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門:旅客簽證要求及入境規定

公民在進入該國前必須申請簽證的國家數量為186。 公民可免簽入境的國家數量為1。 公民可辦理落地簽的國家數量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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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門:訪客入境規定最近核查:最近更新:

葉門: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葉門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申請應通過葉門移民、護照及國籍局的官方電子簽證入口網站提交。申請人應先從資格頁面,根據旅行證件與國籍資訊,確認是否能夠使用該系統。資格及需提交的文件根據所選簽證類型、旅行目的及申請人狀況決定。
  • 建立入口網站帳戶時,須輸入姓名、姓氏、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及密碼資訊。電子郵件地址必須經過驗證。密碼至少由八個字符組成,並須包含數字、字母及至少一個大寫字母。
  • 申請時須上傳護照個人資料頁的清晰電子副本。護照或旅行證件在計劃入境日期時,須至少仍有180天效期。
  • 上傳一張近期的彩色電子照片。入口網站指定照片需白色背景及尺寸4×6。
  • 申請時可能要求提供由授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無傳染病的健康證明。
  • 探訪簽證需提交葉門境內接待個人或機構的電子申請。家庭探訪申請時,需提供證明親屬關係的文件。
  • 工作簽證需提交經簽署的勞動合約掃描副本。商務簽證申請時,可能審查申請人的職業及業務活動資訊。根據旅行目的及所選商務簽證類型,可能要求提供葉門境內公司或接待機構的額外申請或邀請函。
  • 緊急旅遊簽證申請時,需提供葉門旅遊總局出具的函件及授權旅行社的申請文件。
  • 過境目的的電子申請時,須輸入抵達葉門及離開葉門的港口、機場或邊境口岸資訊,以及後續旅程的詳細資料。若需前往目的國的簽證,可能要求提供該簽證的相關文件。
  • 申請人須承諾在停留期結束後離開葉門。入境時可能審查足夠的財務能力、回程或前往下一國的機票,以及支持旅行目的的文件。
  • 完整電子申請的公布處理時間為3–5個工作日。審核結果將發送至申請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若主管機關要求額外審查或補充文件,處理時間可能延長。
  • 核准通知須列印出來,並於抵達葉門時連同所使用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一併提交給邊境官員。電子申請時使用的旅行證件必須與入境時出示的證件相同。申請後若更換護照,可能需要重新申請。
  • 這些資訊可能根據申請人選擇的簽證類型及入口網站生成的個人申請畫面而決定。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在申請領事館簽證前,可能需要先取得葉門主管機關的入境或簽證核准。葉門境內的邀請人、雇主、教育機構、公司或其他接待機構須向移民、護照及國籍局提交必要申請。申請人須將取得的核准或邀請資訊提交至相關的葉門大使館或領事館。
  • 申請表須完整填寫、註明日期並由申請人簽名。表格須提供姓名、國籍、性別、出生地與日期、婚姻狀況、職業、護照類型與號碼、簽發與有效期、永久地址、電話號碼、旅行目的、申請簽證期限、入境次數、計劃停留時間及葉門地址或參考資訊。
  • 須提交有效護照正本及個人資料頁影本。護照在計劃旅行時須至少還有六個月效期。部分使館要求效期須持續至計劃離開葉門日期後至少六個月。以所申請使館的當地規定為準。
  • 中央簽證表格註明需兩張近期證件照。表格阿拉伯文部分標示尺寸4×6。部分使館的當地頁面上照片數量可能不同。
  • 可提交回程機票、前往下一國的機票或航班行程影本。根據旅行目的及所申請使館,也可能要求提供葉門住宿地址、接待個人或機構資訊及行程計畫。
  • 可能要求提供醫生證明或健康證明,證明申請人無傳染病。
  • 探訪簽證時,可提交葉門接待人的申請、地址、職業及居住資訊;證明可負擔訪客住宿及生活費用的證據;訪客承諾在許可期限結束後離境的聲明;以及訪客的護照影本。
  • 商務目的申請時,須提供葉門雇主或公司的邀請函或任務函。若為工作目的旅行,須提交勞動合約、雇主申請或相關工作許可。學習目的申請時,須提供教育機構的錄取通知書及顯示學習性質與期間的資訊。
  • 若申請人在非其國籍國向葉門使館申請,須提交在該國合法居留的證明,必要時並提交再入境許可。
  • 對於因外交或公務旅行的人員,須提供由相關外交部、外交代表機構或官方機構簽發的照會或任務函;葉門接待機構的名稱、地址及聯絡資訊;以及外交或公務護照影本。
  • 未成年人申請時,可能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文件。部分官方使館要求18歲以下申請人提供父母雙方經公證的同意書。
  • 基於親屬關係的申請時,可提交出生證明、結婚證書、戶籍證明或其他證明關係的官方文件。這些文件的翻譯、公證、認證或加簽要求因所申請使館及文件簽發國而異。
  • 使用邀請或擔保的申請時,可能要求提供接待方能負擔訪客住宿及生活費用的證據。
  • 申請費用、接受的付款方式及處理時間因使館而異。部分官方使館僅接受特定貨幣及付款方式,部分則在簽證核准後公布當地處理時間。
  • 簽證效期、單次或多次入境及允許的最長停留,依所發核准及簽證類型而定。
  • 授權使館得依申請目的及申請人狀況要求提供額外文件、說明、正本文件或親自面談。當地文件清單應向所申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確認。

過境簽證要求

  • 過境簽證可透過電子系統或授權的葉門外交代表機構申請。使用的申請途徑依申請人資格狀況及旅行路線而異。
  • 透過領事館申請時,須提交完整填寫並簽名的簽證申請表、護照正本、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及照片。護照在過境旅行日期時須至少還有六個月效期。
  • 申請人須提交經確認的機票或其他交通票證,前往經由葉門轉機的後續國家。若需入境目的國的簽證,亦須出示有效的目的國簽證。若申請人為目的地國國民或享有直接入境權,可能要求提供顯示其狀態的文件。
  • 電子過境申請時,須輸入抵達葉門及離開葉門的機場、港口或邊境過境點;旅行日期及後續國家資訊。系統在選定申請人資訊及路線後,可能產生個人專屬的額外文件。
  • 透過電子入口網站完成的申請,公布一般處理時間為3–5個工作日;領事館處理時間可能因所申請的使館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