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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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持烏茲別克接受作為旅行證件的有效國民護照或替代該護照的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入境。國家服務入口網站指出,國際護照自入境日期起至少須再有六個月有效期。免簽入境所需的空白護照頁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允許的免簽停留期限依旅客適用的國際協議、護照類型、居留身分或特殊豁免安排而異。適用期限自通過邊境時起算,旅客必須在允許期限屆滿前離境。欲停留更長時間者須取得適當的簽證或居留身分。
- 在某些有條件免簽情況下,旅客必須出示前往其本國或第三國的機票。若因居留身分享有特殊豁免,則須在入境時出示相關居留許可證正本,且該證件須符合規定的最短有效期。這些條件並非適用於所有免簽旅客。
- 未滿十六歲的外籍兒童,在持有生物特徵旅行證件且與法定代理人同行之條件下,可享有特殊免簽待遇。該兒童的停留期限不得超過同行者的簽證或許可期限,且在任何情況下自入境日期起不得超過90天。
- 停留超過三個工作天的外國人,其臨時住宿地址必須登記。若住宿於旅館、療養院或類似設施,登記手續由設施管理單位辦理。若住宿於私人住所,房東必須透過電子系統或經授權的内政單位辦理登記。變更地址時,須就新地址重新登記。登記證明須在停留期間保存,並在請求時(包括出境邊境檢查)出示予主管機關。
- 免簽入境所需的旅行醫療保險、特定最低保險金額、銀行對帳單、特定最低款項金額、飯店訂房或疫苗接種證明,並未作為所有旅客的共同強制要求公布於中央簽證頁面。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須透過官方電子簽證入口網站線上辦理。申請人必須輸入其國籍資料、將使用的旅行證件類型、旅行目的、預定停留日期、個人基本資料及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所有資訊必須與入境時將使用的旅行證件上所載內容一致,並以英文填寫。
- 入口網站會在選定國籍、旅行證件及旅行目的後,判定申請人是否可使用電子簽證系統。系統會在不需簽證的申請人進入付款階段前通知其無需簽證;對於不符電子簽證資格的申請人,則將其導向烏茲別克的相關外交代表機構。因此,入口網站的資格判定結果因人而異,不構成普遍的申請權利。
- 申請時必須上傳一張臉部照片,以及護照或旅行證件上載有個人資料及照片的主要頁面的電子副本。護照頁面的掃描檔必須清晰可辨,且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00 KB。照片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DOC 9303 的建議。照片的確切像素尺寸、背景顏色、拍攝日期及檔案格式,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為啟用申請,申請人必須將發送至其電子郵件地址的數字代碼輸入入口網站。申請結果將發送至同一電子郵件地址。核准的電子簽證將以 PDF 格式簽發,申請人可透過入口網站查詢申請進度。
- 擁有雙重或多重國籍者,必須在申請時選擇入境烏茲別克時將使用的旅行證件。入境時必須出示與電子簽證申請時使用的同一本護照或旅行證件。若電子簽證上的資訊與旅行證件上的資訊不符,該電子簽證將被視為無效。
- 申請必須在預定入境日期前至少三個工作天提出。官方處理時間為兩個工作天(不含申請當日)。若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拒絕,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 電子簽證有效期為90天,最長可停留30天。單次入境電子簽證費用為 20 美元,雙次入境為 35 美元,多次入境為 50 美元。團體電子簽證費用自每人 20 美元起。付款透過線上國際支付系統進行;入口網站的詳細說明中提及使用 Visa 卡付款。
