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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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签证要求
签证要求可能随时调整。请始终通过政府官方渠道核实最新信息。
免签入境要求
- 享有自由流通权的旅客,须根据旅行条件持有效护照或显示国籍的有效国民身份证。以国民身份证代替签发的普通身份证不被视为有效旅行证件。从欧盟及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进行外部边境过境时,通常需要护照。
- 用于免签短期访问的护照,自签发之日起不得超过十年,且须在计划离开申根区日期后至少还有三个月有效期。对于免签旅客,强制性的护照空白页、护照损坏条件或可机读或生物识别护照的通用技术要求,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
- 短期停留,对于整个申根区,在任何180天期限内最多为90天。以工作或学习为目的的停留通常不属于免签短期访问范畴,且可能需要额外许可。
- 旅客须持有有效的往返机票,且返程须在90天期限内完成。瑞典警方在未持有返程机票的情况下,可能接受出示足以购买机票的财政资源。
- 住宿条件须通过酒店预订或在瑞典的接待人出具的书面邀请证明。旅客应能说明访问目的及计划停留期限。
- 旅客须拥有足够支付在瑞典的开支及返程旅费的财政资源。一般财政充足标准为每人每天450瑞典克朗。对于儿童、已预付住宿和餐饮费用者或投靠亲友者,可接受较低金额。
- 财政充足可通过银行对账单或邀请人承担所有访问费用的证明文件加以证明。银行对账单所需涵盖的具体月数,在中央官方来源中未明确说明。
- 对于免签旅客,旅行医疗保险并非强制,而是建议性质。建议的保险应涵盖紧急医疗服务、紧急住院治疗及因医疗原因遣返回国;保额至少为30,000欧元,且在全部申根国家有效。
- 属于出入境系统范围的短期第三国旅客,须在申根外部边境出示护照及(如有)其他许可文件,并提交面部图像及指纹。入境和出境的时间与地点将被录入电子系统。持有居留卡或其他免于该系统身份的旅客,可能适用不同规定。
- 儿童在外部边境过境时须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如儿童未与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建议携带另一方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并包含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许可函。瑞典当局未发布强制性标准父母同意书。边境官员可能为评估拐卖儿童或人口贩运风险而提出额外问题,并要求出示家庭关系证明文件。
- 边境检查时,护照、住宿、邀请函、返程机票、财政充足、停留期限及旅行目的可能被重新审查。如无法证明条件、缺少必要文件或安全记录中存在入境障碍,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 对于旅游或普通短期访问,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说明强制性的通用疫苗接种证书或健康报告要求。
领事馆签证申请要求
- 短期访问须在旅行前获得申根C类签证。申请须在瑞典境外,由申请人合法居住的国家提交。对于涉及多个申根国的旅行,瑞典须为主要目的地。如停留期限相等,则须向首个入境国的主管机关提交申请。
- 根据居住国,申请可向瑞典大使馆、瑞典总领事馆、代表瑞典办理的另一个申根国家代表机构或经正式授权的对外服务提供商提交。所使用的申请中心及确切文件清单,将在选择居住国及旅行目的后确定。
- 申根签证申请表须完整填写并签名。瑞典的中央表格编号为119031。未成年申请人的表格由谁签署,可能根据申请地代表机构的本地核对清单而有所不同。
- 护照须在所申请签证有效期结束后至少还有三个月有效期,须在过去十年内签发,并须包含至少两页空白页。可能要求提供护照照片信息页及本地核对清单中注明的其他页面的复印件。
- 对于护照损坏的接受条件,以及关于护照为可机读或生物识别的、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的单独技术标准,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说明。可接受的特定旅行证件类型,可能因代表机构及该证件是否被其他申根国家承认而有所不同。
