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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摩: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葛摩: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落地簽證要求
- 入境葛摩時,必須出示有效之國民護照或經認可代替護照之有效旅行證件。
- 入境手續中,要求之文件包括登陸卡正本、來回機票正本、護照正本及財力證明正本。旅客必須持有有效之交通票證,確保於許可停留期限屆滿時離開葛摩。
- 持觀光簽證准許之最長停留期限為45天。觀光簽證不得用於從事有償或無償之營利活動。
- 中央費用表規定,24小時入境簽證免費。有效期至5天之簽證為6,000葛摩法郎,6至15天簽證為12,000葛摩法郎,16至45天單次入境簽證為20,000葛摩法郎,同一期間兩次入境簽證為30,000葛摩法郎。一年有效期多次入境簽證費用為40,000葛摩法郎。
- 基於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國家安全或國家經濟考量,被認為不宜入境者,得拒絕其入境。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之國民護照或經認可代替護照之有效旅行證件。亦須備有於許可停留期限屆滿時離開葛摩之交通票證。
- 葛摩之外交及領事代表機構可核發觀光、短期停留、過境、外交及禮遇簽證。觀光簽證最長允許停留45天。短期簽證最長可核發三個月,並可延長一次。
- 停留超過三個月之申請,須透過距離申請人居住地最近之葛摩外交或領事代表機構轉送內政部。長期簽證之決定由部長會議作出。持長期簽證入境者,須於入境日起十天內申請居留證。居留證每年更新。
- 針對創業者長期簽證申請之特定官方程序,規定須繳交三張護照格式之身分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及現金付款。此等文件僅適用於該創業目的之長期簽證程序,不應視為其他旅行目的之通用檢查清單。
- 關於一般申請表格之填寫及簽署方式、護照影本應提交之頁面、居住證明、住宿證明、銀行對帳單、在職或在學證明、行程計畫、健康保險、邀請函、擔保文件、生物辨識資料、面談、翻譯、公證、驗證及Apostille等要求,目前無適用所有申請之最新中央文件檢查清單。
- 中央費用表規定,有效期至5天之簽證為6,000葛摩法郎,6至15天簽證為12,000葛摩法郎,16至45天單次入境簽證為20,000葛摩法郎,同一期間兩次入境簽證為30,000葛摩法郎。一年有效期多次入境簽證為40,000葛摩法郎,一年有效期且可延長停留簽證為60,000葛摩法郎。申請之代表機構接受之支付方式及收款幣別,應另行確認。
- 申請文件、費用及當地處理方式可能因申請目的及受理之外交或領事代表機構而異。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旅客必須出示有效之國民護照或經認可代替護照之有效旅行證件。旅客必須持有離開葛摩並前往下一國家之交通票證。
- 過境簽證可在機場或港口辦理,准許之最長過境期限為5天。
- 中央費用表規定,24小時入境簽證免費,有效期至5天之簽證為6,000葛摩法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