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達及托巴哥:旅客簽證要求及入境規定

公民在進入該國前必須申請簽證的國家數量為64。 公民可免簽入境的國家數量為102。 公民可辦理落地簽的國家數量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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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達及托巴哥:訪客入境規定最近核查:最近更新:

千里達及托巴哥: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千里達及托巴哥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旅客必須持有有效的護照或由其所屬國簽發的其他可接受旅行證件。用於臨時訪問的護照或旅行證件,其有效期必須至少持續至允許停留期限結束。
  • 所有進入和離開千里達及托巴哥的旅客,必須在旅行前填寫在線入境/離境卡。該表格最早可在計劃抵達或離境前 72 小時填寫。
  • 提交表格後會生成包含兩個二維碼的收據。收據必須下載或保存,並向移民和海關官員出示。二維碼可以紙質形式或在移動設備上展示。
  • 免簽入境的允許停留期限可能根據旅客身份和邊境給予的入境許可而有所不同。
  • 入境時不要求提供 COVID-19 PCR 或實驗室進行的抗原檢測。根據旅客近期旅行史或現行疫情措施,可能會進行健康篩查。
  • 免簽待遇並不保證絕對入境權。護照、旅行目的及其他入境條件將由邊境移民官員審查,並根據審查結果作出入境決定。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人必須回答官方電子簽證系統中的資格問題,並完整填寫在線申請表格。同一人名下不得有未完成的其他簽證申請。
  • 需要一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申請確認、付款通知、文件狀態和最終決定可通過電子郵件傳達。
  • 護照自計劃的千里達及托巴哥旅行日期起必須至少還有六個月有效期。護照包含照片和個人信息的資料頁必須被掃描或拍照。
  • 必須上傳一張近期的數字護照照片。照片格式須為 JPEG、PNG 或 BMP;文件大小須在 15 KB 至 7,584 KB 之間;尺寸至少為 480 × 640 像素,最大為 4,800 × 6,400 像素。
  • 照片不得早於六個月。以物理尺寸為準,照片不得大於 45 × 35 毫米,不得小於 36 × 32 毫米。
  • 照片必須清晰對焦;顯示頭部和肩部上部;面部應佔圖像約 70–80%。申請人須直視鏡頭,睜眼閉嘴,表情自然中性。
  • 背景須為均勻淺色。面部或背景不得有陰影、反光或紅眼效果。不接受有色眼鏡;眼睛不得被鏡框或反光遮擋。
  • 頭巾僅在經主管當局批准的宗教、醫療或文化情況下可接受。面部特徵必須清晰可見。
  • 申請中提交的個人信息和旅行目的決定了需要上傳的支持文件。系統不會為所有申請人生成固定的單一清單。
  • 支持文件須為 PDF 格式,每個文件不得超過 450 KB。最多可上傳 20 份支持文件。
  • 在個人化的上傳面板中,可能要求提供護照資料頁、顯示旅行目的的文件、有效回程機票、住宿證明、財務狀況文件、工作證明、邀請函、公司信函以及之前的入境或停留延期印章。
  • 如要求工作證明,該文件不得早於三個月。
  • 邀請函或公司信函中應說明旅行目的、千里達及托巴哥的地址、聯繫方式以及誰將承擔訪問費用。
  • 酒店、旅館或私人住宅信息可能被要求作為住宿證明。如住在私人住宅,可能要求房東的身份證或護照文件以及確認地址的附加文件。
  • 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交顯示自身財務能力的對賬單或擔保人的財務文件。
  • 如果申請人在其國籍國以外的國家居住、工作或學習,可能需要提供顯示其在該國合法身份的居留許可、工作許可、學生簽證或同等文件。
  • 對於未成年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出生證明、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護照資料頁,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的監護權或託管證明。
  • 非英語的支持文件必須由認證翻譯員翻譯成英語。
  • 電子簽證系統當前顯示多次入境簽證申請費為 800 千里達及托巴哥元。費用不予退還。
  • 在線支付僅可使用 Visa 或 Mastercard 信用卡或借記卡。申請在付款並提交後無法在線修改或重新安排。
  • 多次入境電子簽證的總有效期、每次入境允許的最長停留期限以及可使用的旅行次數,根據申請結果簽發的批准文件確定。
  • 旅行健康保險、最低保險保額、疫苗接種證明、指紋和強制面試,未作為所有電子簽證申請的通用條件發布。
  • 移民當局可能要求提供新照片、附加文件或親自重新提交文件。
