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群島:訪客入境規定最近核查:最近更新:資料狀態最近核查:最近更新:
馬紹爾群島: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馬紹爾群島: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適用於普通護照持有人的限期免簽證安排中,護照必須自計劃離開馬紹爾群島之日起至少六個月內有效。旅客必須持有已確認的回程或前往下一國的旅行機票。若下一旅行點需要簽證,該簽證也必須有效。
- 旅客預計在停留期間內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 允許的停留時間,依適用的免簽證安排可為90天,或任何180天期間內最多90天。部分外交、公務或特殊旅行證件安排可能適用不同條件。
- 在限期普通護照免簽證安排下,停留時間不得延長、不得變更移民身份,且不得工作。學習禁令僅在相關免簽證安排中另有規定時適用。
- 入境僅可經由授權的入境口岸。旅客可能被要求填寫入境和出境表格、出示旅行證件,並接受邊境官員的文件檢查或旅客面談。官方認可的入境口岸包括阿馬塔·卡布瓦國際機場、USAKA機場,以及馬朱羅、誇賈林和賈盧伊特的指定海路入境點。
- 五歲以下兒童須接種最新年齡適宜的麻疹、德國麻疹和腮腺炎疫苗。六至十一個月大的嬰兒另須接種「零劑」含麻疹疫苗。若抵達時無法出示疫苗證明,可能被拒絕入境。
- 離開該國時,每人需支付20美元離境費。
落地簽證要求
- 落地簽證為持普通護照旅行且有權享受此安排的旅客在抵達時簽發。護照必須自計劃離開馬紹爾群島之日起至少六個月內有效。
- 旅客必須持有已確認的回程或前往下一國的旅行機票。若下一旅行國家需要簽證,也須出示有效簽證。
- 落地簽證允許自抵達之日起最多停留90天。2024年3月的中央簽證表顯示落地簽證費用為豁免。
- 落地簽證給予的停留時間不得延長,也不得轉換為其他移民身份。持此許可不得從事工作、正式學習或研究活動。
- 旅客須在授權入境口岸填寫入境表格並接受邊境檢查。移民官員可能要求提供護照、機票、後續旅行權利、訪問目的及經濟能力相關文件或說明。
- 須攜帶五歲以下兒童已接種最新年齡適宜含麻疹疫苗的證明。六至十一個月大的嬰兒亦須接受「零劑」接種。
使館簽證申請要求
- 不屬於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範圍的旅客須在旅行前取得簽證。申請須在申請人身處馬紹爾群島境外時提交至移民局。可使用可下載表格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第三方或直接遞交方式提交。線上WebApp入口網站目前尚未顯示為活躍的申請系統。
- 申請表須以打字機、電腦或墨水筆清晰填寫。所有問題均須回答,不適用欄位應提供說明性答案。不得使用修正液,且申請人須親自簽名並註明日期。
- 表格要求提供姓名、曾用名或別名、出生日期與地點、性別、婚姻狀況、職業、國籍、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資訊。亦須申報護照號碼、簽發地點與日期、有效期限、旅行目的、馬紹爾群島的地址或聯絡人、計劃抵達與離境日期、所需停留時間、先前簽證及旅行紀錄。
- 申請人必須回答有關健康狀況、傳染病、犯罪紀錄、被驅逐出境及先前被拒絕入境等問題。護照上登記且同行兒童的姓名、親屬關係、出生日期、出生國家及國籍須填寫於表格中。
- 申請人聲明其擁有足夠經濟能力、回程或後續旅行機票已全額付款、將在許可期限屆滿前離境,且不會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或正式學習活動。若無法接受聲明書中的任何一項條件,應劃掉相關陳述並附加簽名說明原因的書面文件。
- 護照須至少六個月有效期,並需提交清晰彩色影本。
- 通用申請表附有照片欄位。商務、工作、通用及學生簽證檢查清單要求兩張近期彩色護照型照片。
- 訪客簽證:須提交填妥、簽名並註明日期的申請表;至少六個月有效護照的清晰彩色影本;簽發日期不超過三個月的良民證;不超過三個月的健康證明;HIV/AIDS及肺結核檢測結果;依發布的檢查清單提供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卡;已確認的往返或後續旅行行程及住宿證明。
- 若住宿於朋友或親戚家中而非飯店,需提供屋主或主要聯絡人的護照影本及聯絡資訊。申請人須提交說明訪問目的及停留時間的個人信函。邀請人、公司、朋友或親戚也須提供信函,說明訪問目的、停留時間及對申請人承擔的責任。
- 訪客簽證為單次入境,有效期最長三個月。最長停留時間為90天。申請費為100美元,不予退還。
- 商務及投資簽證:除通用表格及護照文件外,可能要求提供兩張近期彩色照片、有效外國投資營業許可證、當地營業許可證、必要時的工作許可、移民保證金,以及相關稅務、收入、社會安全或市政當局出具的合格證明。一般商務簽證可簽發多次入境,有效期長達兩年。短期商務簽證最長可簽發90天。商務簽證申請費為300美元,不予退還。
- 工作簽證:需提供通用表格、外國人登記表、至少六個月有效護照、兩張近期彩色照片、三個月內簽發的良民證及三個月內簽發的健康證明。健康證明須包含HIV/AIDS及肺結核檢測結果。
- 依員工身份,可能要求提供經簽署的勞動契約、核准的工作許可、勞動力保證金收據、社會安全卡、稅務及社會安全合格證明、現職雇主信函或公共服務契約。傳教士及志工須提供契約或職務說明及現職證明信。外國企業主亦可能被要求提供投資及營業許可證。工作簽證可簽發多次入境,有效期長達兩年。
- 學生簽證:須提交通用表格、外國人登記表、至少六個月有效護照、兩張近期彩色照片、三個月內簽發的良民證及健康證明、教育機構的錄取通知書、課程註冊證明及資金來源證明。亦可能要求出生證明、責任承擔書、主要申請人的移民文件及移民保證金或已確認的回程機票。學生簽證可簽發多次入境,有效期長達一年。
- 普通或家庭聯繫簽證:可能要求提供申請表、外國人登記表、護照影本、兩張近期彩色照片、三個月內簽發的良民證及健康證明、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責任承擔書及主要申請人的護照、簽證及登記文件。亦可能要求移民保證金或已確認的回程機票。普通簽證可簽發多次入境,有效期長達兩年。
- 外交簽證:須在計劃抵達前至少48小時向外交部提交書面通知。通知須包括旅客姓名、抵達日期、訪問目的及計劃停留時間;並附上有效護照影本。條件滿足時,外交簽證可在抵達時簽發,有效期最長兩年。
- 移民局有權接受、拒絕、附加條件、修改、撤銷或撤回申請。依旅客國籍及移民風險評估,可能要求提供足以支付回程或遣返費用的保證金。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簽證須在旅行前取得,且申請人須身處馬紹爾群島境外。通用簽證申請表須完整填寫、簽名並註明日期。
- 須提供有效護照、已確認的後續旅行機票,及若後續國家需要則提供有效簽證。根據一般入境規定,護照須至少六個月有效期。
- 過境簽證為單次入境,允許停留最多三天。不自動享有延長過境時間或轉換為其他移民身份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