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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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 签证要求

签证要求可能随时调整。请始终通过政府官方渠道核实最新信息。

免签证入境要求

  • 旅客必须根据旅行身份持有有效护照、爱尔兰认可的旅行证件或有效国民身份证。爱尔兰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爱尔兰签发的旅行证件或特定自由流动证件在满足相关条件时也可免签。接受的文件类型取决于旅客的法律地位和所适用的豁免规定。
  • 免签证旅客也须接受边境检查。必须向移民官员出示至少有效旅行证件和登机牌。官员可能要求查看说明旅行目的和条件的行程单、返程或后续旅行安排、住宿信息、邀请函、足够的经济能力以及覆盖计划停留期限的健康保险。
  • 关于经济能力,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免签证旅客的通用最低金额。健康或旅行保险的通用最低保额同样未在官方中央来源中明确规定。
  • 对于免签证旅客,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旅行证件的单一护照最低有效期、通用空白页数、机读护照要求或生物特征护照强制规定。证件必须在旅行和允许停留期间内有效。
  • 如果移民官员对旅客的入境目的、提交的文件或解释不满意,即使旅客免签证,也可能拒绝入境。如果入境获准,护照上可能加盖注明停留期限和条件的入境章。允许停留时间由官员酌情决定,短期访问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 通过北爱尔兰边境进入爱尔兰且入境时未经过移民检查的旅客,须在抵达后30天内向主管移民当局申报。如果旅行目的是商务或工作,申报期限为七天。
  • 在适用短期签证豁免计划的情况下,旅客必须持有该计划认可的有效英国短期签证。旅客在抵达爱尔兰之前,必须已使用现有签证合法进入英国。爱尔兰访问必须在英国停留许可到期前完成。允许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和英国许可剩余天数中的较短者。英国电子旅行授权不能替代该计划所需的签证。
  • 在适用英爱签证计划的情况下,签证上须有“BIVS”字样。旅客须首先进入签发签证的国家。单次入境BIVS签证允许一次进入共同旅行区;在同一行程中可在爱尔兰和英国之间旅行。多次入境签证的后续入境顺序和允许停留时间取决于签发国和签证条件。在爱尔兰的停留时间最多为90天,由边境官员决定。
  • 如果18岁以下旅客单独、仅与一方家长或与非家长成人同行,建议携带家长同意书、家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及出生、收养或监护文件。如果一方家长已故,可能要求死亡证明;如果姓氏不同,可能要求结婚或离婚证明。这些文件并非作为所有免签证儿童的通用强制要求公布,而是作为在边境帮助说明家庭关系的文件。

