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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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一般入境要求

  • 要求:

免簽入境要求

  • 在無需簽證或電子旅行授權之規定下旅行的人士,必須攜帶其旅行方式及個人身分所認可的有效護照、旅行證件或身分證件。護照是國際旅行中最可靠且普遍接受的身分證件。
  • 在免簽證計劃下經航空旅行之許多旅客,亦須取得有效之電子旅行授權(eTA)。經陸路或海路旅行之免簽證旅客,大多無須eTA;但須持有有效護照或相關規定所認可之其他旅行證件。特定海上航線可能另要求eTA。
  • 護照須在入境日期有效。對於所有免簽旅客適用之額外及固定之最低護照有效期,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護照所需空白頁數、生物特徵護照強制規定及機器可讀護照要求,亦未就所有免簽旅客由中央官方來源明確規定。
  • 旅客須在健康及安全方面符合加拿大入境資格。不得有重大刑事或移民違規紀錄,須能證明在訪問結束時離開加拿大,並須有足夠財力負擔自身在訪問期間之開支。
  • 邊境官員得要求提供旅行目的、回程計劃、住宿安排、工作或家庭關係及財力證明等資訊或佐證文件。所需財力金額因停留期間及住宿於旅館、朋友或親戚處而異。中央官方來源並未明確規定通用之最低金額。
  • 持有入境證件並不保證獲准進入加拿大。旅客之身分、健康狀況及入境資格將於邊境重新評估。提供虛假或不完整資訊可能導致入境遭拒。
  • 大多數訪客獲准停留最長六個月。邊境官員得依旅行目的及個人情況指定較短或較長之期限。指定之離境日期得記載於護照或核發訪客記錄。
  • 未滿18歲之兒童適用與成人相同之入境規定,且須持有其個人護照。父母護照上載有兒童資料,不得取代兒童之個人護照。
  • 對於單獨旅行之兒童,應攜帶出生證明影本及(如可能)以英文或法文撰寫、由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簽署之同意書。該同意書應載明父母之聯絡資訊,以及在加拿大負責照顧兒童之成年人之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
  • 對於僅與一位父母同行之兒童,應攜帶出生證明影本、未同行父母簽署之同意書,以及該父母簽署之護照或國民身分證影本。
  • 在離婚或分居情況下,應攜帶監護權文件;單獨監護時,應攜帶監護權判決;父母一方死亡時,應攜帶死亡證明;基於收養或法定監護之旅遊,應攜帶收養或監護文件。

