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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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 签证要求
签证要求可能随时调整。请始终通过政府官方渠道核实最新信息。
免签入境要求
- 免签短期入境旅客须持有卢森堡及申根区认可的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该证件应在计划离开申根区之日后至少还有三个月有效期。
- 免签停留,在任何180天期间内最多90天。之前申根旅行中度过的时间也计入此计算。
- 旅客须能在边境检查时证明其旅行目的和条件。商务旅行可能需要正式邀请函,旅游旅行可能需要酒店或其他住宿证明、回程机票或前往下一国家的旅行证明。
- 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覆盖整个停留期间、回程旅行或前往另一国家的过境。经济能力可通过个人资源、银行证明或正式担保承诺证明。适用于所有免签旅客的固定每日金额、银行对账单需涵盖的期间以及账户中须有的最低余额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
- 旅行健康保险须在计划停留期间有效,覆盖申根区,并提供至少30,000欧元的医疗保额。
- 若经济能力由居住在卢森堡的担保人承担,可使用正式担保承诺。担保人可通过LuxTrust或电子身份证在线提交申请。纸质申请中担保人签名须经居住地主管机关认证,且文件须经外交部批准。
- 担保人须提供其护照或身份证的信息页,如为外国人则提供卢森堡居留许可、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或月收入证明,以及被担保人的护照信息页。经批准的担保承诺可在六个月内使用,仅适用于一次旅行,且本身不赋予入境权。
- 旅客不得在申根信息系统中为拒绝入境目的而被记录,不得受到有效的入境禁令,且不得对公共秩序、国家安全、公共卫生或国际关系构成威胁。
- 抵达卢森堡后三天内,须向居住地市政厅进行抵达申报,或在酒店或类似住宿机构填写住宿表格。住宿机构出具的表格可替代抵达申报。
- 短期第三国旅客的申根区出入境信息将通过出入境系统以电子方式记录。该系统是替代人工护照盖章的边境记录系统,并非单独的旅行授权申请。
- 护照所需空白页数、证件须在过去10年内签发、生物识别或机读护照要求以及破损护照的详细接收标准,免签入境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
- 免签入境无通用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报告要求,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边境当局可根据旅客个人情况、行程或公共卫生条件要求额外文件。
领事馆签证申请要求 — 短期申根签证 – C类
- C类签证可签发给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旅行、会议、展会、文化或体育活动、短期培训、医疗或其他短期目的,在任何180天期间内最多停留90天。
- 若旅行的唯一或主要目的地是卢森堡,则须向负责申请人合法居住地的卢森堡大使馆、领事馆或授权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卢森堡无代表处的地方,短期申请可提交给代表卢森堡行事的其他申根国家代表机构。
- 若前往多个申根国家,则须向主要旅行目的或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代表机构提交申请。若停留时间相等,则向首次入境的外部边境所在国家的代表机构提交。
- 申请须在计划旅行前至少15个日历日提交,且不得早于旅行开始前六个月提交。主管代表机构可根据当地繁忙程度建议更早提交申请。
- 申请人须提交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通常须本人亲自提交。表格的手填或电子填写方式根据提交的代表机构或授权签证申请中心而有所不同。
- 须提交两张近期相同的护照照片。卢森堡官方代表机构检查清单要求彩色、符合ICAO规则的35×45毫米照片。背景颜色、照片最晚拍摄日期、数字文件格式和分辨率等细节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应遵循提交代表机构的照片规定。
- 护照或可接受的旅行证件须在所申请签证有效期结束后至少还有三个月有效期。申根签证检查清单要求护照在过去10年内签发,并至少包含两页空白页。关于破损护照、机读护照和生物识别护照,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申请的额外技术要求。
