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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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 簽證要求地圖

立陶宛: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享有免簽短期入境權利的第三國旅客,必須持有有效且經立陶宛認可的護照或旅行證件。旅行證件必須在計劃中離開申根區的日期後至少三個月內有效,且須在最近十年內簽發。在合理的緊急情況下,可豁免三個月額外有效期的要求。
  • 免簽待遇是否取決於特定生物特徵護照、旅行證件或居留許可,視旅客身分而定。簽證要求應在選擇國籍及所使用的旅行證件後,透過官方查詢系統進行確認。生物特徵護照要求並非所有免簽旅客的通用條件。
  • 免簽短期停留,在任何180天期間內最多為90天。持有有效申根居留許可的旅客,可憑有效旅行證件進行短期訪問。
  • 旅客在入境時必須能夠說明訪問目的及計劃停留條件。邊境當局可要求提供住宿證明、邀請函、行程計畫、回程或前往下一個國家的機票、足夠的財力證明以及能夠負擔回程費用的文件。
  • 旅客不得在申根資訊系統中有入境禁令記錄,且不得對公共秩序、內部安全、公共衛生或國際關係構成威脅。免簽待遇並不賦予無條件入境權,最終決定由邊境管制做出。
  • 免簽旅客護照所需空白頁數,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每日或總計最低財力證明金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銀行對帳單所需涵蓋期間,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
  • 對於免簽入境的所有旅客,適用的通用旅遊醫療保險保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一般疫苗接種證明或健康證明的要求,在中央官方資料中亦未明確規定。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短期申根C類簽證

  • 立陶宛必須是旅程的唯一目的地,或就停留時間或旅行目的而言是主要目的地。若無法確定主要目的地,則為使申請得以向立陶宛提出,必須從立陶宛外部邊境首次進入申根區。
  • 原則上,申請應向負責申請人合法居住國的立陶宛外交代表機構、領事館、代表立陶宛的其他申根當局或授權的外部服務提供商提出。可能要求提供申請人在申請國合法居住或停留的證明。對於合法停留但非居住者,其申請僅在理由被接受時才予以審查。
  • 申請表必須透過MIGRIS系統填寫。申請人須選擇國籍、建立帳戶、完成相關申根簽證申請表、列印並簽署表格。同一旅行證件上的每位人員均須分別填寫表格。未成年申請人的表格須由行使親權者或法定監護人簽署。
  • 申請最早可在計劃旅行開始前六個月提出。執勤船員最早可在九個月前提出申請。原則上,申請最遲應在旅行開始前15個日曆天提出。在有正當理由的緊急情況下,可允許較晚的申請。
  • 護照或旅行證件必須在計劃中離開申根區的日期後至少三個月內有效,須在最近十年內簽發,且至少包含兩頁空白頁。若計劃多次旅行,有效期將根據最後一次計劃的離境日期進行評估。
  • 申請時會掃描或拍攝照片。照片必須符合ICAO標準。列印照片數量、照片尺寸、背景顏色、拍攝日期及數位檔案規格,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受理申請的代表機構或簽證中心可能公布額外的照片規定。
  • 申請時將以數位方式採集十指指紋。若先前申根簽證申請所採集的指紋未超過59個月,則可重複使用。若對身分有合理懷疑,即使該期限未屆滿,仍可重新採集指紋。
  • 十二歲以下兒童、因身體原因無法提供指紋者,以及受官方邀請出訪的特定高級代表團,可豁免提供指紋的義務。若身體障礙僅影響部分手指,則應採集盡可能多隻手指的指紋。
  • 申請人須提交證明旅行目的及計劃停留條件的文件。所需文件因旅行目的、申請人居住國及受理申請的代表機構而異。官方檢查清單可能包括:交通訂位、回程或來回機票、詳細行程、住宿訂房、邀請函、財力證明、在職或學生身分證明,以及在申請國的合法居住證明。
  • 旅遊申請時,可能要求提供飯店預訂、團體旅遊文件或行程表。若前往多個申根國家,可能要求提供在各國的住宿證明及國家間的交通證明。
  • 私人訪問時,可能要求提供包含邀請人地址、聯絡方式及計劃停留時間的邀請函。可能要求邀請人的有效護照、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許可影本。
  • 若申請人未使用自身財力,邀請人或擔保人可透過MIGRIS系統提交電子擔保書。擔保書應表明擔保人將負擔住宿、生活費用或回程費用。可能要求提供擔保人身分及財力相關的額外文件。
  • 財力證明可透過個人銀行對帳單、薪資單、勞動契約、准假證明、退休金收入、公司帳戶、稅務文件、信用卡帳單或擔保人承諾書等方式提供。銀行帳戶中應有的通用最低金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
  • 銀行對帳單所需涵蓋的期間,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部分官方代表機構的檢查清單要求最近三個月的銀行交易記錄;此期間並非所有申請地點的通用規定。
  • 在職者可能要求提供勞動契約、近期薪資單及雇主准假證明;公司負責人可能要求提供公司登記、公司帳戶及稅務文件;學生可能要求提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退休人員可能要求提供退休證明或定期收入證明。確切清單由受理申請的代表機構根據旅行目的及居住國決定。
  • 商務旅行時,可能要求提供邀請公司或機構的函件及雇主證明。文件中可能包含申請人身分、旅行目的、計劃活動、停留地點及停留時間。
  • 以教育、研究或實習為目的的短期旅行,可能要求提供錄取、註冊或邀請文件。文化、體育或宗教活動,可提供邀請函、入場券、註冊證明或活動日程。醫療旅行時,可能要求提供證明治療需求、患者接收及治療費用已獲保障的文件。
  • 旅遊醫療保險必須涵蓋整個計劃停留期間及申根區。保險必須給付緊急醫療、住院治療及因醫療原因遣送回國的費用。最低保險保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立陶宛各申請地點的官方檢查清單可能公布30,000歐元的保額要求;實際適用的金額應向相關代表機構的最新檢查清單確認。
  • 若未成年人僅與一名家長同行或無家長同行,可能要求提供經公證的同意書、家長或監護人的身分證影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若為單方監護,可能要求提供法院判決或其他證明單方監護的文件。出生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及同意書格式因申請地點而異。
  • 文件可接受的語言、翻譯、公證、認證或加註要求,因受理申請的代表機構及文件簽發國而異。適用於所有申根簽證申請的單一翻譯、公證或加註規定,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
  • 標準申根簽證申請費為90歐元。六歲以上十二歲以下兒童的費用為45歐元。六歲以下兒童,以及官方規定中指定的部分學生、研究人員、教師及非營利組織代表,可享有費用豁免。
  • 費用可以歐元、申請國貨幣或申請地點通常使用的其他貨幣收取。接受的確切付款方式(如現金、簽帳卡、信用卡或銀行轉帳)因簽證中心而異,且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
  • 透過授權外部服務提供商提出的申請,可能另須支付服務費。中央官方頁面公布:立陶宛簽證當局設於申請國時,服務費為17.90歐元;未設於申請國時,服務費為33.80歐元。適用的最新金額應向申請國的官方中心確認。
  • 通常會在15個日曆天內對申請做出決定。若需額外審查或補充文件,處理時間最多可延長至45個日曆天。
  • C類簽證可簽發為單次、兩次或多次入境。申請多次入境簽證者,須提交證明有規律或多次旅行需求,以及先前簽證已依規定使用的文件。簽證的具體有效期依申請條件及主管當局的決定而定。
  • 持C類簽證允許的總停留時間,在任何180天期間內不得超過90天。簽證僅得在標籤上註明的有效期、入境次數及允許停留期限內使用。
  • 簽證當局可進行面談、要求補充文件,並調查所提交文件的真實性。簽證的簽發並不賦予自動入境權。旅客須能在邊境出示邀請函、住宿、交通、財力證明及旅行目的等文件的影本。

