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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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證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持有有效且可由機器讀取的護照或哈薩克承認的其他邊境通行證件。有效期以蓋章、附加頁、手寫紀錄、貼紙或類似方式延長之護照,不視為有效旅行證件。
- 對於免簽證入境,護照在入境日期所需擁有的確切最低剩餘有效期未在中央官方來源中明確規定。免簽證旅客所需護照空白頁數也未在中央官方來源中明確規定。
- 允許停留期限因護照類型和適用的協議而異。在單方面免簽證制度下,每次入境最多可停留30個日曆天。在此制度下,任何180天期間內的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90天,且任何一個日曆年內不得超過120天。基於雙邊協議的免簽停留期限可能有所不同。
- 免簽證入境可用於旅遊、私人訪問和短期商務旅行等允許的目的。如需停留超過允許期限、工作、學習或從事其他長期活動,則必須取得與旅行目的相符的簽證或居留許可。
- 接待方、旅館、住宿業者、雇主或其他授權方,必須在旅客抵達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移民當局通報。旅客無需親自向移民當局通報。通報時,必須向接待方提供護照資訊、實際住宿地址、抵達日期、旅行目的及計劃停留期間等資訊。
- 在免簽證入境時,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所有旅客必須具備往返機票、飯店預訂、銀行對帳單、特定最低財力金額或旅行健康保險等條件。
電子旅行授權要求
- 電子旅行授權透過 QazETA 行動應用程式以電子方式取得。該系統目前仍處於試行階段。在試行期間,建議取得授權,但非強制性。預計在後續階段逐步轉向強制實施。
- 申請必須在預定旅行前最遲72小時通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交。授權自簽發日期起180天內有效。授權的有效期限不決定旅客在該國的停留時間;允許停留的時間另行根據適用的免簽入境規則計算。
- 申請人必須在QazETA應用程式中建立帳戶,使用發送到手機的單次驗證碼完成註冊,並選擇電子旅行授權服務。
- 必須在應用程式內拍攝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的照片。系統自動讀取的姓名、姓氏、出生日期、護照號碼、證件簽發日期和有效期等資訊應經檢查並確認。
- 申請時需要提供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旅行目的、入境類型、出發國家、計劃的入境和出境日期,以及緊急聯絡人的姓名、姓氏和電話號碼等資訊。應用程式也可能詢問健康保險狀況、近期健康資訊以及海關申報相關問題。
- 根據應用程式生成的申請,可能會要求上傳機票、住宿預訂或其他佐證文件。這些文件並非對所有申請人普遍且自動的強制要求。
- 外交或公務護照持有人、官方代表團成員以及在哈薩克認證的外交代表免於電子旅行授權要求。
- 電子旅行授權不保證入境該國。最終入境許可決定由邊境檢查時的授權機關作出。
- 申請費用、接受的付款方式以及確切的官方處理時間尚未在中央官方來源中明確說明。電子授權是否需要攜帶紙本文件,亦未在中央官方來源中明確說明。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電子簽證申請可透過 QazETA 應用程式或哈薩克簽證與移民入口網站進行。目前的系統僅簽發單次入境電子簽證。電子簽證可用於以下官方定義類別:服務、投資、特定商務旅行、數位遊牧、私人訪問、觀光和醫療治療。
- 在申請之前,哈薩克的邀請方必須從內政部的地區警察機關取得電子邀請函。申請人必須將收到的邀請函號碼輸入電子系統。是否有邀請函豁免取決於簽證類別和申請人的情況。
- 申請人必須在系統中建立帳戶;填寫邀請函號碼、護照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國籍以及申請頁面要求的其他個人資訊。輸入的資訊必須與護照進行比對驗證,並且付款資訊必須輸入系統。