電子旅行授權要求

  • eTA申請必須透過加拿大政府的官方線上表格進行。每位人士需單獨申請,同一表格上不得代表多位家庭成員集體申請。兒童亦需單獨申請eTA。
  • 申請表格僅提供英文及法文版本。由於表格無法儲存,護照、電子郵件地址及付款卡須於開始申請前備妥。
  • 申請時須使用有效護照資料。需在表格中填寫護照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地點、性別、婚姻狀況、地址、國籍及護照號碼等個人資料。亦會詢問申請人目前的職業、健康狀況及與入境資格相關的過往資訊。
  • 申請人須擁有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申請結果、補充文件要求及核准資訊將發送至該電子郵件地址。
  • eTA申請費用為每人7加幣,且不予退還。可透過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及其預付卡、Visa Debit、Debit Mastercard、銀聯或JCB卡線上支付。每筆付款僅涵蓋一人的申請。
  • 標準eTA申請中,單獨上傳證件照、銀行帳戶明細、機票、飯店預訂、旅遊保險或提供指紋,並非中央申請流程的一般必要文件。
  • 大多數申請會在幾分鐘內有結果。部分申請的審查可能需要數天。如需補充文件,通常會在申請後72小時內向申請人發送電子郵件,說明後續步驟。
  • eTA有效期最長為五年,或至申請所用護照的有效期限屆滿為止。以兩者中較早屆滿者為準,eTA於該日期失效。
  • 有效的eTA可在有效期內用於多次短期旅行。每次造訪的允許停留期限通常最長為六個月;最終期限由邊境官員決定。
  • eTA僅電子連結至申請時所使用的護照。旅客前往加拿大時必須使用同一本護照。若取得新護照,則需提出新的eTA申請。
  • 應比對核准電子郵件中的護照號碼與護照上的號碼。若號碼不符,則現有的eTA無法使用,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 無需攜帶eTA的紙本核准文件。此授權已電子連結至護照。不過,建議保留eTA號碼以備日後查詢狀態或聯絡之用。
  • eTA適用於搭乘飛機前往加拿大或經加拿大機場過境。若經陸路或海路旅行,適用的入境文件可能不同。
  • eTA並非工作或學習許可。如欲在加拿大工作或參加需許可證的教育課程,必須另行取得適當的工作或學習許可。
  • 持有eTA並不保證可進入加拿大。旅客須出示有效護照、說明訪問目的,並證明其將於訪問結束後離境且有能力負擔相關費用。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加拿大訪客簽證也稱為臨時居民簽證,是一經批准即貼於護照上的實體簽證文件。線上申請不會將簽證轉為電子簽證。
  • 原則上,申請應透過IRCC的線上入口網站進行。因殘疾無法線上申請者,以及使用難民、無國籍人士或非公民身份所簽發的特殊身份或旅行證件者,可提交紙本申請。
  • 申請人必須正確且完整地回答線上表格中的所有問題。線上申請結束時,需完成電子聲明與確認部分。紙本申請時,相關表格應依指南指示填寫、註明日期並在必要處簽名。
  • 申請系統會根據旅行目的、申請國家、居留狀況及個人回答,為申請人產生專屬的文件清單。入口網站產生的所有文件必須上傳。當地簽證辦事處可能要求額外文件。
  • 所有申請人必須提交有效且未過期之護照或可接受旅行證件的彩色數位副本。建議護照或旅行證件自計劃旅行日期起至少六個月內有效。簽證的有效期不得超過護照或生物辨識記錄的有效日期。
  • 護照除最後一頁外,應至少有一個空白頁。申請地的當地簽證辦事處可能要求更多空白頁。
  • 若使用護照,須出示顯示出生日期及出生國家的身份頁,以及所有包含蓋章、簽證或其他標記之頁面的清晰彩色副本。
  • 若使用旅行證件代替護照,該證件須由國家或授權的國際機構簽發;須載有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證件號碼、國籍或居留身份、照片,以及如有則載明有效期限。
  • 大部分普通、公務及外交護照均可接受。為無國籍人士簽發的外國護照、再入境許可及部分難民旅行證件亦可接受。部分臨時、具臨時性質或無法機讀的護照類型不被接受。應根據所使用證件的類型及簽發機構確認受理狀況。
  • 線上申請是否需要另附沖洗照片,視個人文件清單及生物辨識狀況而定。須提供指紋及生物辨識照片的申請人,可能無需再額外提交紙本照片。
  • 若要求紙本照片,須提交兩張相同的照片。照片須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黑白或彩色皆可,背景須清晰且為純白或淺色。照片尺寸至少35×45毫米,臉部(下巴至頭頂)高度應為31至36毫米。