- 電子簽證無需黏貼於護照上。旅客必須在邊境檢查時連同護照出示電子簽證,可為紙本或電子形式。電子簽證是否限定於特定機場、港口或陸路口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電子簽證所需的空白護照頁數、財力證明金額、銀行對帳單應涵蓋的期間、旅行醫療保險、最低保險金額、飯店訂房、回程機票及疫苗接種證明,均未在中央官方電子簽證檢查清單中明確規定。
- 電子簽證持有人若停留超過三個工作天,也必須辦理臨時地址登記。旅館及其他持有許可的住宿設施將代為旅客辦理此手續。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並非一般的旅遊簽證便利措施。來自未設有烏茲別克外交代表機構或領事館的國家的符合資格外國人,以及指定的無國籍人士,僅可在塔什干國際機場的外交部簽證單位取得簽證。
- 旅客在烏茲別克的邀請方(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在旅行前向外交部提出申請,並取得領事法律司簽證服務單位核發的核准簽證確認函。此確認函須發送給被邀請人。旅客必須在購買機票時及在出發國的護照查驗處出示該確認函;簽證須在塔什干國際機場依據此文件簽發。
- 邀請方為法人時,須提出:使用機構信箋的簽證申請表、電子申請表、被邀請人的護照影本、機構負責人及授權員工的護照影本、機構證明文件、授權及委託文件,以及機票或訂位紀錄影本。若為工作目的邀請,亦須提供適當的工作許可文件。
- 邀請方為自然人時,須提出:標準邀請申請書、電子表格、被邀請人及邀請人的護照影本、內政機關核發的邀請函正本,以及機票或訂位紀錄影本。向外交部提出的適當邀請申請,官方審核時間為四個工作天。
- 旅客必須持有效的國際護照旅行。在機場核發簽證時所需照片數量、申請表格份數、付款方式、總費用及機場處理時間,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適用的領事規費將依簽發的簽證類型及效期而定;此外,可能另收依辦理地點而異的實際服務費用。
領事簽證申請要求
- 領事簽證由烏茲別克的外交代表機構或領事館依據外交部的簽證確認函簽發。簽證確認函係基於在烏茲別克永久或臨時登記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的邀請申請。依申請的簽證類型,可能需要直接簽證支持、電報號碼、邀請函或主管機關的請求。
- 申請人必須出示有效護照或無國籍人士旅行證件。根據中央申請頁面,該證件的有效期必須比所申請簽證的有效期至少長三個月。官方外交代表機構的檢查清單亦載明護照必須完好無損、未受損且狀況良好。
- 中央檢查清單要求提供兩份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以及兩張 35 × 45 公釐的彩色照片。官方代表機構網頁要求表格由申請人簽名,並將照片黏貼於表格上。照片的背景顏色及拍攝日期,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護照上載有個人資料及照片的主要頁面影本,在某些官方領事館檢查清單中為強制要求。中央外交部網頁並未將此影本列為所有申請人的共同文件。應以所申請的代表機構的當地檢查清單為準。
- 護照所需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經查閱的官方外交代表機構網頁要求至少有一頁空白頁供黏貼簽證標籤。
- 證明旅行目的的文件依所申請的簽證類別而異。商務旅行須提供烏茲別克機構的邀請函或部會確認函;私人訪問須提供內政機關核發的邀請函及電報號碼;觀光旅行必要時須提供授權旅遊機構的簽證支持函;就學須提供教育機構的申請函;學術活動須提供授權學術或教育機構的申請書;就醫須提供醫療機構的邀請函;工作須提供主管機關的工作許可;新聞活動須提供認證證明;投資簽證須提供顯示投資性質及金額的正式公司或證券文件。
- 邀請方為法人時,可能要求提供機構申請表、電子申請、被邀請人及授權公司人員的護照影本、公司執照或登記證明、任命決議及授權書。邀請方為自然人時,要求提供邀請申請、雙方的護照影本及內政機關核發的邀請函正本。