- 申请时须提供与旅行目的相符的文件。这些文件可包括酒店预订、其他住宿证明、正式商务邀请函、探亲访友邀请函、交通预订、回程机票和行程单。是否接受预订而非购买最终机票取决于代表机构的检查清单。
- 商务邀请函中可能需要邀请机构信息、旅行目的、计划会议或商务日程、旅行日期、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码以及承担交通或住宿费用的一方。也可能要求申请人雇主提供说明职位、工作时间和旅行目的的信函。
- 申请人须通过银行对账单、现金来源、信用卡或其他收入证明表明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适用于所有领区的银行对账单期限和最低账户余额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当地代表机构清单可能要求最近三个月的银行交易记录、工资单、税务文件或证明工作/学生身份的文件。
- 须提供居留许可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以证明在申请所在国合法居住。在合法居住国之外的地区提交申请仅可在主管当局认可的特殊理由下进行。
- 旅行健康保险须在整个停留期间及申根区内有效。保险须涵盖紧急医疗救治、住院以及因医疗原因或死亡情况下的遣返回国,且保额至少为30,000欧元。
- 若申请文件非德语、法语或英语,则须由宣誓翻译翻译成其中一种语言。某些文件可能需要原件、认证副本、公证、海牙认证或合法化,具体要求取决于旅行目的和代表机构检查清单。
- 首次签证申请须本人到场,拍照并采集指纹。先前申根申请中采集的指纹可在59个月内重复使用。若身份存疑或无法验证之前的生物识别记录,可重新采集指纹。
- 生物识别数据仅可由申根领事馆或授权的外部服务提供商采集。商业旅行社无权采集生物识别数据。边境官员可将签证持有人的指纹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记录进行比对。
- 未成年人没有在中央及各代表机构统一适用的单一文件清单。主管代表机构可能要求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单独旅行时经认证的父母双方同意书、与单方父母旅行时另一方父母的同意书或证明单独监护权的法院判决。
- 普通C类签证费用为90欧元。年满6岁但未满12岁的儿童费用为45欧元。6岁以下儿童以及某些学生、研究人员、家庭成员和官方旅行类别可享受费用豁免。签证申请中心的服务费可能与签证费分开。
- 接受的付款方式因提交的代表机构或授权签证申请中心而异。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规定所有申请地点统一的付款方式。
- 申请通常在15个日历日内做出决定。若需详细审查或补充文件,期限可延长至最多45个日历日。代表机构与签证申请中心之间的护照运输时间不计入该期限。
- C类签证可签发给单次入境、两次入境或多次入境。须同时核对签证标签上的起止日期、允许停留天数和入境次数。多次入境签证允许在有效期内多次入境,但90/180天停留限制仍然适用。
- 以短期有偿工作为目的旅行的个人,除非有豁免,否则须在旅行前从卢森堡内政部移民总局申请工作许可。
- 有效签证本身不赋予绝对入境权。边境可能再次要求出示护照、住宿证明、邀请函、回程或续程机票、经济能力证明、健康保险以及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对于有担保的访问,可能要求携带经批准的担保承诺原件。
- 主管领事馆可要求补充文件或面试以核实申请目的和个人情况。短期C类签证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要求提供通用的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报告。
长期国家签证 – D类
- D类签证签发给需在卢森堡居住超过90天且需签证的人员。对于工作、学习、研究、家庭团聚或其他长期目的,申请人通常须先向卢森堡内政部移民总局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 临时居留许可申请须在入境前,且原则上须从申请人所在国提交。除明确承认的例外情况外,不接受在卢森堡境内提交的申请。
- 临时居留许可获批后,D类签证申请须向负责申请人居住地的卢森堡或比利时外交或领事代表机构提交。其他申根国家通常不能代表卢森堡签发长期签证;长期代表仅可通过授权的比利时代表机构进行。
- D类签证申请须提交有效护照、经批准的临时居留许可、填写并签名的国家签证申请表、照片以及提交代表机构要求的支持性文件。照片数量和尺寸、护照空白页数以及某些当地附加文件因代表机构和居留目的而异。
- 普通D类签证费用为50欧元。付款方式、代表机构服务费以及当地签证预约条件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
- 作为长期签证基础的临时居留许可的文件清单根据旅行目的确定。不存在适用于所有D类签证申请人的单一通用文件清单。