  • 申請人可提供顯示有效旅行歷史的文件。過去十年內使用過的舊護照、過往簽證、出入境章戳,以及在國外的工作或學習許可,均為可接受的證明。
  • 行程計畫應顯示預計停留時間及在加拿大從事的活動。可提供航班資訊、住宿預訂、以及參加活動的報名或邀請文件。
  • 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訪問期間養活自己及同行者。所需總金額依旅行時間及住宿形式而異。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統一的最低銀行存款餘額。
  • 提交銀行對帳單時,須顯示銀行名稱及聯絡資訊、帳戶持有人姓名及地址,以及交易紀錄及餘額。提供至少六個月的帳戶明細有助於評估財務狀況。
  • 在職申請人可提供雇主信函,以證明其將返回本國並擁有固定工作。信函須以雇主正式信箋紙出具,且開立日期不得早於申請日前三個月。
  • 雇主信函應包含申請人全名、出生日期、到職日期、職位、簡短職務說明、現行薪資、主管姓名及聯絡資訊、公司名稱及完整地址。主管或人力資源人員應書寫姓名並簽署文件。
  • 學生證明、公司登記資料、薪資單、稅務文件、產權證明或證明家庭關係的文件,可能會在個人文件清單中被要求提供,以支持申請人旅行結束後返回居住國的意圖。
  • 若申請人受加拿大境內個人或企業邀請,可能被要求提供邀請函。邀請函本身不保證簽證的核發。
  • 邀請函應包含被邀請人的全名、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與邀請人的關係、旅行目的、預計停留時間、在加拿大的居住地址、費用負擔方式,以及預計離境日期。
  • 邀請人必須註明其全名、出生日期、在加拿大的地址和電話號碼、職業以及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可附上證明在加拿大身份的文件副本,如出生證明、公民證書、永久居民卡或其他可接受的文件。
  • 若旅行費用由他人負擔,則可能會根據個人核對清單要求提供此人的財務能力證明及承擔費用的信函、銀行文件、收入文件及身份或身份證明文件。
  • 非申請國國民者可能被要求提供有效的居留許可、工作許可、學生身份或其他合法居留證明。此條件依所申請簽證辦事處的當地指示而異。
  • 對於一般訪客簽證,旅遊健康保險及特定最低保險額並非所有申請人的一般強制要求。在特定長期家庭探訪或特殊簽證類型中,健康保險可能另行強制要求。
  • 根據申請人的健康狀況及近期居住或訪問的地點,可能被要求進行移民體檢。體檢必須僅由加拿大認可的指定醫生進行。
  • 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警察證明、額外資訊或個人面談。這些程序並非所有申請人自動適用;由IRCC根據案件特點要求。
  • 大多數訪客簽證申請人需要提供指紋和生物特徵照片。申請日期時未滿14歲的兒童及80歲或以上的人士通常豁免生物識別。其他法定豁免也可能適用。
  • 為臨時居留申請提供的生物識別記錄通常有效期為十年。擁有有效生物識別的人每次申請新訪客簽證時可能無需重新提供生物識別。
  • 若需提供生物識別,申請人在收到生物識別指示信後,應從官方生物識別中心預約,並攜帶該信函及有效護照前往預約。生物識別須親自提供。
  • 訪客簽證處理費為每人100加元。對於同時同地申請的五人或以上符合條件的家庭,總處理費最高為500加元。
  • 生物識別費為每人85加元。對於同時申請的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總生物識別費最高為170加元。豁免人士無需支付生物識別費。
  • 在線支付可使用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JCB、適用的預付卡、Visa Debit、Debit Mastercard及在線交易中的UnionPay。也可使用適用的加拿大銀行卡進行INTERAC Online支付。支付卡無需以申請人姓名登記。
  • 所有非英文或法文的文件均須附上英文或法文翻譯。若翻譯非由加拿大授權翻譯員進行,則需提供宣誓聲明以確認翻譯員的語言能力及翻譯的準確性。在加拿大境外,此聲明通常在公證人面前製作。
  • 文件加註、領事認證或公證並非所有訪客簽證案件的普遍要求。根據文件類型及當地簽證辦事處的指示,可能要求額外認證。
  • 未滿18歲的申請人必須滿足與成人相同的基本簽證要求。對於獨自、僅與一位家長或與家長以外的成人同行的兒童,應根據情況提供出生證明、同意書、家長身份證明副本、監護權判決、死亡證明、監護或收養文件。
  • 訪客簽證的處理時間因申請國家、簽證辦事處、案件完整性、生物識別及是否需要額外審查而異。雖然大多數申請在數週或更短時間內處理,但中央官方來源未指定適用於所有申請的確切處理時間。