领事签证申请要求

  • 爱尔兰入境签证分为短期“C”类和长期“D”类签证。短期签证可用于不超过90天的旅游、探亲访友、短期学习、商务、会议、活动、特殊医疗及其他经批准的短期访问目的。长期签证用于工作、超过90天的学习、家庭团聚及长期居留目的的符合条件的申请。
  • 申请必须通过AVATS系统在线创建。AVATS仅可使用英语,问题须用英语回答。申请人必须准确、完整地提供国籍和旅行证件信息、旅行目的、所申请的签证和入境类型、计划入境和离境日期、个人和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护照信息、工作或学习状况、在爱尔兰的接待方或机构、家庭信息、既往移民历史、签证拒签记录以及犯罪记录信息。
  • 完成AVATS申请后,生成的申请摘要表必须打印、注明日期并由申请人签字。如果申请人未满18岁,表格应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并签字。每位旅客需单独申请;没有共同家庭签证申请。
  • 申请摘要表、护照或旅行证件原件、照片、费用凭证以及旅行目的的支持性文件必须寄送至表格中注明的签证处、大使馆、领事馆或签证申请中心。转交至都柏林签证处的文件须在AVATS申请创建之日起30天内提交。其他申请地点适用表格及相关代表处当地说明中注明的时限。
  • 原则上,申请应在申请人国籍国或合法居住国提出。从其他国家申请的人士须提供该国合法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并证明在计划离开爱尔兰后至少还有三个月的居留许可。
  • 申请须在计划旅行前最多三个月提交。在签证决定作出前不应购买旅行机票。
  • 护照有效期要求因签证类型而异。短期访问签证要求护照在计划离开爱尔兰后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长期工作签证要求护照在计划抵达爱尔兰后至少还有12个月有效期。其他长期签证类型适用相应类别的核对表。
  • 申请须附上当前护照或旅行证件,以及(如有)所有旧护照每一页的复印件。爱尔兰签证以贴纸形式贴在护照或旅行证件的空白页上。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所有类别通用的空白页数量。关于破损护照、机读护照或生物特征护照,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签证类型的通用要求。
  • 申请须附上两张显示相同影像的彩色照片。照片应为六个月内拍摄,高45-50毫米,宽35-38毫米。面部应占照片的70-80%,并显示头部和肩部上半部分。背景应为纯白色或浅灰色;图像清晰、曝光正确、无阴影和无反光。眼睛睁开,嘴巴闭合,面部表情中立。除宗教原因外不得佩戴头巾;若佩戴,面部必须完全可见。每张照片背面须用大写字母注明申请人姓名和AVATS申请编号。照片不得装订或粘贴在表格上。
  • 支持性文件原则上应以原件形式并打印提交。不接受通过U盘、存储卡、光盘或文件共享平台提交的文件。只有在明确允许的情况下才接受复印件。
  • 非英语或爱尔兰语的文件须随原件附上完整并经认证的英语或爱尔兰语翻译件。根据文件签发国和翻译完成地的不同,官方出生、结婚、死亡、离婚等民事身份文件可能需带有海牙认证或外交认证。在欧洲经济区或瑞士以外签发的官方文件,须由签发国外交部门认证或加签海牙认证。在这些区域以外完成的翻译件也须由翻译完成地的外交部门认证。
  • 来自公司、雇主、学校、大学或其他机构的信函须使用正式抬头纸出具。信函中应包含机构的完整名称、邮寄地址、固定电话号码、网站、机构电子邮箱、相关人员的姓名和职务以及授权代表的手写签名。中央短期申请说明中不接受电子签名。
  • 短期访问申请中,申请人须提交一封经签字并注明日期的申请信,说明访问目的。信中应包含全名和地址、旅行目的、计划入境和离境日期、住宿地点、承担旅行费用的人、在爱尔兰的相关人员,以及承诺遵守签证条件、不成为公共负担、并在许可期限结束前离境。
  • 旅行计划中应说明在爱尔兰的活动、旅行日期、交通方式和行程路线。如果在爱尔兰之前或之后前往其他国家,护照上须有必要的签证。如果未获得预期的其他国家签证,须书面说明原因。
  • 关于住宿,须提供酒店、旅舍、招待所、租赁住宅、露营地或其他住宿地点的打印预订文件,注明日期和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如果居住在亲友家中,须提供房东的全名和地址、六个月内出具的地址证明以及停留日期。
  • 探亲访友申请中需要由邀请人签字并注明日期的邀请函。邀请函应说明邀请原因、会面日期、双方如何认识、住宿地址以及邀请人承担的费用。应附上邀请人护照或国民身份证带照片页的清晰彩色复印件。如果邀请人持有爱尔兰居留许可,须提供有效爱尔兰居留许可及护照上有效移民许可章的彩色复印件。
  • 如果家庭关系与申请相关,须提供出生、结婚、收养、监护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文件。友谊或个人关系可通过电子邮件、通信、合影或以往访问记录证明。
  • 短期访问申请中,申请人须提供显示最近六个月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的最新银行对账单。对账单应为原件并带有银行抬头。在线获取的对账单若经银行正式认证也可接受。文件上应显示账户持有人姓名和地址、账号、账户类型以及过去六个月的资金进出情况。大额资金变动须书面说明。如果使用定期或储蓄账户,须附上银行出具的原件确认资金可提取。
