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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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签证要求

签证要求可能随时调整。请始终通过政府官方渠道核实最新信息。

免签证入境要求

  • 免签短期入境旅客须持有一份有效且被申根国家认可的旅行证件,以允许其过境。旅行证件须在计划中离开申根区的日期后至少三个月内有效,并且须在最近十年内签发。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可对三个月的有效期要求予以豁免。
  • 免签短期停留在任何180天期间内累计不得超过90天。入境日视为停留的第一天,离境日视为最后一天。在有效居留许可或长期签证下度过的天数不纳入短期停留的计算。
  • 旅客须能够说明其旅行目的和条件。边境检查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住宿预订或房东信息、旅行行程、返程或前往下一个国家的续程机票,以及能证明其能够进入目的国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有一个适用于所有免签旅客的统一固定格式,官方中央来源并未明确说明。
  • 旅客须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以支付其在比利时停留期间以及返程或前往下一个国家的旅行费用。若入住酒店,通用参考金额为每人每天至少95欧元;若住朋友或亲戚家,则为每人每天至少45欧元。如果旅行目的需要更高支出,则可能要求提供超过这些金额的财力证明。
  • 财力可通过现金、显示最近至少三个月交易记录的银行对账单、信用卡及关联账户对账单、旅行支票、工作证明或工资单来证明。
  • 如果旅客个人财力不足,可使用由比利时境内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出具的附件3bis财务责任书。担保人须是比利时公民或在比利时拥有无限期居留权,并且须证明其个人收入充足。持有限期A类或H类居留卡的人不能作为担保人。
  • 自2026年3月1日起,担保人须为单人提供至少每月2,173.88欧元的净收入。若同时为额外人员承担担保责任,所需收入按每新增一名受益人增加参考金额的一半计算。对于与主要受益人同时旅行的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适用特定豁免。
  • 担保人须为每位旅客单独出具一份附件3bis文件;须清晰且无改动地填写表格的A、B和D部分,并使其签名在居住地的市政府得到认证。须提供身份证或无限期居留证、家庭组成证明、必要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财力证明文件。对于在职人员,可使用最近三个月的收入证明、退休或失业收入证明、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上一年的纳税证明。自雇担保人须至少提交最近的税务评估。
  • 附件3bis文件须双面打印、未经修改且为原件。免签旅客须在签名认证或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外部边境检查时出示已接受的原件。担保人对旅客的照料、住宿及遣返费用承担两年责任。
  • 旅客不得在申根信息系统中存在以拒绝入境为目的的记录。旅客不得对公共秩序、国内安全、公共卫生或申根国家的国际关系构成威胁。
  • 短期旅客的出入境信息可在EES(出入境系统)下以电子方式记录。边境检查时可能会采集面部图像,必要时采集指纹。EES无需旅客事先单独填写表格。
  • 在比利时短期入住私人地址的第三国国民,须在入境后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其所在地。入住酒店、医院或监狱的人员免除此申报义务。有EES记录的旅客可通过"My Address in Belgium"系统在线进行申报。此申报不能替代身份、国籍或合法居留证明。
  • 对于免签入境,护照所需空白页数、护照是否需为生物特征或机读、可接受的损坏程度、强制照片要求、银行账户中的固定总余额、所有旅客强制健康保险保障或通用疫苗接种证明,官方中央来源并未明确说明。

