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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尼加拉瓜: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經由設有移民檢查的授權邊境口岸進入尼加拉瓜。護照有效期必須超過六個月。亦可使用尼加拉瓜承認的其他移民或旅行證件。若憑有效居留許可入境,則須出示居留卡。
- 非尼加拉瓜公民的旅客必須填寫線上移民表格。建議至少在抵達前七天完成該表格。此表格不取代電子旅行授權或簽證;其為用於預先登記入境資訊的移民表格。
- 以遊客身分入境的外國人,除依法豁免者外,須繳納10美元或等值本國貨幣的旅遊卡費用。
- 移民官員在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旅客證明其擁有足夠的財力。法規中將財力標準定義為現行工業部門基本工資的三倍。亦未規定銀行對帳單應為多少個月。
- 免簽旅客在入境時獲得的停留期間,將顯示於移民記錄或入境章上。免簽待遇下的一般停留期間為90天,且在完成必要移民手續後,最多可延長至180天。若入境時官員給予更短的期間,則以該期間為準。
- 來自黃熱病風險國家且離開該國已至少六天的旅客,必須出示國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書正本(實體或數位形式)。僅從風險國過境者以及在巴拿馬市過境不超過24小時者,免除該義務。未滿九個月的嬰兒、60歲以上者、孕婦、哺乳期婦女、雞蛋過敏或免疫系統受損者,在提交由離境國衛生部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的條件下,可獲豁免。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須提前取得簽證的申請人,依「諮詢後簽證」(即移民類別C)辦理。現行規定要求此類簽證必須在旅行前取得。申請係透過內政部的線上領事事務平台進行,而核准簽證的有效性則透過單獨的官方驗證系統查核。
- 申請人的護照必須至少還有六個月有效期。須提交護照個人資料頁(顯示個人資訊之生物資料頁)的影本或掃描檔。申請須以電子系統要求之個人資訊及旅行資訊完成。
- 申請時須一併提交說明旅行理由的簽證申請書。舊法規規定,自國外提出申請時,申請書應致相關外交或領事代表處;在尼加拉瓜境內辦理時,則應致移民及外僑總局局長。在現行電子系統中,申請書的收件人及上傳方式,可能依系統產生的申請欄位而定。
- 申請人須提供其國籍國或居住國最近三年的刑事紀錄或警察紀錄證明。亦可接受由尼加拉瓜國際刑警組織簽發的文件替代。若申請係於居住國提出,是否另需合法居留證明,可能依電子申請的個人化檢查清單而異。
- 申請人或費用承擔者須提交經公證人公證的生活及費用擔保書。該擔保書須涵蓋申請人在尼加拉瓜的停留費用及離境費用。
- 簽證核准後,可能要求繳存相當於回程機票費用的保證金。
- 電子申請中可能要求提供近期的護照用照片。
- 簽證費用的目前金額,可能由電子系統根據申請人身分及處理類型而定。
- 關於申請應在旅行前幾天提出,亦未發布現行強制性最短期限。在簽證核准前,不應開始旅行。
- 非過境之臨時簽證,其有效期最長可為90天。以所核發電子簽證上載明之起始及截止日期為準。類別C項下入境時給予的停留期間,一般規定為30天,並可透過適當的延期手續延長至總計90天。
- 臨時簽證可基於旅遊及探訪、商務會議或商業活動、過境及法規容許的其他短期目的而核發。以工作、有償活動、長期學習或居住為目的者,應申請相關許可或居留類別。
- 核准之簽證可透過電子驗證系統查核。旅客應在旅行期間隨身攜帶核准證明之可下載副本,並儘可能攜帶紙本影本。
- 有關黃熱病證明的規定亦適用於電子簽證持有人。對於有風險國離境或旅行史之申請人,可能要求提供證明或有效之健康豁免證明。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簽證係為經由尼加拉瓜領土前往另一國家之旅客所核發之臨時簽證。若因旅客國籍及護照類型須事先取得簽證,則過境簽證亦須在旅行前取得。
- 必須持有有效期超過六個月之護照,或出示尼加拉瓜承認之有效旅行證件。過境路線、前往下一個國家之旅行及旅行目的須在申請時申報。
- 移民官員在認為必要時,得要求旅客證明其擁有足夠財力。適用之一般標準為現行工業部門基本工資之三倍。
- 過境簽證及過境停留之最長期限為五天。若需停留更長時間,應依旅行目的申請其他適當之臨時簽證。
- 過境簽證費用為25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