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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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蘭卡 簽證要求地圖

斯里蘭卡: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證入境要求

  • 斯里蘭卡中央移民法規中有限制性身分類型的簽證豁免。斯里蘭卡雙重國籍者、根據1948年公民法第5(2)條登記出生的21歲以下人士,以及出生於斯里蘭卡、父母為斯里蘭卡人且持有外國國籍的21歲以下人士,符合簽證豁免資格。
  • 並未公布利用此類豁免時須在邊境提交的國籍證明、出生登記證明、父母文件或其他佐證文件的單一集中式清單。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出發前應向相關斯里蘭卡駐外使領館或移民局確認所需文件。

電子旅行授權要求

  • 前往斯里蘭卡進行觀光、短期商務或過境之旅客使用的現行電子系統為電子旅行授權(ETA)系統。ETA申請可透過官方入口網站由本人、經由第三方、在斯里蘭卡駐外使領館或移民局位於可倫坡的總部辦理。
  • 申請時應正確選擇旅行目的。觀光ETA可用於度假、觀光、探訪親友、醫療、阿育吠陀及瑜伽修習、體育賽事及文化活動。商務ETA可用於商務會議及洽談、會議、研討會、講習、少於一個月的訓練、座談會、宗教活動及藝術活動。ETA持有人不得從事有給或無給工作、自由職業,或超出許可範圍之商業活動。
  • 線上表單應正確填寫護照號碼、旅行證明文件上記載之國籍、出生日期、姓名、性別、護照簽發及屆滿日期、聯絡資訊、訪問目的及旅遊資訊。使用的護照或旅行證明文件須與ETA申請中申報之文件相同。文件變更或基本資料不符可能導致須支付新費用或重新申請。
  • 由第三方提出的申請,亦須提供第三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及電話號碼。商務申請可能要求提供申請人所屬機構及斯里蘭卡邀請機構之名稱、地址及聯絡資訊。應提交說明商務訪問目的之機構邀請函、請求函或其他佐證文件。
  • 申請人在斯里蘭卡境內期間不得申辦新的ETA。持有效期內之居留簽證、多次入境簽證或尚未失效之ETA的同一護照,不得申請新的ETA。現有許可證須先失效或經主管機關註銷。
  • 申請時應確認所有提供之資訊正確且完整。不實或誤導性資訊可能導致ETA遭拒絕、註銷或在邊境被拒絕入境。核發ETA並不構成入境之絕對權利;最終決定權屬邊境移民官員。
  • 線上支付費用接受Visa、Mastercard及American Express卡。已付之ETA手續費不予退還,亦不得轉移至其他申請。標準30天觀光ETA手續費依申請人所屬收費組別為20或50美元。商務ETA手續費為30或55美元。兩天過境ETA免費。部分旅客雖可獲免費觀光ETA,但免費處理並不免除須提出ETA申請之義務。12歲以下兒童之30天內觀光ETA手續免費。
  • 標準觀光及短期商務ETA允許自入境日起停留30天。標準許可為雙次入境。第二次入境時僅可使用自首次入境起算30天期內之剩餘天數。駐外使領館可核發單次或雙次入境之觀光簽證,以及單次、雙次或多次入境之商務簽證,效期最長三個月。確切入境次數、有效期限及停留期限應查閱核准通知書上所載資訊。
  • ETA申請提交後,系統將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及參考編號。一般線上申請預計於48小時內回覆。受理通知並非入境許可。旅客在取得ETA核准通知書前不應前往斯里蘭卡。
  • 核准後,建議旅客於旅程中攜帶ETA核准通知書之可下載或列印版本。無需預先於護照上黏貼簽證貼紙。但若經由駐外使領館申請,可能可選擇在護照上註記簽證。
  • 入境日期當日,護照有效期須至少尚有六個月。搭乘航空器旅行者須出示經確認之回程機票。訪客簽證持有人應能出示返回居住國之機票,或前往下一國之旅行機票,並視需要出示該國之入境許可。須具備足夠負擔在斯里蘭卡停留及回程旅費之財力。
  • 關於足夠財力之強制銀行對帳單期間、每日金額或最低帳戶餘額,並未公布。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旅遊健康保險及最低保險給付額未列為中央短期ETA之條件。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標準線上ETA之強制照片張數、照片尺寸、背景顏色、拍攝日期或檔案大小,並未公布統一之中央技術規格。ETA系統亦未公布護照空白頁數之一般規定。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線上ETA並未公布一般性指紋或面試強制要求。主管機關得審查申請、轉介至駐外使領館或要求補充文件。媒體及新聞活動、政治團體或政黨會議,以及非政府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不適用標準線上ETA。此類目的須先取得斯里蘭卡相關主管機關之預先許可,並透過駐外使領館或移民局申請適當簽證。
  • 來自官方黃熱病風險名單所列地區之旅客,應向機場移民官員出示有效之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無法提供所需證明者,將不准入境。

落地簽證要求

  • 對於未事先取得ETA核准之旅客,班達拉奈克國際機場提供有限度之落地觀光ETA服務。此服務並非替代正常申請方式之保證權利。旅客須至機場之ETA辦理櫃檯申請、填寫表格並等候作業核准。
  • 申請費用僅以美元收取。接受電子支付卡及美元現金。落地觀光ETA費用依申請人所屬收費組別為25或60美元。落地商務ETA之中央收費表中並無作業選項。
  • 護照須自入境日起至少尚有六個月有效期。須出示經確認之回程機票及足以負擔在斯里蘭卡開支之財力。如適用相關旅程之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要求,亦須提交該證明。
  • 申請如獲核准,得核發效期最長30天之觀光ETA。取得ETA後,旅客前往移民櫃檯出示護照。如申請遭發給轉介通知,可能被拒絕入境並遣返原出發地。
  • 落地ETA之強制照片張數、照片尺寸、銀行對帳單期間、最低財力金額、旅遊保險給付額或護照應有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使領館簽證申請要求