- 申请人须提交证明访问目的的文件。旅游旅行可能要求提供行程计划、交通预订及住宿证明;商务或会议旅行可能要求公司或组织方的邀请函;志愿服务或实习可能要求相关机构的邀请函;宗教访问可能要求组织或教区的邀请函。
- 对于家庭或朋友访问,瑞典的邀请人须填写编号241011的邀请表格。邀请人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或同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仅凭居留许可卡不被视为身份证明。
- 如邀请人承担申请人的费用,须提供证明其收入及资产的文件。此外,还要求提供为邀请目的而签发的特殊瑞典人口登记摘录。该人口登记摘录无需瑞典税务局签名或盖章。
- 申请人须拥有足够支付在瑞典的生活费及返程旅费的财政能力。一般财政充足标准为每人每天450瑞典克朗。费用也可由邀请人、公司、机构或组织承担。
- 财政充足可通过银行对账单、收入证明或担保人的收入及资产文件加以证明。银行对账单所需的月份数及账户中须保持的最低总余额,除每日450瑞典克朗的标准外,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说明。
- 工作证明、工资单、学生证明、公司注册文件及显示与居住国联系的回归约束文件,可能根据申请国的本地核对清单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并未以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的统一中央清单形式发布。
- 申请人须能证明其将在签证有效期结束前离开瑞典及申根区。机票预订、返程机票、工作或学习状况、家庭联系、财产及合法居住文件,可用于此评估。
- 须提供有效的个人旅行医疗保险。保险应涵盖紧急医疗救助、紧急住院治疗及因医疗原因遣返回国的费用;保额至少为30,000欧元;在全部申根国家及计划停留的整个期间有效。对于外交护照持有人、机场过境签证申请人及某些享有自由流通权的家庭成员,可能适用豁免。
- 以医疗为目的的申请,须提供瑞典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日期及范围证明,以及居住国出具的同一治疗无法在当地提供的第二份医疗证明。还须提交显示已向瑞典支付计划治疗及后续护理所需费用的文件,以及编号219011的医疗治疗问卷。
- 博士交换项目需要瑞典高等教育机构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如申请人已在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注册,还须提供其所在机构的注册证明。
- 申请时,原则上需采集申请人的照片及指纹。过去五年内在申根签证申请时已提供指纹者,其申请可由代理人持有效授权书提交。主管机关可要求重新采集生物识别数据。
- 通过代理人提交的申请,须提供预先拍摄且不超过六个月的护照尺寸照片。照片的确切尺寸、背景颜色及其他技术规格,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说明。申请地的代表机构或签证中心可规定不同的照片尺寸。
- 对于未成年申请人,可能要求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件或护照复印件,以及若儿童单独或仅与一方父母旅行时,未同行父母的同意书。签名、公证要求及同意书的形式,根据申请地代表机构的本地核对清单而有所不同。
- 文件可能需要以瑞典语、英语或代表机构认可的其他语言提交。关于翻译、公证、认证及海牙认证的要求,未发布适用于所有申请的单一中央规则。
- 申请最早可于旅行前六个月提交。一般规则须在计划旅行前至少15个日历日提交。由于预约等待时间可能不计入申请处理时间,因此可能需要更早提交申请。
- 正常审理期限约为15个日历日。对于需要额外审查、咨询其他机关或要求补充文件的个案,期限可延长至45天。申请国当地的业务条件可能影响审理时间。
- 标准签证费为:12岁及以上申请人90欧元,6-11岁儿童45欧元。未满5岁儿童免收费用。因旅行目的、申请人情况或现行便利化安排,可能适用费用豁免或减免。
- 费用换算为当地货币时可能产生微小差异。经授权的对外服务提供商可能另行收取服务费。接受现金、银行卡、银行转账或其他付款方式中的哪一种,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说明,且因签证中心而异。被拒签的申请,签证费不予退还。