國家D類簽證

  • 所有國家D類簽證申請必須透過MIGRIS系統啟動。位於立陶宛境外的申請人,須將文件提交至移民局選定的外部服務提供商的授權中心。自2023年7月1日起,外交代表機構不再審理國家簽證申請。
  • 可提交申請的國家及中心,因申請人國籍、合法居住地及國家簽證請求的法律依據而異。MIGRIS會在選定申請原因並填寫個人資料後,產生個人化的文件清單。因此,並不存在適用於所有國家簽證申請人的單一通用佐證文件清單。
  • 在MIGRIS申請提交至外部服務提供商後,仍須透過MIGRIS預約。申請人須在預約時出示護照、系統中上傳文件的正本,以及依申請原因要求的其他證明。
  • 國家簽證僅針對法規中規定的長期停留原因簽發。依申請原因,可能要求提供教育或交流計畫錄取證明、研究或教學協議、體育機構證明、船員文件、記者認證、季節性工作許可、臨時派任證明、公司文件、志工證明或長期治療證明。部分長期教育及工作目的,須申請暫時居留許可而非國家簽證。
  • 護照必須在最近十年內簽發,至少包含兩頁空白簽證頁,且在所申請簽證到期日後至少三個月內有效。若護照效期不符合此條件,簽證可縮短至護照到期前三個月屆滿。
  • 照片數量、尺寸、背景顏色及數位檔案規格,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適用的技術條件將顯示於MIGRIS產生的個人化檢查清單或申請中心的指示中。
  • 依申請原因,可能要求提供立陶宛機構的邀請函或中介函、工作許可、合約、教育機構錄取證明、公司登記、專業資格、住宿、財力證明及健康保險文件。
  • 財力證明的計算可能取決於申請原因、申請停留期間及現行最低工資指標。適用於所有申請人的最新固定最低銀行餘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銀行對帳單所需涵蓋的期間,在中央官方資料中亦未明確規定。
  • 國家D類簽證的健康保險要求,因申請原因及個人在立陶宛的保險狀態而異。通用最低保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應以MIGRIS產生的個人化文件清單為準。
  • 國外簽發的文件是否需要翻譯、公證、認證或加註,因文件類型及簽發國而異。MIGRIS檢查清單或移民局指示中未明確要求的認證程序,不應被視為通用義務。
  • 國家D類簽證申請審查的國家規費為140歐元。該規費須以付款代碼5740存入立陶宛國家稅務監察署的指定帳戶之一。境外外部服務提供商另行收取的服務費及接受的付款方式,因申請中心而異。
  • 國家簽證申請通常會在15個日曆天內做出決定。若需額外審查,總處理時間最多可延長至45個日曆天。
  • 國家D類簽證簽發用於至少91天的長期停留,且有效期不得超過12個月。具體有效期、入境次數及允許停留期限,將依申請原因及所作決定載明。
  • 申請應於旅行前最早或最晚多久提出,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申請人不得在簽證有效期開始日期之前入境立陶宛。
  • 透過MIGRIS提出申請並不表示會簽發電子簽證。雖然申請以電子方式啟動,但批准後仍會將簽證標籤貼於護照上。