- 單次入境簽證費用:停留七天以內為 40 美元,15天以內為 50 美元,30天以內為 60 美元,三個月以內為 80 美元,六個月以內為 120 美元,一年以內為 160 美元。每次額外入境加收 10 美元。
- 多次入境簽證費用:六個月以內為 150 美元,一年以內為 250 美元,兩年以內為 300 美元,三年以內為 350 美元。三十天效期的觀光簽證基本費用為 40 美元,每次額外入境加收 10 美元。
- 至少五人的團體,未滿16歲兒童不計入團體人數,團體簽證費用:停留十五天以內為每人 15 美元,停留30天以內為每人 25 美元。除簽證費外,可能另收依辦理地點而異的實際服務費用。
- 領事規費的受理付款方式,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部分官方代表機構使用銀行電匯,部分則使用領事館簽發的付款收據。付款方式及額外服務費用應依所申請的代表機構查詢確認。
- 向外交部提出的適當邀請或簽證支持書面申請,將在四個工作天內審查。一般領事簽證的統一處理時間(適用於所有代表機構),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部分官方代表機構公布一般案件為五個工作天,急件為三個工作天。當地處理時間可能因申請的代表機構及簽證類型而異。
- 簽證的有效期及允許停留時間依簽證類別而定。觀光簽證最長一個月;商務及探親簽證最長一年;學生簽證最長一年;學術簽證三個月至兩年;醫療簽證最長三個月;投資簽證最長三年。入境次數依簽證類型及核准的申請可為單次、雙次或多次。
- 銀行對帳單、特定最低財力金額、薪資證明、飯店訂房、一般旅行醫療保險、最低保險金額、疫苗接種證明、指紋及適用所有申請人的面試強制要求,均未在中央簽證檢查清單中明確規定。
- 關於文件的翻譯、公證、驗證或海牙認證程序,並未發布適用於所有領事簽證類型的統一中央規則。可能依文件簽發國、旅行目的及申請的外交代表機構而有額外要求。
- 所申請的代表機構得要求提供額外資訊或文件。當地官方檢查清單可能以不同方式規定文件數量、遞交方式、預約、付款方式及處理時間。
- 領事簽證持有人若在該國停留超過三個工作天,必須辦理臨時地址登記。住宿於旅館者由設施管理單位登記,住宿於私人住所者由房東或授權的內政單位辦理登記。
過境簽證要求
- 申請過境簽證時,須出示領事簽證適用的護照、兩份填妥的申請表及兩張 35 × 45 公釐彩色照片。所申請的代表機構亦可能要求提供簽名表格、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至少一頁空白護照頁及付款證明。
- 申請人若需簽證方可進入目的國,則須出示該國的有效簽證,以及證明離開烏茲別克日期的旅行文件。官方代表機構的檢查清單要求提供載明烏茲別克入境及離境日期的確認機票影本。
- 過境簽證自簽發日起最長三個月內有效。可簽發為單次或雙次入境,每次入境最長可停留72小時。中央外交部網頁載明過境簽證的處理時間為三天。
- 單次過境簽證費用(72小時以內)為 40 美元,雙次過境簽證費用為 50 美元。額外實際處理費用可能因申請地點而異。受理的付款方式,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在特殊的免簽航空過境措施下,旅客必須經由烏茲別克的國際機場過境,並持有預訂在五天內飛往第三國的航班之適當機票。中央外交部的最新網頁規定,該機票須由烏茲別克航空簽發。此措施僅適用於符合相關過境豁免條件的旅客。
- 過境簽證持有人必須遵循簽證上註明的路線及停留期限,並遵守指定的邊境通行規則。僅過境或在該國停留不超過三個工作天者,得豁免臨時地址登記。
人口
37,724,223(2026 估算)官方語言
烏茲別克文; 區域官方語言: 卡拉卡爾帕克文政府類型
總統共和國洲
亞洲首都
塔什干貨幣
烏茲別克索姆面積
448,978 km²電話區號
+998烏茲別克: 重要目的地
烏茲別克的首都塔什干是中亞最大的城市,也是主要的國際入境門戶。撒馬爾罕和布哈拉則是最受遊客歡迎的歷史古城。
撒馬爾罕的雷吉斯坦廣場與布哈拉的舊城區展現了絲綢之路的輝煌文化。希瓦的古城牆與內部建築同樣令人驚嘆。
旅客常以塔什干為起點,搭乘高速列車前往撒馬爾罕,再續行布哈拉與希瓦。城市間交通便利,適合規劃經典的絲路之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