國籍可能適用特殊費率。
- 落地單次入境簽證有效期為一個月,兩次入境簽證為三個月,多次入境簽證為六個月。多次入境落地簽證之可用性依國籍及邊境當局之核准而異。
- KAZA UNIVISA 得於符合資格旅客抵達參與口岸時核發,效期一個月。旅行前應確認該邊境口岸是否核發此簽證。
- 取得落地簽證並不賦予自動入境權利。移民官員可能要求額外文件,或於入境條件不符時拒絕入境。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辛巴威之短期普通簽證申請主要透過官方電子簽證系統辦理。惟外交代表機構提供簽證作業相關支援,部分代表機構受理外交、公務或服務護照之申請。普通護照申請是否於代表機構辦理,取決於各使館。
- 申請表須完整填寫。部分官方指示要求表格以大寫字母填寫,並填寫所有欄位。
- 申請人須提供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之護照正本及生物資料頁影本。另須提供兩張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護照相片。
- 須提供旅行行程、飯店預訂或辛巴威屋主之邀請函。商務旅行時,須提供辛巴威合作夥伴之邀請函及申請人所屬公司之信函。
- 外交、公務或服務護照之申請,須提交載明旅行目的及日期之正式照會。正式照會須包含申請人姓名及護照號碼。部分官方代表機構對上述護照免收簽證費。
- 申請之受理方式(親自送件、郵寄、電子郵件或僅限線上系統)因代表機構而異。部分代表機構已不再受理普通觀光簽證申請,並引導旅客至電子簽證系統或落地簽證。
- 申請費用、付款方式、處理時間、照片確切尺寸、護照所需空白頁數及申請人居留證明,可能因受理之代表機構而異。
- 主管代表機構或移民局可能要求額外文件、最新旅行預訂、邀請函或面談。申請獲受理並不保證簽證會核發。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簽證核發予經辛巴威前往他國,並須通過移民檢查入境辛巴威之旅客。此簽證應用於過境轉機,而非在該國停留或觀光。
- 過境簽證申請須透過官方電子簽證入口網站辦理。申請人須填寫線上表格、上傳所需文件,並繳納系統顯示之費用。
- 申請人須持有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之護照。須提供護照生物資料頁、近期護照相片、居留證明及顯示過境路線之旅行行程。
- 官方一般簽證檢查清單要求提供兩張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護照正本及生物資料頁影本。線上系統中何時須出示護照正本,可能依申請及入境檢查之性質而異。
- 應依入口網站之個人化要求提供額外過境文件。
- 建議至少在旅行日期前三週提出申請。一般電子簽證處理時間平均為七個工作天;依過境申請之條件可能有所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