领事馆签证申请要求 — 短期申根签证

  • 短期申根C类签证可用于在任何180天期间内最长90天的旅行,目的包括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旅行、文化或体育活动、短期培训、医疗旅行以及过境申根区等。
  • 申请须向申请人合法居住地所辖的比利时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须证明比利时是旅行的唯一或主要目的地。若前往多个申根国家,则停留时间最长或旅行主要目的须在比利时。如果比利时不是主要目的地,申请将不予受理。
  • 在比利时不直接办理签证的某些地方,可通过代表比利时的另一个申根国家提交申请。在某些地区,申请可由正式授权的VFS Global或TLScontact签证申请中心受理。签证申请中心无权做出决定。
  • 申请须在旅行开始前最早六个月、通常最迟15天前提交。由于高峰期预约和审理时间可能延长,应尽早申请。
  • 申请表通常通过VisaOnWeb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的表格须打印并用笔签名。申请材料通常需预约后本人递交。当地使领馆可能会就电子或纸质提交方式提供额外指示。
  • 护照或同等旅行证件须在最近十年内签发,在计划中最后离开申根区的日期后至少三个月内有效,并且须包含至少两页空白页。其中一页用于签证贴纸,另一页用于边境检查章。证件须得到申根国家的认可。对于不被认可或仅被部分申根国家认可的旅行证件,可能适用特殊规定。
  • 申请材料须包含有效的旅行证件、填写并手写签名的申请表、照片、签证费支付凭证以及生物特征数据。照片的具体尺寸、背景颜色、拍摄日期、文件格式及其他技术规格,官方中央来源并未明确说明。须遵守提交申请的使领馆或授权签证申请中心的最新照片要求。
  • 首次申根签证申请时,申请人须亲自到场并提供照片和指纹。指纹在签证信息系统中保存59个月,在此期间可重复用于后续申请。若身份存疑或此前指纹质量不足,可能要求重新采集指纹。
  • 12岁以下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人员以及特定官方代表团成员可免于指纹采集。若身体障碍为暂时性的,可能要求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供健康报告。每次新申请时,照片可能需重新拍摄或扫描。
  • 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其在合法居住国的居留许可或其他合法居留证明。所需文件类型及剩余有效期要求,取决于提交申请的使领馆的当地 checklist。
  • 申请材料须包含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对于旅游,需提供酒店预订、团队游预订及付款证明,或独立旅行的可靠行程及住宿信息。官方中央来源并未将购买不可退款的最终交通票据作为普遍要求;当地 checklist 通常要求提供交通预订证明。
  • 探亲访友需提供个性化邀请函、与邀请人关系的证明以及住宿信息。邀请函中须明确显示邀请人和访客的身份信息、双方关系、访问目的、计划日期、住宿地址以及费用由谁承担。根据当地 checklist,可能要求提供邀请人的身份证、护照或比利时居留证。
  • 商务旅行需提供比利时公司出具的邀请函。邀请函中须说明访问的商业或职业目的,以及旅行和住宿费用由哪方承担。申请人须证明公司之间的商业联系、其在雇主处的职位以及所获的委派。
  • 申请人须通过酒店预订、房东声明或邀请方提供的住宿证明来证明其住宿。住宿证明的形式因旅行目的和当地 checklist 而异。
  • 对于财力要求,若住酒店,参考金额为每天至少95欧元;若住私人住所,每天至少45欧元。如果旅行需要更高费用,可能要求提供更多资金证明。
  • 财力可通过最近至少三个月的银行交易记录、信用卡及关联账户对账单、旅行支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以及最近至少三个月的工资单来证明。如果近期有大额存款存入账户,可能需要说明资金来源。
  • 申请人须证明其在旅行结束后有返回居住国的社会、家庭、职业或经济联系。可考虑工作证明、请假信、工资单、学生证明、公司文件、定期收入、家庭联系、不动产所有权或以往签证按规则使用的记录。
  • 如果个人财力不足,可使用已接受的附件3bis财务责任书。文件须为原件、双面打印且未经修改;须与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无限期居留证、家庭组成证明及财力证明一并提交。文件须在签名认证或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使用。
  • 申请人须提供在其居住国签发、在整个申根区以及计划停留或过境期间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保险须覆盖因医疗原因遣返、紧急医疗救助、紧急医院治疗以及死亡可能产生的费用。最低保额为30,000欧元。
  • 多次入境签证申请时,须提供首次计划行程的有效保险证明。申请人承诺在后续旅行中也将持有适当保险。外交护照持有人以及职业保险覆盖相同风险的某些群体可获豁免。
  • 申请人年龄在12岁及以上,短期签证费为90欧元;6至11岁之间为45欧元。6岁以下儿童免费。教育、科学研究、特定非营利活动以及某些家庭或公务护照情况可享受费用豁免或减免。
  • 费用可以欧元或申请地接受的当地货币收取。支付方式由相关使领馆或授权签证申请中心确定。签证申请中心可能另外收取服务费。签证费通常不予退还,无论申请被拒、撤回或未出行。
  • 完整且可获积极评估的短期签证申请通常在15天内处理完毕。若文件需提交移民局或需要进一步审查,审理时间可能延长至约45天。高峰期、要求补充材料或强制机构意见可能影响审理时间。
  • 签证可签发为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允许的入境次数在签证贴纸上以“01”、“02”或“MULT”表示。签证的使用日期、允许的天数及区域有效性须在签证贴纸上确认。具有有限区域有效性的签证仅可在贴纸上注明的国家使用。
  • 签证的签发并不构成进入该国的绝对权利。边境官员可重新检查护照、签证、旅行目的、住宿、财力、返程条件及其他入境要求。若不符合条件,入境可能被拒绝。
  • 对于未成年申请人,可能要求提供出生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权证明以及未随行父母的同意书。文件的公证、加注、认证、翻译以及需要哪些父母签名,取决于提交申请的使领馆的当地 checklist。不存在适用于所有申请地的统一详细儿童文件清单。
  • 文件以原件或复印件提交、翻译语言、公证、加注或领事认证的要求,取决于文件签发国、申请目的以及主管使领馆的当地 checklist。
  • 比利时当局在审理申请期间可能要求补充文件、说明或面试。对于不完整的申请,事后自行提交的文件不一定总能被纳入审理。