  • 對於應在旅行前多久提交申請,並無適用於所有申請人的固定時限。應考慮可變的處理時間、生物識別預約及護照遞送時間,提早足夠時間提交申請。
  • 大多數訪客簽證簽發為多次入境。多次入境簽證的有效期最長可達十年,或至護照或生物識別記錄的有效期屆滿,以兩者中較早者為準。官員可根據個人情況簽發較短的有效期。
  • 若有特定且有限的旅行目的、費用豁免、一次性特殊活動或案件特有的其他情況,則可簽發單次入境簽證。
  • 簽證的失效日期並非可在加拿大停留的最後一天。大多數訪客在入境時獲准停留最多六個月。邊境官員可決定較短或較長的停留期限。
  • 訪客簽證可用於觀光、探訪親友以及在未進入加拿大勞動市場情況下進行的短期商務訪問。對於需要工作許可或授權的教育活動,則需另外取得適當的工作或學習許可。
  • 獲批准的訪客簽證不保證能夠入境。旅客須在邊境出示其護照、簽證,並在必要時出示支持其申請的財務、住宿、邀請及回程文件。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簽證適用於在加拿大一個或多個機場轉機前往另一國家、轉機時間為48小時或更短的合格旅客。
  • 若轉機時間超過48小時,或旅客打算離開機場前往加拿大其他地方,則應申請訪客簽證。
  • 搭乘巴士、汽車、火車、船舶或郵輪經加拿大過境的人士不能申請過境簽證。此類行程需根據個人情況申請訪客簽證或其他入境文件。
  • 過境簽證申請必須在抵達加拿大之前提交。申請原則上透過IRCC入口網站線上提交。因殘疾無法線上申請者,以及使用難民、無國籍人士或非公民旅行證件者,可以提交紙本申請。
  • 申請時需提供全名、出生日期及地點、婚姻狀況、地址及居住歷史等個人資訊。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國民身份證件,以及適用時在其他國家的居留狀態資訊,均需填入表格。
  • 申請人必須準確且完整地回答有關教育背景、家庭資訊、財務狀況、刑事及安全記錄以及健康狀況的問題。
  • 必要的證明文件包括行程計劃、國民身份證件以及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行程計劃須標明在加拿大的轉機點、航班及最終目的地。
  • 若最終目的地國家需要簽證,則必須提供有效簽證證明。儘管官方線上清單可能將最終目的地國家的簽證列為可選文件,但申請表格中仍需提供進入目的地國家的相關資訊。
  • 建議提供財務能力證明。若行程由他人資助,可附上該人士財務狀況充足的證明文件。官方中央資源未明確規定銀行帳戶的最低餘額及銀行對帳單應涵蓋的期間。
  • 可根據檔案情況提交僱主證明信、最終目的地國家的有效簽證、財務支持文件及說明性補充文件。
  • 申請結束時,須填寫並簽署線上同意與聲明部分。不完整的申請可能不會被處理,並可能退回給申請人。
  • 過境簽證無需申請費。若過境簽證需要提供生物辨識資料,生物辨識程序亦為免費。
  • 生物辨識要求因申請人的年齡、護照、先前的生物辨識記錄及豁免情況而異。若需要提供生物辨識,申請人須在收到官方指示信後向授權中心預約。
  • 審查申請期間,可能會要求進行體檢、提供警察或司法記錄證明以及面試。主管機關可視需要要求補充文件。
  • 過境簽證用於在加拿大機場轉機,最長停留時間為48小時。可根據行程安排簽發單次或雙次入境,並須在簽證上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前使用。
  • 過境簽證的具體有效期根據每次申請的行程安排而定。官方中央資源未明確規定適用於所有過境簽證的固定簽證有效期。
  • 大多數過境簽證申請可在數週或更短時間內處理。處理時間因申請所在國家、相關簽證辦公室、生物辨識以及是否需要額外審查而異。官方中央資源未明確規定適用於所有申請的固定處理時間。
人口
40,467,728(2026 估算)
官方語言
英文, 法文
政府類型
聯邦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北美洲
首都
渥太華
貨幣
加幣
面積
9,984,670 km²
電話區號
+1

加拿大: 重要目的地

加拿大主要城市如多倫多、溫哥華和蒙特婁是旅客的主要門戶,首都渥太華則融合了政治與文化景點。這些城市擁有國際機場,提供便捷的入境和國內外轉機服務。

加拿大文化多元,商業中心如多倫多和卡爾加里吸引國際企業,教育機構如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和麥吉爾大學享譽全球。太平洋和大西洋海岸線壯麗,溫哥華島和紐芬蘭島是熱門探索區域。

旅客常選擇從西岸的溫哥華出發,經由鐵路或國內航班前往東岸的多倫多和蒙特婁,途經洛磯山脈和尼加拉瀑布。魁北克市與蒙特婁之間的短途旅行,適合體驗法式文化與歷史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