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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達加斯加:簽證要求地圖
查看哪些國家的公民進入該國需要簽證,以及哪些國家的公民可以免簽入境。
馬達加斯加:簽證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簽證要求可能隨時調整。請務必透過政府官方管道核實最新資訊。
免簽入境要求
- 持有有效馬達加斯加護照或有效馬達加斯加居留卡的人士無需辦理入境簽證。持居留卡入境的外國旅客必須隨身攜帶有效居留卡及與該卡關聯的旅行證件。
電子簽證申請要求
- 電子簽證系統僅可用於旅遊目的。電子簽證為單次入境。申請人必須創建在線帳戶;記錄姓名、個人電郵地址和密碼;驗證帳戶;並填寫包含個人信息和旅行信息的電子表格。申請時需聲明預計抵達日期和請求的停留天數。
- 開始申請前,必須準備好有效護照、適於付款的信用卡、可用的電郵地址和可使用的電話號碼。付款通過信用卡在線進行。
- 申請可在計劃出發日期最早六個月、最晚一週前提交。電子旅行許可將在在線登記驗證後最遲72小時內簽發。簽發的文件必須打印或存儲於智能手機,並在抵達馬達加斯加時向電子簽證檢查站的工作人員出示。
- 官方門戶的費用頁面顯示:1–15天申請35美元或30歐元,16–30天41美元或35歐元,31–60天47美元或40歐元,61–90天59美元或50歐元。外交身份人士及特定機構員工可能適用費用豁免。
- 門戶的說明及常見問題部分將旅遊電子簽證的最長期限定義為60天。指出欲停留更久者,可向移民局申請延長,使總停留天數延長至90天。然而,同一門戶亦顯示61–90天的費用區間,因此超過60天的直接電子簽證申請的當前可行性,應於申請頁面確認。
- 簽證起始日期為申報的馬達加斯加入境日期。申請提交前,系統中的信息可修改。提交後發現的錯誤,須於平台聯絡渠道註明申請號碼進行更正。
- 並未發布適用於所有申請人的通用電子簽證公開檢查清單,包含飯店預訂、回程機票、銀行對帳單、最低財務金額、在職或學生證明、邀請函、行程表及醫療保險。個人化文件畫面僅在完成申請帳戶及旅行信息後顯示。
- 電子許可本身不構成無條件入境權。旅客必須在入境檢查時出示申請時使用的護照及電子許可。
落地簽證要求
- 旅遊短期簽證申請可在抵達馬達加斯加時於電子簽證櫃檯辦理。落地簽發的簽證為旅遊目的,且需於入境時完成護照查驗及簽證作業。
- 旅客必須出示有效護照、聲明請求的停留天數、並支付適用的簽證費用。在線電子簽證門戶指出落地簽證費用與在線申請所適用的費用相同。
- 外交官及持有任務命令的傳教士,申請可在抵達時辦理。外交身份或任務目的須以任務命令或相關官方文件證明。文件清單的範圍可能依旅客身份而異。
- 作業僅能在設有電子簽證或移民櫃檯的授權入境點完成。
領事館簽證申請要求
- 馬達加斯加駐外使領館可簽發最長90天的非移民簽證。此類簽證不得從事有償工作,且不得在馬達加斯加境內轉換為長期移民簽證。申請須向授權的馬達加斯加大使館或領事館提出。
- 非移民簽證申請須提交兩張身份照片、填妥的申請表格、往返機票、護照影本、護照正本及簽證費。護照有效期須超過六個月。
- 申請表格可能要求提供姓氏、曾用姓氏、名字、出生日期及地點、性別、婚姻狀況、現有及先前國籍、地址、電郵、電話、職業、雇主、旅行目的、馬達加斯加地址、護照號碼、簽發及失效日期、請求的入境次數及入境和離境日期。表格須註明日期並簽名。
- 申請表格中顯示可接受的旅行證件為: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官員護照、特種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證件之接受與是否需要額外批准,依所申請使領館的管轄範圍而定。
- 旅行前六天內曾停留於黃熱病風險地區的旅客,須提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
- 以治療為目的申請者,須提交健康報告及醫院或醫療機構的接收證明。科學研究者須事先取得相關研究、高等教育或環境主管機關的許可。影片拍攝須取得信息及文化主管機關的許可。
- 私人船隻旅行時,須通報船隻出發地、航線、船員、乘客(若有)、及在馬達加斯加海域的確切入境與停留期間。若在主港以外停靠,須取得最近海事主管機關的許可。郵輪申請時,須由船長提交乘客及船員的完整名單,包含國籍、護照號碼及有效護照日期。
