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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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證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旅行證件或澳門出入境檢查接納的其他入境證件。證件在計劃的澳門停留期結束後至少仍需有90天有效期。
  • 旅客必須持有有效的回程或前往下一個國家的機票。此條件可能因合法居住地或所使用旅行證件類型而適用有限豁免。
  • 若計劃停留不超過7天,旅客須能證明擁有至少5,000澳門元的財力。停留超過7天但不超過14天,須至少10,000澳門元;超過14天但不超過21天,須至少15,000澳門元;超過21天,須至少20,000澳門元。財力可透過現金或旅客可動用的其他財務資源證明。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具體的銀行對帳單期限。
  • 以免簽證身分旅行但目的並非旅遊的旅客,必須在邊境檢查時正確申報入境目的。若申報目的與實際進行的活動明顯不符,可能導致停留許可被取消、須離境或限制未來入境。
  • 邊境檢查時,可透過證件查驗或生物識別資料核實身分。如有必要,可採集指紋、掌紋、臉部影像、虹膜或視網膜資料。拒絕處理個人及生物識別資料可能導致入境被拒。
  • 允許停留期限因所使用旅行證件及適用的豁免安排而異。旅客不得超過邊境檢查時獲批的停留期限。並無適用於所有旅客的統一免簽證停留期限。
  • 護照所需確切空白頁數、生物特徵或可機讀護照要求、酒店預訂、旅遊醫療保險、保險保額、疫苗接種證明及照片要求,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官方名稱為「入境許可」或「抵達時簽證」,符合條件的旅客可在抵達澳門時於口岸簽證部門辦理。此安排因國籍、所持護照類型及外交身份而異。部分旅客必須在出行前取得澳門簽證或預先入境許可。
  • 申請人須持有有效護照或獲接受的旅行證件。證件在所要求的澳門停留期結束後至少仍需有90天有效期。
  • 必須出示有效的回程或前往下一個國家的機票。可能因合法居住地或所使用旅行證件而適用有限豁免。
  • 旅客須能證明具備與停留期限相應的所需財力。停留7天以內,至少5,000澳門元;停留超過7天至14天,至少10,000澳門元;停留超過14天至21天,至少15,000澳門元;停留超過21天,至少20,000澳門元。
  • 個人申請單次入境許可費用為200澳門元,多次入境許可費用為300澳門元。家庭護照每次入境費用為每本護照400澳門元,多次入境為600澳門元。12歲以下兒童單次入境許可100澳門元,多次入境許可150澳門元。由單一旅遊經理安排並持共同旅行證件、至少10人的團體,每人單次入境費用100澳門元,多次入境費用150澳門元。
  • 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接受的付款方式。
  • 申請獲批的旅客可獲最多30天的停留許可。單次入境許可不得再次入境。支付多次入境許可費用的旅客,可在獲批的最多30天停留期內多次入境,無需額外費用。
  • 若以旅遊或同等目的入境,可能無需另行申報目的。擬以工作、學習、居留或其他目的入境的旅客,須正確說明目的,並出示相關活動所需的預先批准。
  • 邊境當局可進行證件及身分核實,並在認為必要時收集生物識別資料。若對護照真實性、回程可能性、交通證件或足夠財力存疑,可拒絕入境。
  • 落地簽證所需填寫表格的詳情、要求的照片數量及尺寸、護照空白頁數、處理時間、酒店預訂、旅遊醫療保險及疫苗接種證明等條件,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澳門簽證可於出行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代表機構或中國外交部授權的其他代表機構申請。所申請代表機構的文件、預約、付款及遞交程序具有優先適用性。
  • 簽證申請表須以大寫字母或清晰正楷填寫,標記適當方格,並劃去不適用選項。表格須由申請人註明日期並簽署。若由代表代辦,須一併提供代表的姓名、簽署及授權資訊。
  • 申請表須貼近期拍攝的1.5吋彩色照片一張。照片須為正面免冠,背景為淺色或白色。照片拍攝日期、數位檔案格式及像素尺寸,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所申請的代表機構可能要求額外或不同的照片條件。
  • 表格須申報個人資料、出生資料、國籍、護照或旅行證件資料、地址、聯絡方式、職業、僱主資料、其他國家的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澳門聯絡人、旅行目的、預計首次入境日期及申請的簽證類別。亦須正確說明過往的澳門旅行記錄、簽證或入境遭拒、被驅逐出境及刑事記錄等資訊。
  • 申請須提交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的個人資料頁。個人旅行、探親、以受扶養家庭成員身分居留或類似目的,亦須提供護照已使用的內頁副本。若曾使用其他旅行證件進入澳門,須提交該證件的資料頁或相關頁面。
  • 若提交文件副本,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實。無法出示正本時,副本須經主管當局認證。
