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旅客签证要求及入境规定

公民在进入该国前必须申请签证的国家数量为93。 公民可免签入境的国家数量为60。 公民可办理落地签的国家数量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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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访客入境规定最近核查:最近更新:

佛得角:签证要求地图

查看哪些国家的公民进入该国需要签证,以及哪些国家的公民可以免签入境。

佛得角签证及入境所需文件和要求

签证要求可能随时调整。请始终通过政府官方渠道核实最新信息。

免签证入境要求

  • 旅客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佛得角认可的其他旅行证件。可接受的文件包括护照或同等旅行证件、经认可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签发的通行证、难民旅行证件以及国际协议认可的其他文件。仅当存在关于此事的特别国际协议时,才允许使用国民身份证入境。
  • 当前政府部门页面要求护照在进入佛得角之日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每位旅客(包括婴儿)必须持有自己的护照。
  • 关于护照是否需要生物特征识别或机器可读,尚未发布适用于所有免签证旅客的统一要求。不接受伪造、篡改或他人的旅行证件。
  • 除法律豁免的人员外,必须在出发前至少五天通过EASE系统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需提供护照信息、预计入境日期、航班号、离境日期、住宿地点和联系方式。预登记不是签证,也不免除需要签证的旅客的签证义务。
  • 乘坐国际航班在佛得角下机的旅客,除非属于豁免范围,否则必须通过EASE支付3,400佛得角埃斯库多的机场安全费。如果预登记和机场安全费已支付但旅行未成行,登记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旅客必须在边境出示预登记文件。
  • 如果未进行预登记就抵达边境,可以在抵达时通过边境系统完成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将收取机场安全费以及适用的登记费或附加费。对于必须事先获得领事签证的旅客,在边境进行预登记不能替代缺失的签证。
  • 旅客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停留期间的费用以及离开佛得角的行程。经济能力可以通过银行对账单、存入或转入佛得角银行账户的资金、当地银行接受的信用卡或支票、在佛得角合法获得的收入或已支付的酒店预订来证明。
  • 如果住宿和餐费由他人承担、有回程或续程机票、或提供了有效的责任担保书,则可能进行不同评估。担保人可能需要通过银行证明、收入证明、纳税申报单、工资单或其他可靠文件证明其经济能力,并必要时承诺承担住宿、生活费和遣返费用。
  • 2015年法规规定了经济能力的初始金额,但规定这些金额应自动更新。
  • 边境官员可能会要求提供回程或续程机票、酒店预订、住宿地址、旅行计划、商务或访问邀请函以及前往下一个国家的入境许可证明文件,以核实旅行目的和停留条件。
  • 通常短期入境没有普遍的疫苗接种要求。
  • 如果未满16周岁的儿童在没有行使亲权或法定监护权的人陪同的情况下旅行,必须提供书面旅行同意书。同意书签署人的签名必须经过公证或佛得角领事服务认证。还必须有一名负责儿童在佛得角停留期间的人。
  • 免签证最长停留时间因适用于旅客的豁免决定或国际协议而异。如果旅客希望停留超过允许的期限,则必须获得适当的签证或停留延期许可。
  • 持有护照、EASE登记、经济能力证明和其他文件并不保证无条件入境。最终准入决定在边境检查时做出。