- 申根签证最多允许在任何180天期限内停留90天。签证贴纸显示允许的天数、有效期及入境次数。可使用天数仅为贴纸上注明的期限。
- 签证可为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多次入境签证最长可签发五年有效期;但每次停留须遵守90/180天规则。某些签证可能仅适用于瑞典或贴纸上注明的有限数量的申根国家。
- 获批的签证以签证贴纸形式粘贴在护照上。瑞典不会仅以电子批准文件的形式签发短期申根签证。
- 签证不赋予自动入境权。旅客须随身携带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住宿、旅行预订、财政充足及旅行目的文件的复印件。边境机关可重新审查这些文件,如入境条件未满足,则可能不予入境。
- 主管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说明、新的生物识别数据或进行面谈。提交文件不完整或申请人无法充分说明旅行目的、财务状况或回国意图,可能延长审理期限或导致拒签。
过境签证要求
- 机场过境签证用于在申根区内机场的国际中转区转机。该签证不允许旅客离开国际中转区或进入瑞典。
- 如旅客必须提取行李、转往另一机场、在中转区外过夜或通过护照检查,则机场过境签证可能不足,此时可能需要短期申根签证。
- 申请须在旅行前且由申请人合法居住的国家提交。根据居住地,确定提交申请的瑞典代表机构、代表瑞典的其他申根当局或经授权的签证中心。
- 申根签证申请表须完整填写并签名。须提供有效护照、护照照片信息页复印件及申请地代表机构本地核对清单要求的其他文件。
- 根据一般申根护照要求,护照须在过去十年内签发,在计划行程后须有必要的有效期,并须包含足够的签证贴纸空白页。对于过境签证,适用于所有申请地的单独护照有效期及空白页标准,在中央过境页面中未明确说明;应以本地核对清单为准。
- 须提供确认继续前往另一国家的航班预订或机票。如果最终目的地国家要求签证、居留许可或其他入境许可,则需要该文件的有效复印件。
- 旅行路线、航班日期、中转机场及最终目的地须明确显示。如需多次中转,则须提供所有衔接航班的证明文件。
- 机场过境签证申请人豁免一般旅行医疗保险要求。但鉴于部分代表机构的国家特定核对清单可能包含不同的文件要求,应适用申请地的最新清单。
- 过境申请中,照片数量、确切尺寸、背景颜色及技术规格可能因申请地代表机构而异。中央官方来源未明确说明。
- 对于银行对账单的期限、最低账户余额、工作或学生证明、住宿证明、翻译、公证、认证及海牙认证要求,不存在统一的中央过境核对清单。这些文件可能根据申请人的居住地及当地代表机构的协调核对清单而要求提供。
- 对于未成年申请人,可能要求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件,以及必要时提供父母同意书。文件是否需要公证,因申请地代表机构而异。
- 申请最早可于旅行前六个月提交,一般最晚须在旅行前15天提交。正常处理时间为15个日历日;需要额外审查的个案,期限可能延长。
- 过境签证的费用、付款方式、允许的过境次数及签证贴纸的确切有效期,在中央过境页面中未明确说明。这些信息应从申请地代表机构的最新费用及办理页面查询。
- 申请时可能采集照片及指纹。对于过去五年内已提供可用申根指纹的人员,可能可通过代理人提交申请;但主管机关可要求本人亲自申请或重新采集生物识别数据。
- 过境签证同样不构成入境保证。机场及边境机关可检查护照、后续航班、最终目的地国家的入境权利及过境条件。
人口
10,701,047(2026 估算)官方语言
瑞典语; 官方少数民族语言: 芬兰语, Meänkieli, 吉普赛语, 北方萨米语, 意第绪语政府类型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洲
欧洲首都
斯德哥尔摩货币
瑞典克朗面积
447,425 km²电话区号
+46瑞典: 重要目的地
斯德哥尔摩是瑞典的首都及主要国际门户,连接北欧与全球。哥德堡和马尔默是重要的商业与交通枢纽,分别位于西海岸和南部。
瑞典以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创新设计和优质教育闻名。从斯德哥尔摩的群岛到哥特兰岛的独特景观,海岸线与自然环境极具吸引力。乌普萨拉和隆德等大学城吸引着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游客通常先抵达斯德哥尔摩,再乘火车或飞机前往其他城市。瑞典高效的铁路网络连接主要城市,如斯德哥尔摩至哥德堡约3小时。自驾也是探索乡村和海岸线的热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