  • 短期签证没有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的最低银行余额要求。经济能力根据申请人的旅行时长、住宿安排、个人情况以及费用由谁承担来评估确定。
  • 如果由赞助人承担旅行费用,须提供赞助人最新且显示最近六个月交易记录的银行对账单、说明承担费用及预估金额的支持信,以及证明赞助人与申请人关系的文件。受雇的赞助人需提供最近三份工资单、最新税务证明以及雇主出具的工作确认函。自雇赞助人需提供显示其业务活跃的最新账目、税务证明以及过去六个月的客户付款等文件。即使有赞助人,申请人仍需提交自己的银行对账单。
  • 短期签证申请中,须证明申请人在居住国的家庭、社会或经济联系,表明其会返回居住国。受雇人士需提供最近三份工资单以及显示入职时间、休假日期和返岗日期的雇主信函。学生需提供学校信函,说明课程名称、学习时长、剩余学习时间以及旅行后将继续学业。房产所有权或租赁可通过地契或租赁合同证明;自雇可通过公司账目、税务证明和商业活动证明支持。
  • 在短期访问申请中,并非强制要求主动提交旅行或健康保险证明。签证官员可能在作出决定前要求提供保险证明。如果签证获批,旅客在边境被要求时应能出示健康或旅行保险。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签证的通用最低保险保额。
  • 长期工作签证须提供相关工作许可或移民工作授权、雇佣合同或雇主信函、工作及薪酬详情、资质和过往经验证明以及最近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如果雇主提供住宿,须在雇主信函中说明详情。
  • 长期学习签证要求提供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学习课程和缴费信息、教育背景、语言能力、经济能力以及私人健康保险等学习类别特有的文件。由于具体金额和其他文件因课程类型和时长而异,应适用相关学习签证的核对表。
  • 以家庭团聚、工作、学习、特殊医疗、结婚、会议或其他目的提出的申请,附加文件因旅行目的而异。AVATS在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后会显示文件应提交的办事处。申请人还应适用相关签证类型的中央核对表以及申请提交的签证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当地说明。
  • 如果此前有任何国家签发的签证或预先许可被拒、被拒绝入境、被驱逐出境、逾期居留或被勒令离境,须说明详情并提交相关当局的原始决定函。未披露此信息可能导致爱尔兰签证被拒。
  • 生物识别数据要求因申请地或申请人居住地而异。需要生物识别数据的申请中,申请人须亲自前往签证申请中心录入指纹。五岁以下儿童无需录入指纹。5至17岁儿童在录指纹过程中须由家长、监护人或负责的成人陪同。所有申请没有统一的生物识别或面试要求。
  • 每位18岁以下儿童须准备单独的AVATS申请和单独的文件档案。每份申请须附上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如果儿童仅与一方家长同行,须提供另一方家长签字的同意书原件以及显示其签字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儿童与非家长成人或独自旅行,须提供双方家长的同意书原件以及其身份证件签字页的复印件。如果拥有单独监护权,须提供法院判决;如果一方家长已故,须提供死亡证明。如果无家长陪同的儿童在爱尔兰与另一成人同住,该成人须通过Garda安全审查。
  • 单次入境签证费为60欧元,多次入境签证费为100欧元。费用不予退还,即使申请被撤回或被拒。部分申请人可享受费用减免。可能收取文件提交、领事服务或外部服务提供商的额外费用。货币和接受的支付方式因申请办事处而异,并在申请摘要表或相关办事处页面上注明。
  • 短期访问、长期工作和长期学习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文件送达签证处后约八周可望作出决定。处理时间因办事处、签证类型、季节性高峰期、文件验证和申请人个人情况而异。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适用于所有领事签证的保证共同处理时间。
  • 短期“C”类签证适用于不超过90天的访问。长期“D”类签证为计划停留超过90天的旅行签发。签证贴纸上注明可旅行的起始和截止日期以及单次或多次入境权限。多次入境短期签证仅在有限情况下颁发,通常给予证明已按规定使用之前签证的申请人。
  • 签证的有效期并不自动等同于可在爱尔兰停留的时间。边境官员将检查护照、签证和支持性文件,以决定是否允许入境及停留期限。短期访问的边境许可最多为90天。持长期签证入境且停留超过三个月的人,须在入境章上的期限到期前办理移民许可登记。
  • 在边境须出示护照、签证和登机牌。官员还可能要求提供AVATS摘要表和申请信的副本、旅行和住宿安排、经济能力证明、保险、邀请函、工作许可、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签证本身并不保证入境。
  • 官方中央签证来源未规定所有申请人需提供通用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报告。