  • 批准的電子簽證作為電子郵件附件發送。由於千里達及托巴哥入境簽證以電子形式簽發,護照上不貼實體簽證標籤或蓋章。電子簽證必須打印出來,並在旅行期間攜帶紙質副本。
  • 電子簽證持有者也必須在旅行前填寫在線入境/離境卡,並向移民和海關官員出示生成的二維碼。
  • 電子簽證的簽發並不保證絕對入境權。最終決定將在入境點的移民審查中作出。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可提交至負責申請人居住國的千里達及托巴哥大使館、高級專員公署或領事館。如居住國無使領館,則應使用最近的授權外交代表機構。
  • 中央電子簽證門戶是主要申請渠道。然而,一些外交代表機構通過郵寄、預約親自遞交或代表機構特定的其他方式接收簽證文件。確切程序因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申請表必須完整填寫,聲明部分須簽名並註明日期。一些使領館可能要求準備兩份表格。
  • 普通護照持有者通常需要提供自計劃旅行日期起至少六個月有效期的護照。特殊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至少涵蓋計劃停留期限。確切的護照有效期標準可能因證件類型和使領館而異。
  • 必須提供護照個人信息頁的彩色複印件。一些使領館還要求提供護照原件,而另一些則只接受複印件或電子掃描件。
  • 需要一張近期的彩色護照照片。
  • 照片數量因申請的使領館而異。一些使領館要求一張,另一些要求兩張。
  • 如果申請人在其國籍國以外的國家申請,必須提供有效的居留許可、永久居留卡、工作許可、學生簽證或其他合法居留證明。一些使領館要求該文件的公證副本。
  • 申請人可能被要求提供工作證明或學生證明。工作證明必須是近期的,使用正式信箋紙,由授權人員簽署,並包含僱主的聯繫信息。
  • 對於商務旅行,必須提供公司或機構信函。信函中應說明旅行目的和計劃停留期限。
  • 對於探親訪友,可能需要邀請函。函件應說明旅行目的、住宿地址、聯繫方式以及誰將承擔費用。
  • 邀請函可附上房東有效護照或身份證的複印件。為確認房東地址,可能要求提供賬單、租約、房東信函或業主身份證明。
  • 可提供申請人或擔保人的近期銀行對賬單。一些使領館要求至少最近三個月的交易記錄,且申請人姓名須出現在對賬單上。
  • 必須提供有效回程機票或顯示返回居住國的航班行程。也可能要求提供住宿預訂和旅行計劃。
  • 對於未成年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出生證明、父母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監護權證明,以及單獨旅行或與單方家長旅行時的父母同意書。公證要求和文件形式因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非英語文件必須連同官方或認證的英語翻譯一起提交。公證、加註和認證條件因使領館和文件簽發國而異。
  • 領事館簽證費、支付貨幣、外交服務費和接受的支付方式因使領館而異。
  • 一些使領館只接受銀行轉賬或匯票,而另一些可能使用不同方式。在付款前,必須以相關使領館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
  • 申請應在旅行前多長時間提交以及處理時間,可能因使領館、居住國和額外安全審查而異。一些使領館對於完整文件要求至少 10 個工作日,而另一些則要求文件在四週或更長時間內提交。
  • 主管當局可能要求本人面試、提供附加文件或申請人親自到場。
  • 經批准的領事館申請結果下的入境簽證以電子形式簽發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旅客應打印電子簽證並在旅行期間隨身攜帶。
  • 通過領事館渠道簽發的簽證是單次或多次入境、有效期和允許停留期限,在簽發的電子簽證文件上顯示。
  • 有效簽證並不保證自動入境權。入境條件將由邊境移民官員重新審查。

過境簽證要求

  • 是否需要過境簽證取決於旅客的護照、使用的旅行證件、聯程航班以及過境期間是否需要通過移民檢查。
  • 需要過境簽證的申請人應遵循相關千里達及托巴哥外交代表機構的最新申請程序。
  • 申請表必須完整填寫並簽名。必須提供有效護照或可接受旅行證件的個人信息頁的彩色複印件。
  • 一些官方使領館檢查清單要求提供一張近期 35 × 45 毫米的彩色照片。
  • 必須提供顯示將前往另一國家的航班行程或聯程機票。
  • 非英語文件必須連同官方英語翻譯一起提供。
  • 申請費和接受的支付方式因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未發布關於旅行健康保險、財務能力金額、銀行對賬單期限、住宿證明、疫苗接種證明、指紋和未成年人文件的通用過境簽證檢查清單。
  • 授權使領館可能要求本人面試或提供附加支持文件。
  • 批准的過境簽證以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文件必須打印並在旅行期間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