- 商業目的申請,須提交海外公司的書函及公司檔案。相關使領館可能要求提供公司登記、營業證明、委任書或額外公司文件。
- 對於意圖在馬達加斯加定居的人士,可簽發72小時登船許可或入境簽證。該文件用於取得可轉換為一個月及長期停留的簽證。在有馬達加斯加使領館的國家,申請須向相關使領館提出。
- 可轉換簽證申請須提交兩張身份照片、附理由的申請書、簽發日期不超過六個月的良好行為證明、有效期超過六個月的護照影本、信息表格及住宿證明。良好行為證明須翻譯成法文或英文。
- 住宿可透過經公證的接待及費用承擔文件或租賃契約證明。須提交接待人或住宿提供人的國民身份證或居留卡影本及住址證明。
- 投資人須提交公司章程、成立或營業證明、統計卡、商業登記、稅籍號碼或專業證照、公司銀行函件及納稅證明。公司經理人另須提交顯示其被任命為經理人或公司代表的登記決議或記錄。
- 以工作為目的申請者,須提交經授權勞動主管機關核可的勞動契約、顯示已提出工作許可申請的文件、經雇主核可的工作證明、公司商業登記、稅籍、統計卡及公司經理人的身份證或居留卡影本。
- 家庭團聚:未滿21歲子女須提交出生證明;配偶須提交結婚證明。學生須提交畢業證書、在學證明及獎學金證明或財力證明。退休人員須提交確認其銀行帳戶定期存入款項的銀行函件及退休金或薪資證明。
- 宗教工作人員須提交其所屬機構的文件、由馬達加斯加合法設立的宗教機構出具的接待及費用承擔證明,以及該機構的活動證明。科學工作人員須提交主管部會的研究許可。
- 在無馬達加斯加使領館的國家合法居留且將派駐馬達加斯加的人士,可在線申請登船許可。完整文件的處理時間為72小時,不完整文件另加72小時。登船許可經電子郵件以電子方式簽發,且免費。個人化文件清單僅在線申請期間顯示。
- 特殊入境、外交及禮遇簽證申請以在線方式提交。完整文件的處理時間為72小時,不完整文件另加72小時,且免費。主管機關可能透過電郵要求補充文件;特定申請中,文件正本須提交至馬達加斯加外交部相關單位。
- 持可轉換簽證入境者,須於抵達後72小時內將文件正本提交至外交部指定收件處,並要求指紋預約。可能透過電郵要求補充文件。
- 可轉換簽證作業:學生及宗教傳教士收取70,000馬達加斯加阿里亞里;投資人、受僱者、世俗傳教士、家庭團聚申請人及退休人員收取140,000馬達加斯加阿里亞里。付款至安塔那那利佛初審法院稅務中心。
- 費用及付款方式因所申請的使領館而異。例如,巴黎使領館發布的旅遊短期簽證列表中,0–30天為27歐元,31–60天為33歐元,61–90天為46歐元;接受支票或以使領館會計處現金支付。此金額僅為該使領館的當地實務。
- 巴黎使領館的旅遊申請清單要求:填妥、註明日期並簽名的表格、顯示航班詳細資訊的往返訂位記錄、護照資料頁影本、一張近期照片、以及回程日期後仍有至少六個月效期且至少兩頁空白頁的護照。由於中央外交部清單要求兩張照片,照片張數及空白頁要求應依所申請使領館的當前檢查清單確認。
- 未成年人的短期申請表格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署。表格可能要求提供行使親權者或監護人的資訊及國民身份證號碼。
- 授權使領館或外交部在審查文件期間,可能要求補充文件、文件正本、說明、面談或安全審查。文件不完整者可能不予處理。
過境簽證要求
- 在短期且不可轉換的簽證申請表格中,過境可作為單獨的旅行類型選擇。申請人須在表格中勾選過境選項;並聲明請求的入境次數、馬達加斯加入境及離境日期、以及過境天數。
- 表格中可選擇普通、外交、公務、官員或特種護照,以及其他旅行證件。須填寫證件號碼、簽發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及簽發機關。
- 須申報申請人姓名、出生資訊、婚姻狀況、聯絡資訊、居住地址、職業、雇主、旅行目的、馬達加斯加地址及旅行日期。表格須註明日期並簽名。未成年人表格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署。
- 過境簽證適用非移民短期簽證程序。須提交兩張身份照片、填妥的表格、旅行機票、護照影本、有效期超過六個月的護照正本及簽證費。若此前六天內曾停留於黃熱病風險地區,亦須提供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
- 相關使領館可能依旅行行程要求此類文件。
- 入境次數可申請單次、雙次或多次;最終決定由授權使領館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