长期D类签证

  • 希望在比利时停留超过90天的人员,须根据其旅行目的申请相应的国家D类签证。对于工作、学习、家庭团聚、研究、实习、互惠生、志愿服务及其他居住目的,适用不同的文件及许可要求。
  • 申请通常向申请人通常居住在国外时所在地的比利时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提交方式、本人到场要求、预约、生物识别采集及授权签证申请中心的使用,由相关使领馆及签证目的决定。
  • 申请表通常通过VisaOnWeb填写。须提供有效护照或同等旅行证件、照片、签证费、说明旅行目的的文件,以及必要时需提供移民局分摊金已足额支付的证明。
  • 对于D类签证,官方中央来源并未明确说明适用于所有旅行目的的统一护照有效期、空白页数、照片尺寸、照片背景或数字文件规格。这些要求须根据所选居住类别及申请地的最新 checklist 进行确认。
  • 通常,申请停留超过90天时,须提交申请前六个月内出具的标准健康证明。证明须由负责申请地的比利时使领馆认可的医生出具。若使用未经认可的医生,则医生签名可能需要经当地主管机关以及随后比利时使领馆的认证。
  • 通常,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申请前六个月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显示无普通刑事定罪的同等文件。文件须由原籍国或此前居住国的主管机关出具。若无法提供文件或文件超过六个月,可能要求说明理由。
  • 家庭团聚申请时,可能需要提供婚姻、登记伴侣关系、出生、监护权或其他家庭关系的官方证明;担保人的身份或居留证明;住房、健康保险及充足收入的证明。具体文件因担保人身份及家庭关系类型而异。
  • 学习申请可能需要提供录取或注册证明、充足的财力证明、健康保险、教育背景,以及必要时提供学习计划相关文件。学生申请时,可能要求本人到场、采集指纹并填写评估学习计划的问卷。
  • 工作目的申请时,须提供相关地区主管机关出具的工作许可或单一许可决定、劳动合同及类别特定文件。获得工作许可本身并不代表满足所有D类签证要求。
  • 某些D类签证和居留申请需单独支付移民局分摊金。分摊金金额因申请目的而异,按人头计算,并于每年1月1日更新。付款凭证须清晰显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申请人身份及款项已确认。若无豁免,未提供足额付款证明则申请不予审理。若申请被拒或放弃,分摊金不予退还。
  • 自2026年7月1日起,一般D类签证的领事费为250欧元。根据申请性质、家庭关系、协议或奖学金身份,可能适用费用豁免。支付方式由相关使领馆或签证申请中心确定,费用通常不予退还。
  • 官方中央来源并未明确说明长期签证的普遍处理时间。处理时间因申请目的、文件完整性、强制机构意见及移民局审查情况而异。
  • D类签证的有效期、允许入境次数及签证可使用的时间,因申请的法律依据及签发的签证贴纸而异。不存在适用于所有D类签证的统一中央期限。
  • 在外国签发的官方文件的翻译、加注、认证或领事认证要求,因文件签发国及文件类型而异。须遵守相关使领馆及比利时文件认证部门的最新指示。
  • D类签证持有人通常须在抵达比利时后八天内向其居住地的市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在地址核查后签发相应的居留证明。
  • D类签证同样不构成进入申根区的绝对权利。边境官员可检查居留及入境条件是否仍然满足。若条件不再满足或存在程序滥用风险,入境可能被拒绝。

过境签证要求

  • A类机场过境签证仅允许经过申根机场的国际中转区。该签证不赋予进入申根区、通过护照检查或离开机场国际中转区的权利。
  • 若旅客为领取行李、重新办理值机、更换航站楼或机场、在中转区外过夜或通过国内航班前往另一申根国家而需要经过边境检查,则A类过境签证不适用。此类旅行可能需根据条件申请短期C类签证。
  • 过境签证豁免可能基于:特定有效申根签证或居留许可、某些第三国签发的特定签证或居留许可、享有自由流动权人员的家庭成员身份、外交护照或特定航班机组身份。旅客的豁免资格须根据其旅行证件、居留身份及行程单独核实。
  • 申请须向申请人合法居住地所辖的比利时使领馆或代表比利时的申根国提交。申请表通常通过VisaOnWeb填写,并需预约后递交。
  • 过境申请须提供有效旅行证件、填写并签名的申请表、照片、费用支付凭证,必要时提供生物特征数据。根据主管使领馆的 checklist,还可能要求提供最终目的国的入境许可、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以及确认的续程机票预订。
  • A类过境签证费:12岁及以上申请人90欧元,6至11岁45欧元。6岁以下儿童及特定豁免群体免费。支付方式及接受的货币由使领馆或授权签证申请中心确定。费用通常不予退还。
  • 对于过境签证,护照所需空白页数、照片尺寸及技术规格、银行对账单期间、财力要求金额、旅行医疗保险的强制性及保额、以及标准处理时间,官方中央来源并未明确说明。须适用申请人居住地所辖使领馆的最新且针对个人的 checklist。
人口
11,774,642(2026 估算)
官方语言
荷兰语, 法语, 德语
政府类型
联邦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欧洲
首都
布鲁塞尔
货币
欧元
面积
30,688 km²
电话区号
+32

比利时: 重要目的地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欧洲联盟总部所在地,也是游客抵达的主要门户。安特卫普、布鲁日和根特等城市各具特色,吸引大量国际访客。

比利时以中世纪建筑、丰富艺术遗产和美味巧克力闻名。布鲁日运河与根特的古老街道展现了浓厚的历史氛围,而安特卫普则是世界钻石贸易中心。

游客通常以布鲁塞尔为起点,搭乘火车便捷前往布鲁日和根特一日游。比利时的城市间交通网络发达,适合规划短途多城旅行。