  • 斯里蘭卡大使館、高級專員公署及領事館得核發效期最長30天之ETA,以及效期最長三個月之短期觀光或商務簽證。觀光簽證可為單次或雙次入境;商務簽證可為單次、雙次或多次入境。簽證類型、入境次數及效期取決於申請目的及相關使領館之審核。
  • 申請人應前往相關斯里蘭卡駐外使領館,填寫ETA申請表或入境簽證B表格,並支付所需費用。B表格須以大寫字母填寫。表格要求提供現有及先前護照資訊、全名、國籍、出生資料、婚姻狀況、配偶資料、居住地址、斯里蘭卡地址、職業、雇主或公司資訊、電話及電子郵件、訪問目的、旅行行程、申請停留期間及先前斯里蘭卡旅行紀錄。表格須由申請人簽名。
  • 護照須自預定入境斯里蘭卡之日起至少尚有六個月有效期。駐外使領館得要求提供護照正本、個人資料頁影本,以及在申請國之居留許可影本。合法居留證明僅於申請使領館之轄區及當地檢查清單範圍內要求提供。
  • 觀光申請可能要求提供回程機票、飯店預訂或斯里蘭卡接待方之邀請函。較長期間之觀光簽證可能要求提供說明長期停留原因之陳述書及證明足夠財力之銀行文件。銀行對帳單應涵蓋之月數及應有之最低金額,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商務申請應提交斯里蘭卡公司或機構之邀請函或請求函。使領館得要求申請人所屬公司出具信函,說明其職位、訪問目的、活動類型、停留期間、經費來源及斯里蘭卡業務聯絡人資訊。亦可能要求提供回程機票及住宿資訊。
  • 以媒體或新聞目的旅行者不得使用觀光或一般商務簽證。可能要求提供入境簽證表格、記者承諾書、派任函、詳細工作計畫、拍攝摘要、受訪者資訊及攜入媒體設備清單。設備之暫時進口可能要求提供貨物暫准通關證或銀行保證金。可能須取得斯里蘭卡相關主管機關之預先核准。
  • 實體領事館申請要求提供近期照片。但中央來源未公布適用所有使領館之單一照片張數及尺寸。部分使領館要求一張,部分要求兩張。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應以申請使領館之現行檢查清單為準。
  • 護照應有之空白頁數,中央簽證頁面未規定為一般條件。部分駐外使領館要求至少一頁空白頁。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駐外使領館核發之30天觀光ETA,中央手續費依收費組別為20或50美元。30天商務ETA手續費為30或55美元。30天以上至三個月之簽證,額外簽證費用因國籍、簽證類型及單次、雙次或多次入境而異。支付貨幣及方式因使領館而異。
  • 中央ETA程序規定,駐外使領館經移民局核准後得於三個工作日內完成作業。然而,使領館公布之作業時間可能因申請類型及所需預先核准而較長。申請應於出發前預留充足時間,並在相關使領館規定之時程內提出。
  • 駐外使領館得要求補充文件、親自送件或面試。針對未成年人所需之出生證明、父母同意書或監護文件,並未公布適用所有使領館之中央短期簽證清單。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文件之翻譯、公證、驗證或加註 Apostille 之要求,亦應依使領館及文件類型確認。

過境簽證要求

  • 在斯里蘭卡機場國際過境區內轉機且不出境之旅客,無需過境簽證。若需正式入境斯里蘭卡,或因轉機行程而停留超過24小時,則須取得過境ETA或過境簽證。
  • 過境ETA或簽證最長核發兩天(48小時)。為單次入境,免費,且不得延長過境身分。此許可僅適用於經由斯里蘭卡機場或港口前往另一國家之行程。不得從事有給或無給工作、自由職業或商業活動。
  • 申請時應提交證明後續航班或航程之機票或通行文件。實體過境簽證表格要求提供護照資訊、全名、出生資料、居住地址及斯里蘭卡地址、最終目的地國、該國簽證資訊、交通方式、離斯日期、續程證明及旅客可動用金額。表格應註明日期並簽名。
  • 護照須於入境斯里蘭卡當日至少尚有六個月有效期。如須簽證進入下一國,應提供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資訊。航空或船票為證明過境目的之主要文件。
  • 實體過境簽證申請之官方表格載明可能要求提供兩張3.5 x 4.5公分照片。線上過境ETA作業未公布照片上傳要求。線上過境ETA申請之一般系統回覆時間最長可達48小時;駐外使領館之作業時間因館而異。
  • 若來自官方黃熱病風險名單所列地區且將入境斯里蘭卡,則須提交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過境簽證之強制旅遊健康保險、最低保險給付額或特定銀行餘額,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人口
23,348,315(2026 估算)
官方語言
僧伽羅文, 坦米爾文
政府類型
半總統共和國
亞洲
首都
華杜茲 / 可倫坡
貨幣
斯里蘭卡盧比
面積
65,610 km²
電話區號
+94

斯里蘭卡: 重要目的地

科倫坡是斯里蘭卡的首都與主要國際門戶,班達拉奈克國際機場位於此。康提是文化重鎮,而加勒則以殖民風情聞名。

斯里蘭卡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如阿努拉德普勒和波隆納魯沃的古城。茶園在中央高地綿延,南部海岸線遍布美麗海灘。

旅客常從科倫坡出發,乘坐火車或巴士前往康提,再進入茶園區。之後可南下至加勒或本托塔,享受海灘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