- 提交的護照或認可的旅行證件不得對其真實性和持有人歸屬產生懷疑。護照上不得有塗改、修正、撕除或脫落頁面。護照必須至少有兩頁空白頁,且護照有效期必須在申請簽證到期日之後至少三個月。不接受事後以印章、附加文件或手寫方式延長有效期的護照。
- 電子簽證僅對簽發對象本人有效。登記在同一護照上或陪同申請人的其他人員不得使用電子簽證;每位合適的旅客必須單獨取得授權。更換護照後,舊的電子簽證無法使用,必須重新申請。
- 獲批准的電子簽證必須從個人帳戶下載並列印,並在護照檢查時出示。持電子簽證入境和出境僅能經由哈薩克國際機場的官方邊境檢查站進行。電子簽證不得用於陸路邊境口岸、鐵路邊境口岸或不具國際機場資格的入境點。
- 電子簽證費用根據簽證類別通過電子系統收取。所有電子簽證類別的統一費用尚未在最新的中央 QazETA 說明中明確規定。接受的卡種及其他付款方式亦未在中央官方來源中明確規定。已支付的領事費用不予退還。
- 在最新的 QazETA 系統中,所有電子簽證類別的確切處理時間尚未在中央官方來源中明確規定。
- 對於電子簽證是否需要上傳照片、照片尺寸、背景、拍攝日期、檔案格式及技術規格,均未在最新的中央 QazETA 說明中明確規定。必須在申請頁面提供個人要求提交的文件。
- 銀行對帳單、最低財務金額、雇主證明、旅行健康保險、住宿、航班預訂及其他證明文件,因所選簽證類別和旅行目的而異。目前尚未公布適用於所有電子簽證申請人的通用證明文件清單。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必須向授權的哈薩克大使館或領事館提出。接受申請的代表處可能根據申請人的合法居住國及相關領事館的管轄區域決定。部分代表處可能會要求出示申請所在國的合法居住證明,如居留許可或居住證明。
- 簽證申請表必須以哈薩克語、俄語或英語填寫,手寫需清晰可辨或使用電腦填寫。所有問題必須完整回答,且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名。未成年子女的申請文件由其法定代理人提交。
- 申請表必須附上一張彩色或黑白照片,尺寸為 3.5 × 4.5 公分。照片必須顯示申請人目前的樣貌,臉部須正面且清晰可見。不得佩戴深色眼鏡。若因宗教或民族習慣持續佩戴頭飾,須在申請人的護照照片中也以相同頭飾出現,方可接受。中央官方來源未對所有領事館統一規定照片的具體拍攝日期、背景顏色、數位檔案格式及檔案大小。
- 必須提交有效的外交、公務或普通護照,或哈薩克承認的其他邊境通行證件。護照上必須至少留有兩頁空白簽證頁,且護照在申請的簽證到期日後至少還有三個月有效期。
- 護照上不得有塗改、修正、可疑記錄、撕頁或分頁。不接受以印章、標籤、附加頁、手寫或其他方式事後延長有效期的護照。護照必須為機器可讀,並符合國際旅行證件標準。
- 護照需提交哪些頁面的影本,中央並未對所有使館統一明確規定。申請的領事館可能會要求提供載有身份資訊的頁面、先前簽證、出入境章或居留許可的影本。
- 申請時必須提交經內政部或外交部登記的邀請函編號及簽發日期。邀請方應將此資訊傳達給申請人。無需邀請函即可提出申請的情況,依申請人身分及簽證類別而異。
- 視旅行目的而定,可能要求提供邀請機構的申請書、口頭照會、工作合約、工作許可、公司信函、商業合約、教育機構的錄取或邀請函、醫療機構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宗教活動許可、收養證明或其他類別專屬文件。
- 觀光、私人訪問、商務、工作、教育、家庭團聚、投資、醫療及其他簽證類別的文件清單各不相同。哈薩克的中央系統並未為所有領事館簽證制定統一的通用文件核對清單。
- 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所有簽證類別均需強制提供來回機票、飯店預訂、每日行程、雇主證明或在學證明。此類文件可能依旅行目的及申請使館的核對清單而被要求提供。
- 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銀行帳戶明細應涵蓋的月數,以及所有申請人帳戶中應有的共同最低金額。財力證明要求因簽證類別而異。
- 數位遊牧簽證要求提供最近六個月的銀行帳戶明細,證明月收入超過3,000美元的穩定收入,並提供稅務申報表、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涵蓋所申請簽證全期的醫療保險。其他簽證類別不會自動適用相同的金額及文件清單。
- 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適用於所有領事館簽證類別的共同旅行醫療保險保額。保險要求及範圍依所選簽證類別而定。
