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簽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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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 簽證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僅訪問西岸且無需事先申辦簽證的旅客,原則上可無需預先申請直接前往艾倫比橋邊境關卡。旅客在邊境關卡須申請西岸B/2訪問許可並接受入境審查。於邊境核發的文件並非獨立的簽證,而是進入西岸的入境許可。
  • 申請時護照須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護照應有的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生物特徵或機器可讀護照的要求,中央官方來源亦未明確規定。
  • 申請表應以電腦填寫。表上須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及地點、居住地、國籍、護照號碼、護照效期、持有的其他護照或旅行證件、聯絡資料,以及在西岸的一等親屬相關資訊。
  • 應說明預計入境日期、旅行目的、停留期間、住宿地點及同行人員。每位同行人員須個別提出申請。
  • 應如實且完整申報刑事紀錄、安全相關事件、進行中的調查、先前訪問紀錄、過往簽證或許可違規情形,以及曾被拒絕入境的紀錄。如有邀請人、機構或雇主,應將姓名、地址、身分資料、與申請人之關係及其他相關資訊填寫於表上。
  • 申請應附上所有有效護照及舊護照(若有)的影本。若代他人申請,應提供授權書。
  • 曾遭拒絕入境、有刑事或安全相關紀錄、曾在以色列或西岸非法停留,或過去五年內曾被要求提供財務擔保始得入境的旅客,不應依賴在邊境直接申請。此類人員應於旅行前與COGAT進行預先協調。
  • 需要預先核准的申請應於預計入境日期前至少45天提出。特殊人道情況可接受較短時限,但申請不得在入境時間前48小時以內提出。文件不全或有誤者,待補齊後方予受理。若未能在30個工作日內補齊,案件將被關閉,須重新提出申請。
  • 預先申請的書面決定將於完整申請提交後45天內通知。預先核准並非實際入境的保證。最終決定將於邊境關卡進行查詢及檢查後作出。
  • 針對西岸的特別核准,護照或通行證上可能會加註該許可僅適用於西岸。此許可不授予在以色列境內自由停留的權利。
  • 短期B/2訪問許可最長可核發三個月。不得用於有酬或無酬工作。應遵守許可上所載之期限、旅行目的及其他條件。
  • 訪問許可原則上於旅客離開國際邊境關卡時失效。再次入境須取得新的許可。特殊目的之多次入境許可須個別申請並繳費;申請應至少提前45天提出。多次使用許可僅適用於經由艾倫比橋入境。經由班古里昂機場專門進入西岸,須事先個別申請並取得特殊核准。
  • 主管機關得視案件情況要求提供回程機票、承諾停留於特定地點、接受許可條件之聲明,或銀行或現金擔保。如需擔保,金額及繳納方式將於個別決定中通知。
  • 標準短期訪問所需照片數量及尺寸、飯店預訂格式、銀行對帳單期間、最低財務能力金額、旅行健康保險、最低保險額、疫苗證明及護照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均未明確規定。
  • 在同一趟行程中同時訪問以色列和西岸的免簽旅客,應遵守以色列人口與移民管理局的入境規定,而非適用西岸專屬的艾倫比程序。此類行程應於旅行前取得ETA-IL。
  • ETA-IL以色列入境許可或西岸訪問許可,並不授予進入加薩走廊的權利。外國人進入加薩須視旅行目的、安全狀況及旅客身分,事先與COGAT協調並取得個別核准。一般觀光目的之加薩申請,其標準文件清單、費用、處理時間及最長停留期限,中央官方來源均未明確規定。