电子签证申请要求

  • 仅当EASE系统为申请人及所选签证类型提供此选项时,方可使用在线签证申请。自2026年1月1日起,部分申请人必须提前在佛得角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入境和过境签证,而非在线或边境签证。
  • 申请时需在系统中输入个人信息、护照信息、联系方式、旅行日期、航班信息、离境日期、住宿地址以及所申请的签证类型。系统可能根据国籍、居住国、旅行目的和签证类型要求提供额外字段或文件。
  • 护照在进入佛得角之日必须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
  • 申请时需要有效护照和一张符合规定的照片。应以申请过程中门户网站显示的技术说明为准。
  • 在线表格的所有字段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
  • 旅游签证需要提供允许进入和离开佛得角的交通凭证、计划停留期间足够的经济能力以及有效的旅行证件。可能会要求提供酒店预订、私人住宿地址、回程或续程机票以及说明旅行目的的其他文件。
  • 当前在线个人旅游签证费用为2,500佛得角埃斯库多。国际航空旅行可能适用的3,400佛得角埃斯库多的机场安全费不包含在此费用中。
  • 旅游签证必须在签发后180天内使用,且最多允许停留90天。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停留期限最多可延长相同时间。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护照的有效期。
  • 而EASE旅客预登记必须在出发前至少五天完成。
  • 旅客必须在必要时能够在边境出示申请和付款证明。
  • 主管机构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解释或使领馆办理手续以评估申请。
  • 在线签证的签发并不保证绝对入境权。护照、旅行目的、住宿、回程机票和经济能力证明文件可能在边境再次接受检查。

落地签证要求

  • 落地签证并非对所有旅客开放的无条件制度。特别是对于合法居住在佛得角没有外交或领事代表机构的国家的人员,可能存在边境申请的可能性。但是,必须事先获得签证的申请人不能享受此便利。
  • 落地签证仅可在有权签发签证的航空或海港口岸签发。
  • 旅客必须提供在进入佛得角之日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的护照。
  • 对于以旅游为目的在边境申请的旅客,可能会要求提供回程或续程机票、足够的经济能力、住宿地址、酒店预订以及说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如果申请过境签证,则必须提供前往目的国的签证或免签证明以及续程旅行机票。
  • 如果未提前进行EASE预登记,可在边境完成登记。乘坐飞机抵达且无机场安全费豁免的旅客,必须支付机场安全费及适用的额外边境费用。
  • 在授权口岸签发的旅游或过境签证的当前费用为5,000佛得角埃斯库多。此金额包含签证费和边境签发附加费。
  • 在边境签发的旅游签证最多允许停留90天,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延长相同时间。在边境签发的过境签证为单次入境,有效期四天,可延期一次。
  • 拥有边境申请权并不保证签证或入境会获批准。边境当局可要求提供额外文件,或在入境条件未满足时拒绝申请。