- 未成年人文件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交。依簽證類別及領事館規定,可能要求提供出生證明、父母身分證或護照影本、監護權證明及經公證的父母同意書。部分教育目的之兒童簽證,要求提供法定代理人的經公證書面同意書及文件之哈薩克文或俄文譯本。
- 外國當局簽發且帶有官方印章的文件,可能需要加簽或領事館認證。翻譯、公證、加簽及驗證要求,依文件簽發國、文件類型及申請的領事館而異。
- 簽證申請需進行指紋採集程序。在國外申請的人員須在哈薩克大使館的領事部門提供指紋。指紋採集程序結束後出具的證明文件將附於簽證檔案中。年滿16歲的隨行家屬也必須在申請簽證時提供指紋。可能要求申請人親自到場或參加面談。
- 單次入境領事館簽證費用,觀光及過境簽證除外,為80美元。多次入境簽證費用,觀光及過境簽證除外,為200美元。單次入境觀光簽證為60美元,多次入境觀光簽證為90美元。費用不予退還。
- 付款收據正本須附於申請檔案中。接受的付款方式、銀行帳戶、當地貨幣及匯率適用方式,依申請的外交代表機構而異。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適用於所有領事館的單一付款方式。
- 完整申請提交後,正式處理時間最長為五個工作日。在適當的電子入口網站服務中,處理時間註明為一個工作日。若涉及安全審查、跨機構協調或文件不全,在結果確定前可能要求提供補充資訊。
- 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適用於所有簽證類別,關於申請應在旅行前最早或最晚多久提出的統一期限。在邀請函程序中,私人訪問邀請函最早可在預計入境前一年、最晚五個工作天前提交;其他申請或口頭照會最早可在90個日曆天前、最晚五個工作天前提交。
- 簽證的有效期、允許停留期限及單次或多次入境,依所選類別而定。申請人僅得使用簽證上註明的旅行目的、停留期限及入境次數。
- 文件完整提交並不代表簽證必定核發。主管機關得要求提供補充文件、說明、指紋或面談,並得基於法規規定的理由拒絕申請。
過境簽證要求
- 經由哈薩克前往另一國家且須辦過境簽證的旅客,應申請B13類別簽證。過境簽證要求可能因護照類型、行程、使用之邊境口岸以及旅客是否離開過境區而有所不同。
- 申請人須提交經簽名的過境簽證申請表及說明旅行目的的申請書。表格應清晰並以大寫字母填寫。
- 需提供一張近期的彩色照片,尺寸為3.5 x 4.5公分。部分領事館的官方核對清單要求照片背景為白色,臉部直視鏡頭,不微笑,不戴太陽眼鏡及頭飾。基於宗教或種族理由使用的頭飾可能適用例外。確切照片規格可能依申請的使館而異。
- 護照上必須至少留有兩頁空白頁,且護照在申請的過境簽證到期日後至少還有三個月有效期。另須提交護照影本一份。
- 須提供已確認的續程機票,以及顯示有權進入最終目的地的有效簽證、居留許可或其他許可證明。若經由陸路過境,可能要求提供駕駛執照、車輛登記證及其他與所使用交通工具相關的文件。
- 單次入境B13過境簽證有效期最長可達90天,並允許在哈薩克單向過境停留最多五天。多次入境過境簽證有效期最長可達180天,並允許每次過境停留最多五天。
- 單次入境過境簽證費用為20美元,多次入境過境簽證費用為90美元。已支付費用不予退還。接受的付款方式及當地貨幣適用方式,依申請的領事館而異。
- 完整申請的一般正式處理時間最長為五個工作日。關於過境簽證申請應在旅行前多久提出的中央統一期限,並未明確規定。
- 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所有過境申請旅客均需強制提供銀行帳戶明細、最低財力金額或特定旅行醫療保險保額。主管領事館得依行程或個人情況要求補充文件及面談。
人口
21,083,626(2026 估算)官方語言
哈薩克文; 俄文 在國家機構中正式使用政府類型
總統共和國洲
亞洲首都
阿斯塔納貨幣
哈薩克堅戈面積
2,724,900 km²電話區號
+7哈薩克: 重要目的地
哈薩克的首都努爾蘇丹是主要政治中心,而最大城市阿拉木圖則為經濟與交通樞紐。阿拉木圖國際機場是大多數國際旅客的首要入境點,連接歐亞多國。
哈薩克融合了遊牧傳統與現代城市文化,裏海沿岸及天山山脈提供多樣自然景觀。拜科努爾航天發射場吸引科學與太空愛好者,絲綢之路歷史遺產則散佈全國。
旅客常從阿拉木圖或努爾蘇丹出發,利用國內航班或鐵路網探索其他城市,如奇姆肯特和阿特勞。區域間移動多經由長途火車或巴士,可規劃環線行程深入中亞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