过境签证要求

  • 过境签证允许通过爱尔兰的机场或港口转机前往另一个国家。此签证不赋予进入爱尔兰进行访问、工作、学习或其他目的的权利。
  • 在都柏林机场,于同日04:00至20:00之间抵达2号航站楼并从同一航站楼继续旅行的符合条件的过境旅客可使用过境签证。如果需要离开航站楼、更换航站楼、提取并重新托运行李或过夜,则须通过边境检查,且根据旅客情况可能需要适当的爱尔兰入境签证而非过境签证。由于爱尔兰机场夜间关闭,夜间过境须通过边境检查。
  • 申请应在旅客国籍国或合法居住国提出,且不早于旅行前三个月。在AVATS表格中,旅行目的应选择“Transit”,入境类型根据情况选择“Single”或“Multiple”。多次入境过境签证仅在有限情况下颁发。
  • AVATS申请必须完整、准确填写;生成的摘要页须打印、签字并注明日期。申请摘要表、护照、照片和支持性文件须寄送至表格中注明的申请办事处。
  • 当前护照须在计划离开爱尔兰后至少还有六个月有效期。如有,须附上所有旧护照每一页的复印件。签证获批后,贴纸将贴在护照或旅行证件的空白页上。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具体的空白页数量。
  • 申请须附上两张六个月内拍摄的彩色照片。照片尺寸应为高45-50毫米,宽35-38毫米;背景应为纯白色或浅灰色。每张照片背面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签名和AVATS申请编号。
  • 签字的申请信中须注明申请人的全名和邮寄地址、详细的过境计划,以及居住在爱尔兰或其他相关欧洲国家的家庭成员姓名和地址。
  • 须提供显示抵达印度和从爱尔兰继续旅行的行程单、航班或其他交通预订记录,以及出发日期和目的地。如果最终目的地国家要求签证,护照上须有该国的有效签证。
  • 非申请提交国国民的人士须提供该国合法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并证明在计划离开爱尔兰后至少还有三个月的居留权。
  • 如果行程中包含其他国家,须提前取得必要签证。如果护照上没有预期的其他国家签证,须书面说明原因。
  • 如果此前有任何国家的签证被拒,须提供详细说明和相关当局的原始拒签函。要求文件原件;只有明确允许的文件可以是复印件。
  • 非英语或爱尔兰语的文件须随附完整并经认证的翻译件。官方民事身份文件及其翻译件的认证或海牙认证要求因文件签发国而异。
  • 过境签证费为25欧元,即使申请被撤回或被拒也不退还。可能收取额外的领事或文件提交费。支付方式和货币因申请办事处而异。
  • 过境签证申请在文件接收后通常预计处理时间约为八周。文件缺失、需要核实、犯罪记录或申请人个人情况可能延长处理时间。
  • 过境签证的具体有效期和入境次数在签发的签证贴纸上注明。官方中央来源未明确规定所有过境签证的通用固定有效期。
  • 18岁以下人士的过境签证申请应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旅行安排出具家长同意书、家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监护权判决或死亡证明等附加文件。
人口
5,356,950(2026 估算)
官方语言
爱尔兰语, 英语
政府类型
议会共和国
欧洲
首都
都柏林
货币
欧元
面积
69,797 km²
电话区号
+353

爱尔兰: 重要目的地

都柏林是爱尔兰的首都及主要国际门户,科克、戈尔韦和利默里克是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旅行者通常从都柏林机场抵达,然后前往其他目的地。

爱尔兰以丰富的凯尔特文化、传统音乐和文学闻名,同时是欧洲领先的科技和制药业中心。其壮丽的西海岸线包括野性大西洋之路,而阿兰群岛等景点增添了独特的岛屿魅力。

常见的旅行路线是从都柏林出发,向西经过戈尔韦前往莫赫悬崖,再南下至凯里环和基拉尼。城市间可通过高速公路、铁路或长途巴士便捷连接。灵活安排行程可在一周内体验城市与乡村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