電子旅行許可要求

  • 經由以色列入境,或在同一趟行程中訪問以色列和西岸的免簽旅客,應於旅行前取得ETA-IL。若僅經由艾倫比橋進入西岸,則適用COGAT的個別程序。
  • 申請應透過官方線上入口網站辦理。申請人須驗證電子郵件地址,並於系統中輸入旅行時將使用的護照資訊、個人及聯絡資料、旅行細節,以及適格性問題的答案。
  • 旅客應持申請ETA-IL時所使用的護照旅行。護照須於預計抵達日期後至少尚有三個月效期。護照應有的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若取得新護照或旅行證件,或姓名、性別、國籍資訊變更,應重新申請ETA-IL。
  • 申請費用為25以色列新謝克爾。以信用卡支付,費用不予退還。
  • 申請應於旅行前完成,並預留最多72小時的審核時間。需要進一步審查的申請可能耗時更長。
  • ETA-IL自核准日起有效期兩年,或至護照效期屆滿為止,以較早到期者為準。有效期內可用於多次旅行。
  • 每次訪問的允許停留期限最長為90天。實際入境及停留期限由邊境管制決定。如需延長停留,應另行向人口與移民管理局提出申請。
  • 持有有效以色列簽證的旅客,無需就同一趟行程另行取得ETA-IL。ETA-IL核准不取代邊境管制,亦不保證得以入境。
  • 旅行期間應能查閱電子核准及申請確認電子郵件。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是否必須隨身攜帶紙本。
  • ETA-IL所需照片數量及尺寸、銀行對帳單、最低財務金額、住宿預訂、旅行健康保險、保險額度、邀請函,以及針對兒童的額外文件,中央官方來源均未明確規定。
  • ETA-IL並非進入加薩走廊的許可。前往加薩須另行事先與COGAT協調並取得個別許可。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eVisa-B2僅適用於在官方適格性檢查中獲准電子申請的旅客。適格性將於選定國籍、居住國及申請地點後決定。不應假設電子系統對所有需簽證旅客開放。
  • 此簽證可用於經由以色列入境,並同時訪問以色列和西岸。若僅經由艾倫比橋進入西岸,應另行考慮COGAT針對西岸的專屬許可程序。
  • 申請人應於官方入口網站驗證電子郵件地址,輸入旅行資訊,填妥護照資料及個人資料,上傳所需文件,並支付申請費用。
  • 應提供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護照照片、回程或續程機票、涵蓋整個訪問期間且在以色列有效的健康保險,以及住宿證明或飯店預訂紀錄。
  • 依一般入境規定需簽證的旅客,其護照須於預計抵達日期後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關於護照空白頁數及護照是否須為生物特徵或機器可讀的統一規定,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照片尺寸、背景顏色、拍攝日期、檔案格式及檔案大小,中央官方來源均未明確規定。
  • 銀行對帳單所需月份數、最低帳戶餘額、在職證明、薪資證明、贊助人文件及邀請函,並未公布適用於所有電子申請的統一清單。申請系統得依旅行目的及個人情況要求額外文件。
  • eVisa-B2申請費用為105以色列新謝克爾,不予退還。接受的卡片類型及額外的地方服務費,將於申請畫面或由審查申請的使領館顯示。
  • 簽證效期依領事決定最長可達90天。入境時允許的停留期限由邊境管制決定,最長可達90天。
  • 中央官方入口網站未公布適用所有申請人的明確處理時間。若需進一步審查,申請人可能被要求親自前往使領館或指定的簽證申請中心。
  • 電子簽證結果及核准文件可能寄送至申請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旅行期間應確保護照與該文件可隨時查閱。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是否必須攜帶紙本。
  • eVisa-B2並不保證自動入境。護照、旅行目的、住宿、回程計畫及其他入境條件可能於邊境重新審查。
  • eVisa-B2不授予進入加薩走廊的權利。欲前往加薩的外國人須另行事先與COGAT協調,並依其旅行目的取得個別核准。