過境簽證要求

  • 立陶宛針對經由國際機場過境區轉機使用A類機場過境簽證,針對經由申根領土過境使用C類短期簽證。A類簽證僅允許在機場國際過境區通行,不授予進入立陶宛或其他申根國家領土的權利。
  • 機場過境簽證要求因旅客國籍、使用的旅行證件及持有的有效簽證或居留許可而異。個人情況應透過官方簽證查詢系統進行確認。
  • A類過境簽證申請須透過MIGRIS系統準備、列印並簽署。申請人須提交有效旅行證件、生物特徵資料、簽證費及申請地點要求的佐證文件。護照必須在最近十年內簽發,在計劃中離開申根區後至少三個月內有效,且至少包含兩頁空白頁。
  • 申請人須提交前往最終目的國家的有效簽證、居留許可或其他入境許可,以及顯示在機場過境後將繼續前往最終目的地的航班訂位或機票。
  • 若需更換機場、領取行李、重新辦理登機、離開過境區或搭乘申根區內的轉機航班,A類機場過境簽證可能不足夠。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C類短期簽證。
  • C類過境簽證須提供過境路線、顯示將被下一個國家接受的簽證或居留許可、交通訂位、如有住宿則提供住宿證明,以及旅程中足夠的財力證明。允許的停留時間在任何180天期間內不得超過90天;但簽證可能僅針對已證明的過境路線及日期簽發。
  • 機場過境簽證可簽發為單次或多次入境。申請多次過境簽證者,須證明有重複過境的需求。具體有效期由主管當局決定。
  • 過境簽證申請適用一般的申根簽證申請及費用規則。處理時間通常為15個日曆天,若需額外審查,最多可延長至45個日曆天。
  • A類機場過境簽證的旅遊醫療保險是否為所有申請人的強制要求,以及適用的最低保額,在中央官方資料中未明確規定。應以申請地點的個人化檢查清單為準。
  • 符合特殊簡化過境計畫條件的旅客,可獲發簡化過境文件及簡化鐵路過境文件。此類文件不在立陶宛邊境口岸核發。
  • 簡化過境文件透過向外交或領事當局申請核發。該文件為多次入境,有效期最長可達三年,且每次在立陶宛領土過境不得超過24小時。申請費為5歐元,通常會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 簡化鐵路過境文件可在購買火車票時,透過電子方式傳送基本個人資料提出申請。該文件免費,有效期最長三個月,允許去程及回程兩次過境,且每次過境不得超過六小時。電子提交的申請將在24小時內做出決定。該文件可由領事官員在火車上交付。
  • 持簡化過境文件旅行時,必須攜帶該計畫認可的有效身分證件或旅行證件。提交無效或立陶宛不予承認的證件、有入境禁令記錄或未滿足申請條件,可能導致文件被拒絕或撤銷。
人口
2,797,338(2026 估算)
官方語言
立陶宛文
政府類型
半總統共和國
歐洲
首都
維爾紐斯
貨幣
歐元
面積
65,300 km²
電話區號
+370

立陶宛: 重要目的地

立陶宛的首都維爾紐斯是主要的國際門戶,擁有維爾紐斯國際機場。第二大城考納斯也是重要的交通樞紐,而海港城市克萊佩達則連接著波羅的海航線。

立陶宛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包括維爾紐斯老城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和十字架山。庫洛尼亞沙嘴的自然景觀和琥珀海灘吸引眾多遊客,而維爾紐斯大學則是重要的教育與學術中心。

旅客通常以維爾紐斯為起點,前往考納斯和克萊佩達,並可延伸至拉脫維亞的里加或愛沙尼亞的塔林。立陶宛境內交通便利,火車和巴士網絡連接主要城市,適合規劃多日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