领事签证申请要求

  • 必须向授权的佛得角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申请。如果允许在线申请,可使用EASE系统;否则,必须在线预约并将申请提交至使领馆。
  • 某些申请人,即使仅以旅游为目的或仅过境,也必须提前在居住地最近的佛得角使领馆获得签证。
  • 护照在进入佛得角之日必须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需要复印或扫描哪些护照页面因使领馆而异。
  • 申请表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对于纸质申请,可能要求由申请人或在必要情况下由法定代表签字。
  • 申请时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照片。应以所申请使领馆的最新清单为准。
  • 旅游签证需提供允许进入和离开佛得角的交通凭证、足够的经济能力、住宿信息以及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可能会要求提供回程机票、航班预订、酒店预订、旅行计划或邀请函。
  • 经济能力可通过银行对账单、存入银行账户的资金、被接受的信用卡或支票、定期收入、工资单、已支付的住宿或有效的担保人承诺书证明。
  • 对于有人担保的旅行,可能要求提供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在佛得角合法居留的证明、地址以及经济能力证明。担保人必须提交责任担保书,表明承担旅客的生活费、住宿费以及必要时遣返的费用。主管机构可核实担保人的收入、银行状况和住宿条件。
  • 临时签证可用于文化活动和商务旅行、不满一年的工作、季节性活动、医疗、家庭访问或其他可接受的超过三个月但不满一年的目的。
  • 申请临时签证时,必须提供入境和出境交通凭证、足够的经济能力、有效期长于允许停留时间的旅行证件、体检报告或同等文件、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以及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如果为工作或服务目的旅行,可能要求提供经佛得角当局适当批准的合同或专业文件。
  • 如果临时签证申请有此要求,必须提供从国籍国或常住国获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必须至少六个月有效,翻译成葡萄牙语,并经佛得角领事服务认证。
  • 对于临时签证,可能要求提供按回程机票价值加10%计算的遣返担保或银行保函。
  • 临时签证可签发为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且必须在签发后180天内使用。单次入境临时签证根据计划允许最长180天的停留。多次入境临时签证允许在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多次入境,总停留时间90天。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临时停留可延长至一年。
  • 居留签证可用于工作、独立专业活动、投资、超过一年的高等教育或家庭团聚。申请时需要提供交通凭证、足够的经济能力、有效期长于允许停留时间的旅行证件、体检报告、国际疫苗接种证明、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以及适当住宿证明。
  • 以工作为目的的居留申请,可能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服务合同或证明专业活动的文件;投资申请要求提供公司或投资文件;教育申请要求提供录取或注册证明;家庭团聚要求提供出生、婚姻、监护或证明家庭关系的文件。
  • 如果居留签证申请有此要求,必须提供从国籍国或常住国获取且至少六个月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必须翻译成葡萄牙语,并经佛得角领事服务认证。
  • 居留签证允许持有人在佛得角停留六个月,并可延长至居留许可最终决定做出为止。
  • 如果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将在没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旅行,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或佛得角领事馆认证的书面同意书。可能会要求提供出生证明、监护权判决书以及负责在佛得角照顾儿童的人员的文件。
  • 如果申请在国籍国以外的国家提交,所申请的使领馆可能要求提供显示在该国合法居留的居留许可、工作许可或类似文件。此要求的细节因使领馆而异。
  • 对于临时和居留签证,体检报告和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作为单独要求规定。
  • 临时签证申请的受理和审查费为1,500佛得角埃斯库多。普通临时签证费为4,000佛得角埃斯库多,多次入境临时签证费为10,000佛得角埃斯库多。居留签证申请的受理和审查费为1,500佛得角埃斯库多,居留签证费为5,000佛得角埃斯库多。纸质申请表可能额外收取100佛得角埃斯库多。公务、外交和礼遇签证免费。
  • 费用折算成当地货币的金额、领事服务费以及支付方式因所申请的使领馆而异。
  • 费用必须在DEF要求时全额支付。根据国家统一收款系统签发付款凭证;电子申请可电子提交付款证明。
  • 处理时间可能因签证类型、申请地点以及是否需要额外审查而异。
  • 使领馆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亲自申请、面试或提交文件原件。
  • 签证的签发并不保证无条件入境。旅行目的、住宿、经济能力、回程机票和支持性文件可能在边境再次接受检查。

过境签证要求

  • 过境签证签发给需要为前往另一国家而在佛得角下飞机或下船的旅客。仅因运输工具技术原因中断的连续行程,通常不要求过境签证。但是,有义务事先获得过境或机场停留签证的旅客,包括技术停留在内,必须在旅行前向使领馆提出申请。
  • 护照在进入佛得角之日必须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
  • 申请人必须提供前往目的国的有效签证或免签证明、足够的经济能力以及前往下一国家的交通票证。
  • 主管机构可视需要要求提供国籍国或常住国主管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必须至少六个月有效,翻译成葡萄牙语,并经佛得角领事服务认证。
  • 过境签证为单次入境,有效期四天,可延期一次。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旅行证件的有效期。
  • 留在国际机场中转区且不入境佛得角的过境旅客免缴机场安全费。如果旅客需要离开中转区或进入佛得角,则可能另行适用签证、入境和机场安全费条件。
  • 在授权口岸签发的过境签证的当前费用为5,000佛得角埃斯库多,包含边境签发附加费。
  • 边境过境签证并非对所有旅客开放。有事先签证义务的旅客,如果在没有入境或过境签证的情况下抵达,可能会被拒绝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