使領館簽證申請要求

  • 經由以色列入境且需事先申辦簽證的旅客,應向其居住國所屬的以色列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B/2短期訪問簽證。
  • B/2簽證可用於觀光、探訪親友、醫療訪問、商務會談及短期非學術進修。此簽證不授予工作權利。
  • 簽證申請表應完整填寫並由申請人簽名。須預約並由申請人親自前往其居住國所屬的使領館。親自申請的要求得視領事官員的裁量而有例外。
  • 依一般入境規定需簽證的旅客,其護照須於預計抵達日期後至少尚有六個月效期。領事館申請頁面另要求旅行證件須於簽證效期屆滿後至少尚有三個月效期。
  • 申請人可能被要求提供護照正本、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且部分使領館可能要求提供舊護照。護照應有的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應提供兩張相同且近三個月內拍攝的彩色照片。照片尺寸為5×5公分,白色背景,正面全臉。照片應在多少個月內拍攝,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應提供至少最近三個月的銀行對帳單。銀行帳戶應有的最低餘額,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申請人應提供其在職證明。自營作業者、公司負責人、學生、退休人員或無工作者,可能被要求提供說明其個人狀況及旅行資金來源的不同文件。確切清單因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應申報訪問期間的住宿地點。可能要求提供飯店預訂、租賃住宿證明,或若居住於私人住所,則提供包含邀請人地址及聯絡資料的邀請函。
  • 應備妥來回機票或訂位紀錄。並非所有使領館均要求於首次申請時即出示機票。
  • 應提供涵蓋在以色列全部停留期間的旅行健康保險。保險的最低保障額度,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
  • 若申請人在非其國籍國提出申請,可能被要求提供其在該國的有效居留許可或合法居留證明。
  • 私人訪問可能要求提供邀請函,以及邀請人的護照、以色列身分證或有效居留證影本。商務旅行可能要求邀請公司的信函及申請人雇主的派遣函。邀請函的具體格式因使領館而異。
  • 未成年申請人可能被要求提供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若一方父母無法親自出席領事館,可能要求提供經公證及加註 apostille 的同意書、出生證明、父母護照影本、監護權判決或離婚證明。這些要求的具體形式因申請的使領館而異。
  • 一般文件清單中的所有文件,並未公布統一的翻譯、公證或 apostille 要求。外語文件的翻譯,以及婚姻狀況及子女相關官方文件的認證形式,由申請的使領館決定。
  • 申請費用及接受的付款方式因申請國家及使領館而異。中央官方來源未規定適用所有申請的統一費用及單一付款方式。
  • 官方處理時間因使領館及申請人情況而異。部分使領館對標準申請公告一至五個工作日,但需額外安全或行政審查的案件,處理時間可能延長至約30個工作日或更久。中央官方來源未明確規定適用所有使領館的統一處理時間。
  • 簽證通常自簽發日起三個月內入境有效。實際允許停留期限由邊境官員決定,通常最長為90天。簽證為單次或多次入境,取決於領事決定、護照效期及申請人情況。
  • 僅前往西岸且須事先取得許可的旅客,應透過以色列在其國家的外交使領館向COGAT提出申請。申請應於預計入境日期前至少45天提出。
  • 針對西岸的預先申請,應提供以電腦填寫的入境表格、至少六個月效期的護照、所有有效及舊護照影本、旅行目的、停留期間、住宿地址、聯絡資料、過往訪問紀錄、入境拒絕紀錄、刑事及安全相關聲明,以及邀請人或機構的相關資訊。
  • 若代他人申請,須提供授權書。每位同行人員應個別提出申請。文件不全者,若未能在30個工作日內補齊,須重新提出申請。
  • 西岸預先申請的書面決定時限為45天。即使人道例外可接受較短時限,申請仍須於入境前至少48小時提出。
  • 西岸專屬許可的照片要求、申請費用、付款方式、銀行對帳單、最低財務金額、健康保險額度及護照空白頁數,中央官方來源均未明確規定。主管機關得要求額外文件、面談、回程機票、旅行限制或財務擔保。
  • 標準領事館B/2簽證或西岸訪問許可,不授予進入加薩走廊的權利。外國人進入加薩須遵循個別的COGAT程序、預先協調、個人安全審查,且旅行目的須屬於獲准類別。目前並無針對一般觀光目的之加薩簽證或領事館申請的最新、統一且公開的檢查清單。
人口
5,692,790(2026 估算)
官方語言
阿拉伯文
政府類型
有限自治的總統—議會權力機構
亞洲
首都
耶路撒冷 / 拉姆安拉
貨幣
以色列新謝克爾
面積
6,020 km²
電話區號
+970

巴勒斯坦: 重要目的地

巴勒斯坦的主要城市包括政治中心拉馬拉、宗教文化名城伯利恆以及歷史古城傑里科。多數旅客經由以色列的特拉維夫或約旦的安曼進入西岸地區。

伯利恆的聖誕教堂和希伯倫的列祖之墓是重要的宗教遺址。死海位於西岸東部邊界,提供獨特的自然景觀。納布盧斯以傳統市場和肥皂產業聞名。

旅客常以耶路撒冷或拉馬拉為據點,透過共享計程車或巴士穿梭於西岸各城鎮。行程通常包括伯利恆、傑里科和希伯倫一日遊,也可延伸至死海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