  • 個人旅遊、探親或類似申請,須提供財務狀況證明,如銀行對帳單、儲蓄帳戶證明、稅單或工作證明。銀行對帳單所需的月份數,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申請階段未規定統一的最低帳戶餘額;但入境時須依停留期限證明至少5,000至20,000澳門元的財力。
  • 須提交來回交通預訂及住宿安排。酒店預訂、酒店付款收據或其他住宿證明可被接受。
  • 須提交證明旅行目的的文件。旅遊目的須提供行程計劃、旅行社收據或路線;探親目的須提供澳門親屬的居留或停留證明及家庭關係證明;受扶養家庭成員申請須提供親屬的澳門身分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 以高等教育為目的的申請,須提交澳門高等院校的錄取通知書、財務能力證明及交通與住宿安排。
  • 以工作為目的的申請,須提交澳門當局簽發的工作批准副本。無須出示工作批准文件正本。
  • 將以在澳門工作人員的家庭成員身分居留的申請人,須提交通知「特別居留許可」已獲批的批准函副本。無須出示此文件正本。
  • 團體旅遊申請須提交組織旅行社的擔保函、團員名單、澳門當地旅行社資料、所有旅客的護照資料頁、交通及住宿安排,以及團員的財務能力證明。
  • 申請人須提交其持有的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有效入境簽證、居留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副本。
  • 官方申請表上可申請的類別包括:有效期3個月、單次入境、停留14天的簽證;有效期3個月、兩次入境、每次停留14天的簽證;有效期6個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4天的簽證;有效期1年、多次入境、每次停留30天的簽證;以及有效期2年、多次入境、每次停留30天的簽證。所申請類別並非自動獲批;最終有效期及入境次數由主管當局決定。
  • 一般領事館簽證費用為30美元。申請人護照上登記且隨行的每名子女,額外收取15美元。若申請須送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審查,可能收取20美元通信費。加急處理費用依所申請外交代表機構的現行收費標準而定。
  • 領事館簽證接受的付款方式,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須遵循所申請外交代表機構的付款指示。
  • 無需送交澳門治安警察局的普通申請,預計在第4個工作日內完成。快速申請可於第3個工作日內完成,緊急申請可於第2個工作日內完成。送交澳門治安警察局的申請,自所有文件正確完整提交之日起,通常需要7個工作日審查。郵寄、預約及代表機構內部等待時間可能不包含在上述期限內。
  • 作為領事館簽證的替代方式,可透過澳門的法定代理人向治安警察局居留及停留事務廳申請預先入境許可。代理人須提交經公證人或主管當局認證的授權書及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預先入境許可申請須填寫與旅行目的相符的申請表。若申請涵蓋家庭成員,須一併提交家庭成員的附加個人資料表。須提交兩張近期拍攝的1.5吋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
  • 預先入境許可依教育、工作、家庭團聚、團體旅遊或其他旅行目的,須提供護照副本、財務能力、交通及住宿證明、錄取通知書、工作批准、家庭成員居留批准、親屬關係證明或旅行社文件。主管單位在特殊情況下可要求額外文件。
  • 預先入境許可費用:個人單次入境200澳門元,多次入境300澳門元;家庭護照單次入境400澳門元,多次入境600澳門元;12歲以下兒童單次入境100澳門元,多次入境150澳門元。至少10人的有組織團體,每人單次入境費用100澳門元,多次入境費用150澳門元。
  • 預先入境許可申請的處理時間,自所有必要文件正確提交之日起約為15個工作日,時限可能因個案而異。許可須自簽發之日起最多120天內使用。持有人在澳門的允許停留期限載於批准文件中。
  • 持個人護照旅行的每名配偶或子女須分別填寫申請表。申請人護照上登記且隨行的配偶或子女可列於同一表格的相關欄位。關於父母同意書、出生證明及監護權證明,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適用於所有領事館的統一檢查清單。
  • 護照所需確切空白頁數、生物特徵或可機讀護照要求、損壞護照規則、旅遊醫療保險、最低保險保額、疫苗接種證明、強制文件翻譯、公證認證、加簽或領事認證等條件,官方中央資料未明確指定。所申請的外交代表機構可能對此等事項施加額外條件。
人口
688,900(2025)
官方語言
中文, 葡萄牙文
政府類型
行政主導體制的特別行政區
亞洲
首都
澳門
貨幣
澳門元
面積
115 km²
電話區號
+853

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重要目的地

澳門半島是城市核心,擁有歷史中心與主要商業區。路氹城匯集大型度假村與娛樂場所。訪客通常經澳門國際機場抵達。

澳門歷史城區為世界遺產,展現中葡文化交融。路環島提供海灘與自然景觀,適合休閒。澳門大學與科技大學推動教育發展。

旅客常從香港經港珠澳大橋或渡輪前往澳門。市內交通以巴士和的士為主,便捷連接各區。亦有多條路線通往珠海,適合延伸至中國內地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