- 以工作为目的的临时居留许可申请须提交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或宣誓声明、简历、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注明日期并签名的劳动合同、雇主获准雇佣外籍员工的ADEM证明原件,以及(如需要)授权书。
- 以工作为目的提交的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护照和文凭可接受普通复印件。若文件真实性存疑,可能要求当地机关认证、使馆合法化或海牙认证。非德语、法语或英语的文件须由宣誓翻译翻译。
- 对于家庭团聚、教育、研究、自雇及其他长期目的,邀请函、家庭关系证明、出生或结婚证明、录取通知书、住宿、担保人收入、健康保险、无犯罪记录或职业证明文件的要求因相关居留类别而异。应适用相关Guichet.lu程序的针对目的的具体检查清单。
- 对于工作者,临时居留许可申请的正式审核期限通常最多为四个月。此期限并非D类签证标签的领事处理时间。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代表机构的D类签证统一处理期限。
- 批准的临时居留许可有效期为90天,须在此期间提交签证申请并入境。D类签证以标签形式贴在护照上,有效期最多三个月。长期居留权随后通过签发的居留许可延续。
- 入境时须携带护照、D类签证和临时居留许可。抵达卢森堡后三天内,须向居住地市政厅进行抵达申报,并在需要时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地址证明。
- 根据居留类别,入境后可能需要进行健康检查、结核病筛查以及生物识别居留许可申请。这些程序独立于入境签证,旨在完成居留许可。
- 主管当局可根据居留目的或申请人情况要求补充文件、验证、认证或面试。不完整的临时居留许可申请可能会在不予处理的情况下退回。
过境签证要求
- A类机场过境签证用于在申根机场的国际中转区过境。此签证不赋予持有人进入卢森堡或其他申根国家的权利。
- 若过境路线需要经过护照检查、提取并重新托运行李、更换航站楼或机场,或离开国际中转区,则A类过境签证不足。此时可能需要允许入境的相关短期签证。
- 申请须在旅行前向主管的卢森堡代表机构或代表卢森堡接受申请的申根代表机构提交。适用负责申请人合法居住地的代表机构的当地检查清单。
- 护照或旅行证件须在所申请签证有效期结束后至少还有三个月有效期。申根签证检查清单要求护照在过去10年内签发,并至少包含两页空白页。
- 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提供完整填写并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近期照片、航班预订或机票、前往下一国家所需的该国签证或居留许可(如适用),以及证明过境路线的文件。
- 过境旅行是否需要住宿、保险、经济能力证明和额外路线文件取决于转机安排和提交代表机构的检查清单。A类过境签证未发布适用于所有代表机构的独立中央文件清单。
- 申请过程中将进行包括照片和指纹在内的生物识别程序。先前申根申请中采集的指纹可在59个月内重复使用;主管当局可视需要重新采集指纹。
- 普通A类机场过境签证费用为90欧元。儿童或特殊申请类别可能享有折扣或豁免。接受的付款方式因提交的代表机构而异,且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
- 申请按一般申根处理规则,通常在15个日历日内做出决定。若需进一步审查或补充文件,期限可延长至最多45个日历日。
- 签证可使用的过境次数、机场、有效日期和入境次数将在签证标签上注明。签证仅可在标签上注明的过境路线和条件下使用。
人口
687,448(2026 估算)官方语言
卢森堡语, 法语, 德语政府类型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洲
欧洲首都
卢森堡市货币
欧元面积
2,586 km²电话区号
+352卢森堡: 重要目的地
卢森堡的首都卢森堡市是该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也是大多数国际旅客的主要入境点。卢森堡芬德尔国际机场连接欧洲主要城市,而高速铁路和公路网络使从周边国家抵达十分便捷。
卢森堡以其多元文化氛围和欧盟机构所在地而闻名,基希贝格区汇集了众多欧洲组织。摩泽尔河畔的葡萄酒产区、风景如画的维安登城堡以及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的卢森堡老城,为游客提供了丰富的探索体验。
旅行者常以卢森堡市为基地,游览国内景点,同时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前往法国、德国和比利时。租车自驾或搭乘火车可轻松串联特里尔、梅斯和布鲁塞尔等邻近城市,形成高效的跨国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